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不構成騙婚,但屬於民事糾紛,可以要求繼續履行承諾,謝謝


我覺得這個要挑明原因,是因為缺錢沒借到嘛?還是因為故意不給


騙婚是不以結婚為目的的,你這個只能算是不守信用罷了,給你們的錢多少都是給的,難道不給你們就不結婚了嗎?我結婚的時候父母一分錢都沒給我,我就不結婚了?所以不要為自己的選擇找借口了,關鍵要看男人能不能掙錢,有沒有能力掙錢,這個比什麼都重要,所以要相信自己的選擇,祝你好運!


算,是我我會很生氣,婚前說好的每個事情都是我考慮結婚的因素,婚前說實話的話我可能答應,也可能不答應。但婚後反悔就是吃定我了,就跟找工作,上崗了工資待遇不一樣了,或者打電話跟面試的時候不一樣。我可能會離婚,不離婚我也不會信任他們了,自己要做好二手準備。


看對方是什麼說法了。為什麼承諾的沒有兌現,如果少給十萬而一聲不吭確實有點說不過去。但是騙婚倒也不至於。


emmmm,可以離婚呀,都0202年了,這種男方家庭你何必勉強自己,拿了30萬走人,瀟洒


都結婚的,也沒辦法。


很明顯的騙婚了。

建議果斷離婚,把錢退給他們,讓他們抱著30萬去哭吧。

順便再問一下,男方父母出30萬給首付,女方父母出了多少?當然,沒出也不要緊,畢竟這是男方的事。我們雖然追求男女平等,但那只是在做家務的時候。生孩子警告和冠名權警告只賣30萬還是有點虧,剩下10萬以後慢慢敲吧,加油,你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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