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央視在播NHL ,於是帶著好奇看了看,感覺很無聊,實在想不明白為什麼這種運動能在北美那麼受歡迎。求一個比較完善的答案,從群眾體育,職業體育以及人民性格等方面分析的答案。


冰球在北美流行我理解有以下幾點:1、高對抗快節奏符合北美人民的口味。2、雄厚的經濟條件是冰球廣泛開展的基礎。3、團隊運動在北美更好開展,更容易在校園中流行。4、冰球是冬季項目中唯一一個集體項目。。。冰雪運動真的會在條件允許的地區很流行。。。
樓上說得相當全了,在此補充幾點:1.加拿大人酷愛冰球,因為大部分地區冬季長達半年,甚至更久,能進行的戶外集體項目大概只有冰球了。2.碰撞異常激烈,裁判很少中斷比賽,連貫性好。3.可以打架!非常重要的看點,一般隊伍里有專門的打手保護。4.加拿大人視作其國粹,好像武術之於中國,柔道之於日本,孩子們從小就被帶去冰球場。5.其他啼笑皆非的理由,比如我一朋友所說的:誰都能跑,誰都能滑么;站著都能打架,站不穩誰能打,之類的


因為加拿大人把冰球當成訓練男孩成為男人的手段,他們認為任何人生中的潮起潮落都能在冰場上經歷到。換句話說冰球不是一項運動,而是一種文化。美國就沒那麼熱衷,你可以說nhl里美國球隊多,那只是因為美國商業水平高,球員還是加拿大人占多數。樓上說冰球是加拿大冬天唯一戶外集體項目就不太準確了,即使是冬天,冰球在絕大多數情況下也是室內運動

正好看了一本以冰球運動為基礎介紹北歐冰球小鎮的書。推薦你看一下。這個小鎮的幸運緊緊的和冰球結合在了一起,更是超越了歡迎這種程度。

《熊鎮1》以冰球為主線,把一個瘋狂喜愛著冰球的北歐小鎮是如何把城鎮的命運和冰球聯繫在一起,冰球能走多久,小鎮就能活多久……

然而2/3的篇幅之後,筆鋒一轉,一個女孩在球隊慶祝勝利之夜被隊里最好的球員強姦了。於是,本來是一本體育勵志類小說,現在變成了一本倫理類小說。是選擇讓最好的球員繼續帶領球隊為小鎮爭取勝利?還是懲罰一個強姦犯?

現實中球星們往往以錢消災,大多數都逃脫了應有地懲罰。而小說里卻是女孩用槍指著男孩的頭,雖然沒有要他的命,卻是嚇傻了這個在冰球場上威風八面的球員。這應該是一個兩敗俱傷的結果。兩人相互在對方身上種下了揮之不去的陰影。

然而所有人的人生還將繼續,時間讓受傷的人學會堅強。《熊鎮2》把故事拉回到冰球這項運動本身。一切因冰球而起,最後還是需要冰球來抹平傷口。故事中營造了熊鎮和赫德鎮兩個對立面。在醫療、就業各方面本來就衝突不斷的兩個小鎮,因為支持各自的冰球隊而變得水火不融。

尖銳的對立之下,又因為兩個地方球員和教練的變動而產生新的仇恨。在兩個小鎮之間,冰球不僅僅是一項體育運動,它是利益、資源、榮譽的混合體。一場比賽可以決定很多事件。

然而作者弗雷德里克·巴克曼並不鼓勵這種對立,他想還原冰球的本質,不要把一項運動和政治或是別的什麼地方繞在一起。然而最終只能是一種理想,現實中很難做到。故事在這樣矛盾地對立與發展中前行……

在熊鎮,很多人認為冰球就是全部,很多人陷入其中無法自拔。慢慢的冰球代替了生活,紅了眼的人們忘記了生活的本質,它應該是多樣性的、情感化的。除了冰球,還有家人、愛情、學業、朋友……

透過冰球,觀察熊鎮居民的人生是本書的一大特點,四十多歲的冰球隊體育總監與律師妻子之間若有若無的婚姻,貧困的單親媽媽寧願在球館裡做保潔員看著自己的兒子在球隊里成長。兩個受傷的女孩彷徨中選擇了武術,並走出自己的困惑。

更珍貴的是作者對人們在各自的環境下深刻的心理描寫,讓讀者感同深受,從內心深處融入本書,體會到不同的人生境界。《熊鎮2》的取材來源於真實的人物和故事,這讓我們從故事中獲得地感悟有了不一樣的價值。

作者用迭代的故事描述方式突出了情節的緊迫感和懸念。冰球場上的矛盾最終演變為社會矛盾,甚至有人為此付出了生命。直到負出慘痛代價,人們才認真地思考,冰球的本質是什麼,人性的本質是什麼?

最終,善良而睿智的人們從冰球中走了出來,有人選擇了寫作,最終成為作家。有人選擇功夫,最終獲得了冠軍。有人選擇了競技遊戲,走上國際大賽的舞台。

當然,熊鎮最瘋狂的還是冰球,一大批立志成為冰球運動員的小孩每天「砰砰砰」的擊打著小球。他們的夢想是成為冠軍,成為NHL球員,成為小鎮的驕傲。


第一,冰球是最激烈、速度最快的的球類運動,攻防轉換非常快;第二,冰球是一項個人加團隊的運動,技術、戰術缺一不可。

氣候優勢,露天都可以打,只要你會。

天氣原因,場館的維護成本遠遠低於中國。

體育運動賽事多,學校重視,從小就可以自由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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