展是否並不如我們期望的那樣,還只是建立在人類對於自身數據最基礎的分析層面?


人工智慧的發展瓶頸其實一直都有,光是在人工智慧模型的部署上,就有很多瓶頸存在。例如:

1. 模型創建耗時長

構建、測試和部署 AI 模型都非常耗時。根據 2019 年的一項調查,64% 的公司需要 7 到 18 個月的時間,才能讓一個模型從需求確認到開發完成。

2. 模型複雜,理解難度高

AI 模型可能非常複雜且不透明,使得它們難以理解或難以理解,甚至構建模型的人也難以講得透徹,很難解釋為什麼新方法比替代品性能更好。這意味著,將 AI 模型訓練到所需的精度水平不僅本身難以實現,而且難以統一。

3. 模型作用單一,不能重複使用

大多數 AI 模型作用都是單一的:它們的設計和構建只是為了某一個目的。如果要擴展模型的使用範圍或進行更改,構建和部署新模型往往需要重新開發。

4. 模型部署不靈活

AI 模型本身作用就很單一,模型的實際部署更加不靈活。從雲上遷移到雲下,從一個運行環境遷移到另一個環境,編程語言不同也會造成模型部署困難。這些都是現在人工智慧發展的瓶頸,發生任何改變,都意味著要從0開始部署。

從人工智慧模型部署的瓶頸上,就能看出來人工智慧目前存在的一些問題,例如非常依賴數據、智能程度太低、只能應用於單一領域等等,這些都要等後面的技術、算力、數據不斷完善提升,才能解決了。


讀這篇《論生命體的智能、自我意識的起源與本質》之後自會明白。

(作者, 春哥 )

「自我意識」,生命體的智能如何產生?

人工智慧可以發展出意識嗎?

「意識是人腦對客觀事物的反映」,這種描述太過模糊。我暫且將「意識」拆分為「自由意志」與「自我意識」兩個概念,以便討論。

巴魯克·斯賓諾沙、亞瑟·叔本華等人的「決定論」認為自由意志不存在:人的想法或行動都是由前一個想法或經驗產生的,即宇宙存中在嚴密的因果關係,不存在自由發展的事物。

承認因果論,等同於否認自由意志存在;

承認自由意志,意味著因果論不成立。

馬哲的「主觀能動性」極其武斷。

嚴謹地說,自由意志是否存在,目前未知。

可以確定的是,「自我意識」是存在的。

正如笛卡爾所說:「我思故我在」。

1、「自我意識」是什麼

自我意識產生的必要條件:

記憶是自我意識產生的先決條件;

與感官相互作用的實體對象;

(記憶如何產生不是難解之處,此處不討論)

我用一個易懂的演繹加以說明。

還原自我意識產生之初的情景→

思想實驗:

想像一下→

夜晚關燈以後,牀頭有個東西掉到了地上,你可能會認為是自己無意中觸碰到了那個東西。

也就是說,你可能會認為-這個外界的事物與自身有關。

升級這個想像→

將一個昏迷狀態的人刪除記憶,連同一張牀,放在到一個絕對孤立的空間中。空間狹窄到使人無法與牀分離而時刻相接觸,且沒有光線和衣服,沒有其他任何事物。

當他蘇醒後,則會認為牀是自身的一部分或是自身的屬性。

在另一個對象出現時,又將其認為是自身的一部分或自身的屬性,進而將他感知到的一切都當做自身,或是自身的屬性。

(如同嬰兒會認為自己與媽媽是一體的,甚至與牀也是一體的。有的嬰兒換牀睡覺會哭鬧,有「迷失自我」的成分。)

繼續升級這個思想實驗→

(模擬低等生命體的生活情景)

條件:

在一個絕對孤立的時空中,有一個具有記憶能力生命體A,且記憶庫中沒有任何信息;

另有B、C、D三個實體對象。

A感知B的過程,是物質間相互作用的過程,沒有主體與客體之分。

A?B作用,A獲得信息A·B;

A?C作用,A獲得信息A·C;

A?D作用,A獲得信息A·D;

A與B、C同時作用→得到信息A·BC;

(A會將B、C視為一個整體對象BC)

因此,A可以得到四個複合式信息

A·BCD、A·BC、A·BD、A·CD;

