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就醫者猝死 無證診所非法行醫者二審被判無罪


如他因其他原因而死亡這並不能判醫生有罪,但法律在這一方面確實有漏洞。如果我們換位思考下,你身邊的人碰到這種情況,你會不會也認為就是用了這葯誘發了他的疾病,這一切都是說不清的。世上總有一些事說不清道不明,沒有什麼可以解釋清楚的
患者死亡原因不是因為醫生是否有證


瀉藥

患者的死因並非頭孢皮試過敏致死。也就是說患者的死與醫生所作所為無關,只是媒體為了博取眼球而追加的描述而已。這就好比停止的公交車上,一個老頭突發腦溢血死亡,要求公交車司機賠償一樣。


因為病人不是皮試死的,死於嚴重心血管病。
無因果關係,為什麼有罪?
構成要件中有一標準為造成嚴重後果若如文中所描述,無法認定患者的死亡和醫生有直接關係(做皮試就是為了不讓患者過敏死亡,安全性有保障)所以,無法認定罪名成立。


半吊子懂法人士回答一下,這個問題關鍵在於法律上的加重情節在案件中處於從屬地位。比如說駕車肇事中,如果司機酒駕了,那屬於加重情節。審判中可能會做出情節嚴重或者情節惡劣的認定,無證駕駛同理。在這個案件中,注射藥品與患者死亡既然沒有直接關係。那麼支持無證醫生有罪的證據鏈就不完整。如同司機無證駕駛但是路上有行人因病摔倒,且反應時間不足最終行人逝世。儘管無證駕駛本身就是違法行為,並要接受相關處罰。但是憑無證駕駛並不能認定其駕駛肇事。ps 法律知識靠自學,難免有不足希望大佬批評指正
謝邀,從目前看到的材料來看,如果無法證明是頭孢試驗引起的,法院判決是不會改變的。


這有啥好看的,疑罪從無啊。難道這人有後台有賄賂?喂喂,如果他後台如此硬,幹嘛非法行醫?搞搞房地產搞搞賓館KTV什麼的不是隨便來錢?就算他滿腦子白求恩的夢想要行醫不可以要後台幫忙弄個真證?(後台有能力讓他無罪沒能力給他弄個證?哪個風險低不要我說吧)非法行醫本身就可以代表他是底層沒錢沒勢的了,所以陰謀論直接破產。

我非法行醫了,一個人死了,但是一定跟我有關嗎?你必須證明吧?證明不了咋辦?疑罪從無啊。這案子不是很明了了嗎?你想想看嘛,一審二審都無罪,這法官敢亂來的?死了人誒,要是枉法判決首先不是應該擔心上級追查下來,而是首先應該擔心晚上走夜路哪天被死者家屬堵口……所以本案顯然實在是「我已經儘力幫你們(檢方)了,然而實在無法證明因果關係沒法判有罪」的節奏。


太多人把行政機關的所有行為都認為是行政處罰,其實哪怕是責令改正這個最常用的——也不是行政處罰。

反而警告是。

但是必須是書面的,口頭的不算。


判決書認為患者死亡與無證行醫兩者間沒有因果關係,報道沒有提供詳細證據,無法斷定判決書有啥問題,除非題主能提供關鍵性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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