每一次獲得新的信息當中都帶有A,

即,A永遠無法將自身與外部完全區分開。因為物質之間的作用是相互的。正如叔本華所說:「世界是我的表象」。

很多人之所以對自我意識感到困惑,是因為把人自身擺在了不同於一般物質的特殊地位。這種未經證明的假定是不合理的,或者說是自尋困惑。兩個非生命體之間的相互作用,也會有反應或「感覺」,但感覺沒有被記錄,更無法形成連續性的感覺,所以不能形成完整的自我意識。生命體的自我意識,其實質是記憶對感知形成的連續性的感覺。比如,搬磚,手臂痠痛,記憶通過這兩個感知或者事件建立條件反射,將「搬磚、手痠」關聯(即哲學中的「範疇」形成),進而形成一個整體的「自我」。

範疇的形成,也是認知建構的過程。人類認知事物的基本形式是範疇。「自我」也是被範疇認識到的。

再明顯一層的舉例→昨天跑步,今天腿痠,所以我能感覺到我是獨一無二的、真實存在的個體。無記憶的實體無法產生這種連續性的感覺。「範疇」將跑步(因)與腿痠(果)聯繫了起來,所以我們能感受到昨天的我與今天的我是同一事物,或同一個人。

這類似於數學上的「兩點確定一條直線」。

當某個生命體的記憶庫中只有單個信息時,無法產生連續性的「自我」,並且該生命體會「認為」這個單一的信息就是它自己或者整個世界(此時的生命體尚未形成認知結構)。當該生命體記憶中的各種信息未形成任何關聯時(碎片化),自我意識比精神分裂症患者更為混亂。精神分裂症患者通常是部分「範疇」解體,即部分原本關聯的信息失去聯繫了,但仍然有一部分「範疇」未解體,所以仍然具有一定的認知能力與自我意識。

理解意識與智能的本質,需要覺察並且拋棄很多未經確證的、或者不合理的假定。比如,「生命體比非生命體要特殊」這樣的假定。

回到現實中→智能如何產生?

此處的B、C、D三個對象是理想的、不會有任何變化的對象,而在現實中生命體所能感知到的對象中,不存在兩個完全相同的實體。

並且每次與同一個對象相互作用,不可能都獲得同樣的信息。

定義「屬性」:物質之間發生相互作用的過程中,表現出來的某種特徵或性質。

現實情況是→假定B有B(1)、B(2)、B(3)

三個可以被A感知的屬性;

A與B需要多次相互作用才能獲得B的全部可感屬性。

則有:

A?B初次作用,A獲得A·B(1)

→無法識別;

A?B再次作用,A獲得A·B(1)

→無法識別;

A?B再次作用,A獲得A·B(2)

→無法識別;

A?B再次作用,A獲A·B(1)+A·B(2)

→無法識別;

A?B再次作用,A獲A·B(2)+A·B(3)

→無法識別;

A?B再次作用,A獲A·B(1)+A·B(2)+A·B(3)

→可以識別成功嗎?

不能,因為現實中不可能獲得某個實體完整的信息。

現實中B的屬性有n多個,但是可以被A感知的屬性極其有限。關於B的3個屬性與n個相比,接近無窮小,用無窮小的信息量去認識一個信息無窮多的事物,是不可能識別的。用有限相比於無窮,信息不具有意義。

所以,此時A獲得的信息全都是無意義的。

此時的A完全無知,沒有任何概念,B的屬性對A而言無意義。通俗來說,它不懂什麼是屬性。

比如,我認識某個人,我僅僅是知道他的外觀特徵(即屬性),不代表我完全認識這個事物了,他有多少個基本粒子構成,有哪些特性?我不可能全都知道。我認識他,是自己的假定。我們感知到的信息極其有限,不可能完全認識某個事物,所有的認識都是自己的假定或者規定。比如,我知道了某個人的大致外觀特徵,於是我規定→我認識他了。

人工智慧識別系統,需要在程序裏設置一個相似度百分比,作為判斷閾值,當採樣與存儲器中的樣本之間相似度達到閾值時,即判定為識別成功。閾值設置得越高,正確識別率也越高。設定閾值即規定了識別某事物的標準。

此時的A沒有任何智能,更不會有程序員為它設置相似度閾值。

A沒有設定識別B的標準,因此,A感知到的關於B的三個屬性是無用信息。

我們的蟲子祖先,一個完全無知的生命體,怎樣認識事物?

所謂的智能的起點→條件反射的建立

進一步模擬現實→

現實中的A?B往往是捕食者與被捕食者之間反覆的相互作用。

(低等動物對營養物質的感知,如同植物攝取營養,不需要智能。收縮式逃跑是神經對外界刺激的機械反應,不需要智能。)

A?B作用→A獲得信息A·B(1)+受到攻擊

→神經應激反應→收縮→獲得(疼痛)

當作用次數足夠多時,

A與A·B(1)建立條件反射。

這相當於計算機編程裏創建了一個「類」:

B類信息:A·B(1)、A·B(疼痛)

即,用A·B(疼痛)→規定或標註了A·B(1)的含義。

同時,也為識別B設置了閾值。

(此時,A分不清疼痛感是誰的屬性。別人打你,他的手也會疼,A的感知反而是客觀的)

條件反射建立的過程,也是規定信息含義的過程。

經過規定含義的A·B(1)纔是有效信息。

A·B(疼痛)相當於設置了一個標註。

B類信息:A·B(1)、A·B(疼痛)

「類」的創建,即屬性的概念形成。

類的創建,即哲學上的「範疇」產生,或歸納法的一種實現方式。

人類通過範疇將某些事物進行聯繫,從而對事物形成認知。範疇是名詞化的歸納。

生命體認知事物的基本形式是範疇。

範疇的建構也只能由條件反射起始。

A?B再次作用→A獲得信息A·B(1)→

→調用A·B(疼痛)→翻譯→識別→逃避

調用A·B(疼痛)→翻譯,好比是拿出密碼本比對。

雖然現實中A每次獲得的A·B(1)也會都有所不同,但神經系統的敏感程度有限,不足以每次都能區分出不同,這是條件反射能夠建立的原因之一。

未經規定的信息是無意義的,好比計算機代碼需要事先規定其含義。我們今天感知到的「信息」之所以有含義,是被祖先用條件反射規定過,只是我們沒有覺察到而已。我們認為自己的感知都是客觀世界的規律,其實不是,而是被主觀規定的。

A?B再次作用→A獲得信息A·B(2)→無法識別。

獲得B的屬性越多,對B的正確識別率也就越高。

現實中B的屬性有n多個,但是可以被A感知的屬性是有限的。

以此類推→

A又與A·B(2)建立條件反射;

A又與A·B(3)建立條件反射;

此時,A僅僅對B的單一屬性建立條件反射,

每次識別B時,只能用一個屬性進行判定,閾值太低,正確識別率低,經常誤判,對生存率的提升不明顯。

建立下一級條件反射→

A?B再次作用→A獲A·B(1)+A·B(2)+受到攻擊;

當這個過程反覆進行到足夠次數時→

A與A·B(1)+A·B(2)→建立條件反射;

即,A將B的三個屬性A·B(1)、A·B(2)、A·B(疼痛)→整合

同時用以識別B,閾值提升,正確識別率得到提升,生存優勢隨之進一步提升。

(A分不清疼痛感是誰的屬性)

A?B再次作用→A獲A·B(1);

A?B再次作用→A獲A·B(2);

發生這兩種的情形時,條件反射的強度有所減弱。

以此類推→

A?B再次作用→

A獲A·B(1)+A·B(2)+A·B(3)+受到攻擊;

建立條件反射。

A將B的四個屬性

A·B(1)、A·B(2)、A·B(3)、A·B(疼痛)

整合。

A·B(疼痛)標註或規定這四個信息是類似、或有聯繫的事物。

識別B的閾值進一步提升,正確識別率隨之進一步提升,生存優勢進一步得到提升。

A?B再次作用→A獲A·B(1)+A·B(2)時,

條件反射強度有所減弱。

以此類推→

A將B的所有可感知屬性全部整合,正確識別率達到最高程度,生存率得以最大程度提升。

此時→

A將B的p個可感知屬性整合→

A·B(1)、A·B(2)、A·B(3)、A·B(疼痛)……A·B(p)

對B形成了相對完整的概念。

實際進化的過程,可能要經歷多個世代完成,遠比上述過程複雜。

A同時感知B的全部可感屬性的情形並不多。

因此,

A會對B的某個或者多個核心屬性的條件反射的強度較大,非核心屬性的反射相對弱,從而使得識別變得高效。生存率得以最大程度的提升。

對非核心屬性反射過強會帶來損失,降低生存率。對核心屬性反射過弱會帶來損失,降低生存率。

所謂的智能的核心是,生命體對各種相互作用的情形賦予恰當的反射強度。

在自然選擇面前,生存即為真理。

A具有最適合生存的反射強度,即生存的最佳方式,由自然選擇的作用來實現。

事實也是如此,我們的感官都是為了「生存的真理」而生,不是為了客觀上的真理而生。

自然選擇傾向於具有生存、繁殖優勢的個體,上述過程終究會被完成並保留。

高級動物的例子:

(低等動物的感知,我們難以想像,不便舉例,高等動物的例子不夠基本,其實不恰當)

小鹿與老虎多次相遇之後→

假定小鹿將老虎的4個屬性:

(運動、貓形、條紋、喫肉)整合。

小鹿同時感知到4個屬性的情形並不多。

當小鹿感知到(貓形)1個屬性時,

反射強度也許最大,雖然正確識別率不高,但是即便誤判也對生存有利,因為貓形動物都是殺手,不是老虎有可能是花豹;

(對核心屬性反射過弱可能會喪命,降低生存率)

當小鹿同時感知到(運動、條紋)2個屬性時,

則反射強度相對弱,因為具備(運動、條紋)屬性的動物也可能是斑馬,對自身無害;

當小鹿感知到(運動)1個屬性時,

則反射強度相對更弱,具備(運動)屬性的動物太多;

(對非核心屬性反射過強會影響喫草,帶來損失,降低生存率)

當小鹿同時感知到(運動、喫肉)2個屬性時,

則反射強度中等,因為並不是每種食肉動物都能捕捉到小鹿。

此時,我們會覺得小鹿具有所謂的意識或者智能,事實上,它的行動仍然是一種機械反應,與兩個非生命體之間的作用沒有質的差別。

它的行為模式完全由自然選擇所塑造,不存在自由意志的參與。

由此我們可以認為:

條件反射的建立是智能的起點。

智能的核心實質是,自然選擇的作用賦予了→生命體在各種相互作用中-恰當的反射強度。我稱之為「情景反射強度」、或「最佳反射強度」。

(目前科學上沒有這個概念,只能自創)

非核心智能→

花豹遇到老虎的情形:

花豹的行為→逃跑是第一選擇;條件不允許逃跑時,則擺出防禦姿勢迎戰。

花豹是怎樣判斷逃跑行不通的?

與對手距離足夠近時,無法擺脫追擊,逃跑的生存率要低於回頭迎戰的生存率。自然選擇世代強化這種情況下的迎戰行為模式,使之成為條件反射式的行為模式。

某些趨利避害的條件反射是跨越世代建立的。

為什麼要採取防禦而不是進攻?防禦生存率高於進攻,防禦行為模式更容易被自然選擇保留,同理世代強化……

遺傳學基礎→

某一類生命體的生活環境相對穩定,面臨的生存問題也相對穩定。

每個世代反覆地建立同一種條件反射,自然選擇機制必然能夠使之形成遺傳性,成為生物學意義上的「非條件反射」,類似本能的行為模式。(參考表觀遺傳學)

在生物學中,表觀遺傳學這個名詞指的是基因表達中的多種變化。這種變化在細胞分裂的過程中,有時甚至是在隔代遺傳中保持穩定,但是不涉及到基本DNA的改變。——參考詞條「表觀遺傳學」。

(正所謂,龍生龍,鳳生鳳,老鼠生兒會打洞。老鼠生兒會打洞,也正是隔代條件反射的表現。)

A的後代通過遺傳獲得一類信息:

A·B(有毒)、A·B(細長)、A·B(舌頭)

這相當於計算機編程裏創建了一個「類」。

A的後代生來就形成了關於B(蛇)的概念;

很多高級動物第一次見到食肉動物,反應比見到食草動物要強烈;很多動物第一次見到天敵就能感知到危險性,比如老鼠見到蛇;初生牛犢不怕虎,是因為繼承父代的信息是經過「壓縮」的,幼年時期尚未解壓、復甦。有人做過實驗:將從未見過老虎的成年狗,帶到動物園的老虎籠子附近,狗通過氣味便能感知到危險,表現出焦躁不安。如果沒有主人的陪同,那麼狗則會迅速離開老虎籠子。當老虎在籠子中出現時,有一部分被試的狗嚇得大小便失禁……。而成年狗第一次見到牛往往會發起嘗試性的進攻。

A的後代在出生之前已經繼承了父代遺傳的多種概念,與「情景反射強度」,表面看上去具有高效率應對事物的能力。

A的後代只要獲得B的少數核心屬性就可以接近100%識別B,識別變得高效(看起來像智能),這個過程,我稱之為「隱祕的條件反射」。

「隱祕的條件反射」,是祖先的條件反射的遺傳表現。

繼續而生命體能夠將已有的概念與新事物進行關聯,自然選擇作用持續調整「情景反射強度」,進而不斷地豐富、更新該概念的內含,世代累積,不斷提升所謂的智能。

我們學習的本質,是將新信息與生來就有的信息進行整合歸類,是將新信息添加到祖先條件反射所創建的「類」中,以便對「情景反射強度」進行調整;人的理性認識則是將舊概念(類)與各種新事物關聯,創建新的類或範疇,可以看做是主動建立條件反射的表現。

在獲得絕對真理之前,一切認知方法,在本質上都是歸納法。五大範疇中的因果,也是歸納,而不是邏輯。(某一事物的發生,是由宇宙中所有物質的影響所致,而不是由某一個單純的事物導致)

比如,為祖先A創建的B類信息添加內容→

A·B(1)、A·B(2)、A·B(3)+A·B(4)+A·B(5)……

所以,我們學習時經常將某個已有的概念與其他信息聯繫整合。

(學習也不是自由意志,是因生活所迫、自然選擇的壓力所致。分析計算機能否具有學習能力,需要理解學習的本質是什麼)

自然選擇作用的世代強化,以及持續「調整情景反射強度」,使得生命體創建「類」的機械反應,看起來是一種智能→歸類信息的能力→

B類信息A·B、A·BC、A·BD、A·BCD;

C類信息A·C、A·BC、A·CD、A·BCD;

D類信息A·D、A·BD、A·CD、A·BCD;

(可見,記憶中所有的信息之間都有聯繫)

如果沒有上述遺傳機制,那麼,我們則不會有所謂的智能。

當進化史上記憶出現時,我們便開始學習了,至今已經有幾億年。所以我們生來就有所謂的智能。

這也是計算機無法與我們人類相比之處。

所以,今天的我們能夠通過某個事物極少的核心屬性,進行高效認知,是因為我們有一個隱祕的信息庫,而且經過整合歸類。

我們進行判斷或思考某事物的時候,其實是一種「隱祕的條件反射」。

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智能、自由意志都是不存在的。

比如,我們的腦中生來就有關於動物的信息→動物具有移動的屬性。

(我們村比較落後,全村人都沒見過汽車。有一天村外來了一輛汽車,於是村頭老張割了一捆草放到汽車面前,看車喫不喫草。在機動車出現之前,老張的這種認知基本不會出錯)

說人腦只被利用20%不到,純屬妄言。

人腦幾乎是100%被利用的,學習了幾億年的知識。

天賦論成立。

萊布尼茨繼承和發展了笛卡爾的天賦觀念說,否定認識有外界的客觀來源。

他認為一切觀念、知識都是天賦的,但心靈並非一開始就有清楚的觀念,觀念是作為傾向、稟賦和潛力,在感覺經驗的誘發下,才顯現出來,也就是隱祕的條件反射。

(「知識是生來就有的」,「世界是我的表象」,

高人說話,一般人聽不懂,而且還會認為高人是瘋子)

例子:

蜜蜂的數學天賦高於人類

多年前我讀《物種起源》時,便懷疑智能的存在。

最令達爾文頭疼的問題,不是「半個眼睛有什麼用」的問題,而是馬蜂窩的問題。

馬蜂窩的構造是精密的幾何體,蟲子怎麼可能懂幾何?

反對達爾文學說的人,說蜜蜂的築巢能力是上帝給的。

達爾文請了一位數學家一起研究馬蜂窩,結果他仍然沒能解釋清楚。

(達爾文對此問題也包含遺傳學上的困惑)

事實上,蜜蜂的天賦是一點一滴世代累積起來的,所以非常精於幾何學,專業。

同理,人類的智能其實不存在,都是世代學習累積的結果。即,世界上沒有捷徑。

結論:

①如果A的記憶中只有一個信息A·B,

那麼,信息A·B就是A的整個精神世界,

信息A·B也就是A的精神上的「自我」;

(即叔本華的「世界是我的表象」)

②條件反射的建立是智能的起點。

「情景反射強度」,即所謂的智能。

(蚯蚓T形迷宮實驗,建立了條件反射。說明環節動物是擁有最低智能的動物)

③兩個實體之間的相互作用無法產生自由意志,可以產生自我意識,但不會因為記憶信息量與範疇的增加,而產生質變。

即,如果自由意志存在,那麼,宇宙則不可能是物質一元的。

如果宇宙是物質一元的,並且兩個實體之間的相互作用可以存在真正意義上的隨機事件(或自由意志)的參與,那麼現有的物理定律全都是錯誤的。

如果因果論成立,那麼未來是早已註定的。

④即便是完全孤立的主體,也會因感官與自體相互作用而產生自我意識,只是極其模糊而已,自我意識的清晰程度會隨記憶信息量的增大,範疇的增加而提升。

(通俗來說,即知識越多,也就越有自我)

⑤生命體永遠無法與客觀世界完全區分開來,包括人類。因為物質作用是相互的。

從這個意義上來看,自我意識是相對的概念。

可以說,只要有記憶就會有自我意識。

只有當生命體脫離這個宇宙,作為真正的觀察者,纔可能將自身與客觀世界區分開來。

然而,脫離宇宙必然無法感知宇宙,更加無從區分。

定義精神上的「自我」:是感官與客觀事物相互作用產生的反映。

2、所謂的「意識」是什麼

哲學上的自由意志是否存在,目前未知。

因此,暫時無法定義「意識」。

①.感知與「信息」之間的關係

信息的交互依賴於物理實體。進一步說,意識只有通過物質相互作用才能得以展現。

我根據「先驗論」定義「信息」:

所謂信息,是感官通過「先驗」規定性與客觀事物相互作用產生的反映。

此處「信息」的含義已經不同於前文的信息,前文在條件反射建立之前的情景中,信息與先驗無關。

所謂「先驗」,即先前的經驗,來自條件反射創建的各種「類」。

(哲學上的先驗指:先於經驗,在一切經驗以前被知覺認識到的特性,比如「兩點之間線段最短」這樣僅憑直覺得出的結論。)

「先驗規定」可以理解為:通過遺傳的方式,在我們出生之前就已經學習過某種規定。

先驗規定+性,是標註「先驗規定」為名詞。

康德認為先驗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先於經驗。我認為先驗是祖先通過歸納法得出的結論,並且通過遺傳的方式給了我們某種規定性,即先驗也源於經驗,比如「兩點之間線段最短」這種僅憑直覺就可以得出的結論。這個例子是視覺系統能夠成像之後的高級動物的感知,是經過多層級歸納的感知。感官與經驗互相影響:感官受到經驗的規定,經驗影響感官的演化。經驗與環境密切相關,所以感知規定與自然選擇是相容的。動物以直線行進比較節能,所以「兩點之間線段最短」這樣的結論,很早就被歸納過。

沒有先驗規定,則無法獲得有效信息。

計算機中的二進位代碼「011100100010」,只有在規定其具體含義之後,代碼符號才具有信息性。對於沒有學習過二進位語言的人來說,代碼則不具有信息性,不可能知道一串代碼的含義。

信息與熵是相近的概念,二者都不是系統的客觀屬性,而是描述系統的觀測者的屬性。因為宇宙總體的熵永遠保持不變。

或者說,宇宙中的信息、熵的總量永遠為0,二者都不是客觀存在的事物。

(可參考量子熱力學)

我用下面的思想實驗來形象說明。

思想實驗:

有a, b兩個完全相同的圓柱形容器,分別裝有10個直徑、材質都相同,顏色不同的小球。

觀察者甲,分別根據顏色將兩個容器中的小球,按完全相同的位置與序列擺放在一條直線上。即形成a, b兩個-狀態完全相同的系統。

然後,甲使兩個容器分別做等速自旋運動,使所有小球發生移位,a的自旋時間是b的2倍。

自旋結束後,於是甲得到一個信息「a系統中小球的無序率是b系統的2倍」。

此時,讓不知情的觀察者乙來觀察兩個容器中的小球,乙則不會得到甲獲得的信息,並且不會認為a與b的無序率有所不同。

即,甲得到的信息,對於乙來說根本不存在。

甲觀察到的因果關係是主觀規定性的反映,非客觀存在。

思想實驗②:

初始條件同上,觀察者甲按序列擺放小球後,只將其中一個容器旋轉,然後讓不知情的乙來觀察。乙則會得到與甲相似的信息,即-經過旋轉的系統,無序率比未經旋轉的大。

由於祖先遺傳、後天學習,使得我們認為某些事物具有某種規律,比如排成直線的小球具有規律性。

此時的觀察者乙,其實已經成為了另一個觀察者甲,所以觀察結果相近。

實驗③:

同上,讓任意觀察者觀察其中一個容器,不是每個觀察者都能看到10種顏色。

色盲者與健康人,好比電腦盲與學習過二進位代碼的人。不是電腦盲無法感知代碼,而是代碼是人為規定的信息載體,顏色也是如此。

(後文再說顏色)

實驗④:

同上,讓任意觀察者觀察,都會觀察到每個容器有10個小球。

這同樣是先驗規定的結果。

以量子的微觀視角看,容器內部只不過是能量分佈不均勻的空間而已,不存在「10個小球」這樣的信息。

結論:

「先驗」、信息,反映了觀察者自身的屬性,即-叔本華的「世界是我的表象」。

「先驗」規定性是我們認知方式的特點,與計算機通過代碼對信息進行編譯,的原理類似。

也正因為這個先驗的特點存在,才顯得我們具有意識。

熵是在描述觀察者的屬性,而不是系統的客觀屬性。

信息不是客觀事物,只有依據「先驗」的規定性作為參照才能存在。有「名可名,非常名」的意思。

感知舉例→

光如何在腦中成像,圖像的本質是什麼?

生命體感知到某對象的存在,是自身的感知屬性與對象對應的可感屬性發生作用的過程。

光信號在腦中成像的大致過程:

光量子進入眼球→視網膜→感光細胞感光→形成化學物質→產生神經衝動(電脈衝)→傳到視中樞→信息整合→模擬成像。

看某物時,腦中的成像是視中樞模擬出來的幻象。

圖像好比聲音,聲音的本質是物體震動的傳播,世界本無聲音實體,聲音是人腦模擬物體震動的提示信號,圖像同樣也不是客觀存在的實體。

又比如溫度,冷與熱是人腦模擬分子震動的提示信號。溫度本身不是客觀實體,而是分子的屬性之一。

我們感知到的光源或光亮,是腦對電場磁場震動的屬性進行模擬的虛象,永遠不可能看到電磁場本身。

我們感知到的非光源圖像不是客觀實體本身,而是客觀實體的反射電磁場屬性的模擬,永遠不可能看到客觀實體本身。色盲者的模擬能力不足,所以無法模擬出顏色。柏拉圖的「理念」是正確的。

人耳只能聽出一部分聲音的方位、大小,頻率。當聽覺系統的感知敏度強到一定程度,也可以成像。

如蝙蝠通過超聲波,可以用耳朵「看到」獵物的圖像;響尾蛇的熱感夾窩可以通過熱量成像;利用光成像比此二者要更加清晰、高效,所以多數動物依賴光成像。

視覺系統的發展,是由簡單到複雜連續演化的過程。

早期的「眼睛」僅僅是分散的感光細胞,只能分辨明與暗。有了視覺系統後才能成像,成像由模糊再到清晰。

光在腦中成像,是一個概括的過程,主要體現在輪廓和色彩、亮度……等若干要素。圖像中的很多細節是「填充式」的模擬,只有當眼睛聚焦到某個點上,才會呈現更多的像素。如此是為了節能、高效。

直接觸摸物體的觸覺,是神經系統對電子簡併壓力的模擬。

模擬信息是多層級的。比如,疼痛感的信息模擬。

在疼痛的過程中,機體內許多內源性致痛物質也參與神經衝動傳導為神經遞質,如5-羥色胺、前列腺素、腦啡肽、內啡肽、P物質、鉀。神經末梢將這些物質產生的痛覺信號,傳入中樞神經(脊髓和腦),再經信息編譯模擬,人才有痛覺。

緩激肽是一種較強的致痛物質,它參與一切類型疼痛。

照鏡子實驗 的訛誤

「嬰兒2歲左右產生自我意識」,這種說法顯然是不恰當的。

個體的自我意識不是瞬間成熟、突然出現的,而是隨著腦中繼承祖先的信息不斷復甦、以及後天概念的增長而成長的。

6個月左右的胎兒產生記憶,並且可以建立條件反射(非原始神經反射),標誌著心理活動產生。我們可以認為6個月的胎兒具有模糊的自我意識,直至出生後2歲時自我意識才逐漸發展到清晰。

「只有少數幾類高等動物具有自我意識」,

這種說法誤用了概念。

正確的說法是:擁有「視覺自我意識」的動物不多。

照鏡子實驗的校度不夠。

比如,花豹照鏡子時會攻擊鏡子裏的自己。

不能說明它沒有「視覺自我意識」。花豹是獨居動物,對感知到的身邊的一切威脅都十分敏感,攻擊自己可能是完全出於本能的過激行為,儘管它知道鏡子裏的對象是自己。

(所謂「瀕死體驗」、給靈魂稱重,同樣是效度不夠;民間的鬼魂傳聞信度不夠,都不足為據)

如果存在能夠脫離軀體的意識體(鬼魂),那麼它必然能與物質(軀體)進行信息交互。

能夠與物質發生相互作用的事物,也必然是物質,充其量是我們未知的特殊物質或暗物質、暗能量。

3、人工智慧是否能產生所謂的「意識」

「一個細胞的複雜程度勝過一臺計算機」,這個說法混淆了「複雜」與「有序」兩個概念。

計算機可以做到粗略模擬人的幾種情緒,但無法擬真。

計算機模擬肉體的痛覺、味覺,是不可能的。

不能模擬味覺,就不能理解饑渴的含義。

不理解人的情感,就不能與人密切交流。

人體接近一百萬億個細胞。人的情緒會間接直接受到每一個細胞、以及軀體受到的外部物質作用的影響。如,體表的細菌、日月運行產生的引力潮汐、氣壓與空氣濕度的變化、以及未知因素……等等。

因此,不可能通過計算機完全模擬人的情緒。

計算機中的隨機數是偽隨機數,也不可能創造出真正的隨機事件。

條件反射的建立是智能的起點。

計算機無法建立肉體的條件反射,無法模擬人的認知方式,即不可能有學習的能力。

因此,計算機無論如何發展,都不可能出現所謂的意識。

比如,「水」的概念。

我們認知水,會將水與其他事物關聯起來:水能喝,水與雪糕,和路雪,隔夜水(與時間關聯),熱茶,奶茶,辣椒水,尿液,髒水不能喝,水能淹死人,洗衣服,洗杯子,洗頭,桑拿,下雨下雪,水與溶液,水與酒的差別,滑冰,水與浪,浪蕩,饑渴,水靈,水與波,暗送秋波,水與潤滑,水與氫氧元素,水貨……甚至是與一切事物關聯起來形成概念。

水,對我們來說,不是具體的對象或者事物,而是一類事物的抽象概念。並且我們在使用概念的時候

又能根據情景,特指某個具體的對象,賦予對象具體的意義。在遇到新事物的時候,又能將某個概念與新事物關聯,進一步豐富該概念的內容。

我們學習化學之後,將水與氫氧元素關聯;

在冰箱發明之後,將飲料與冰箱關聯,能夠不斷地豐富水概念的內容。

讓計算機理解水能喝,水能淹死人,又需要理解什麼是能喝,什麼是死,如此又會衍生一系列需要理解的對象與概念。

人類能夠將某些相似的事物進行信息整合歸類、概括,繼而將近乎無限多的事物概括為非常有限的若干概念。

這種信息整合的能力來自幾億年的生命演化過程-塑造的感知規定。

想要人為創造出這種能力,難於上青天。

人的自由意志並不是那麼重要。

況且,自由意志是否存在尚不確定。

智能不一定需要意識,和人的情緒、認知方式、自由意志。

人工智慧可以實現,也不會反人類。

計算機需要程序員寫上萬年的程序,才能達到中等程度的所謂「智能」。


可以說是,也可以說不是。


人工智慧只是一個代號,從技術的角度我覺得真正的人工智慧壓根就還沒有到來。

所以之前吹噓的知識現在被發現和了解了而已。

目前的人工智慧只不過是人類早期探索飛行所製作出來的滑翔翼,在腦科學沒有得到突破之前,發展的確會越來越困難,不過目前來看一切還早,人工智慧的空氣動力學雖然還沒出來,不過人類至今還沒搞出人工智慧的萬戶火箭,所以還是大有可為的。


感謝邀請,以下是我的回答希望可以幫到你。

人工智慧前途還是有的,目前咱們國家正進行第四次工業革命,而第四次工作革命的核心就是人工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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