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個曾經的酒鬼,負責任的告訴你,不可信。

喝醉分三種:

1,輕度喝醉,只是反應慢點,說話遲緩有時結巴點。他想編個瞎話,完全是可能的。

2,重度喝醉,不能自理的那種,他說話只是本能反應,不能反應不見得是真的。比如,一個好色的人平時看不出來,喝醉後抱住你說,你真好看,喜歡你什麼的,只是他的本能反應,並不是真的喜歡你,可能對誰都是這德行。

3,最重要,只有老司機才明白的。很多時候,根本是裝醉。喝醉的樣子,千篇一律,不要以為,說胡話,東倒西歪,嘔吐,就一定喝醉了。根本不是裝的,判斷一個人是不是真喝醉,讓他後腦勺向後摔一跤,試試。

一個人喝醉還能準確的抱住前面的人的,裝醉的可能很大,如果還能準確的抱住女孩子的,百分百是裝醉。

補充下:

寫這些,只是讓對喝醉酒這件事,認識有欠缺,有偏差,甚至有偏見的人,對喝酒有所認識。以後再遇到別人喝醉時,多一個心眼,多分警惕。就這些。

再補充下:

發現很多人,關注的點,居然是後腦勺摔倒會不會受傷。讓我莫名其妙的感覺到社會的一絲溫暖。

解釋一下:不是說,遇到喝醉的,就讓人來個後腦勺摔倒,鑒定個真假。

我說這話是真的見過這樣的場景,大學同學聚會,有個兄弟來晚了,大家有點怪他,他直接拿了一瓶白酒,連喝三杯,舉起第四杯,對大家說,對不起大家,是我錯了,我來晚了,話還沒說完,人就向後栽倒了,酒杯直接砸臉上了。

這是我兄弟,是我見過這輩子都忘不了的真喝醉的場景。

但是生活中,更多的不是這樣。

如果,別人喝醉是無害的,是沒必要在意他真醉假醉。保持一份警惕就足夠了。就當他是喝醉了。他睡覺,就幫他蓋件衣服,他說話,就給他倒杯水安慰一下(注意不是別人說話,就陪著說,你會發現說著說著就沒完了),哪怕他撒酒瘋,只要是無目的,無差別的,也不用太在意,人都有情緒失控的時候,何況是喝了酒。

但是,有人借著酒勁,明顯對你和你朋友有目的,那就不行了。有次聚會,有個傢伙搖搖晃晃站在門口,死活不讓我同桌的兩個女孩走,還跟你急眼,說一些有的沒的的話,我給他倒酒,假裝一個踉蹌,撞了他一下,紋絲不動。顯然是假裝的,我把他按到桌子上,假裝又是點煙,又是倒酒,用身子擋住他,使眼色趕緊讓女生走。

所以,當發現別人喝醉是有目的的,至少,起碼要遠離。不要進入別人設定好的場景里,出不來。這是最重要的。

再說幾個:

1、不要當著喝醉的人,說人家的壞話,喝醉酒睡覺的人,意識很可能是清醒的,什麼都能聽的到。

2、喝酒後嘔吐的,很可能一點事都沒有,這是很多人逃酒的辦法。

3、不要用喝酒鑒別別人的人品。完全沒有意義,也根本鑒別不出來。

突然想起個以前的事,補充一下

前幾年,大學同學聚會,正喝的高興,旁邊坐著當年上學時我喜歡的女孩,偷悄悄的把我的杯子換成半杯水。她以為我喝醉了,其實當時我只是說話聲大了一點,情緒激動啊。過去好幾年了,突然想起來還是很開心,感覺很幸福。

所以啊,對喝酒缺乏了解的人,尤其是女孩子,一定要注意,別人喝了酒,情緒激動時,真不一定就喝醉了,意識清醒的很。


有個姓許的,家住淄川縣城北,以打魚為生。他每天傍晚總要帶酒到河邊去,邊喝酒邊打魚。而喝酒前,又總是先斟上一盅祭奠一下,並禱告說:「河中的溺鬼,請來喝酒吧!」這樣便習以為常。其他人往往打魚很少,而他每天都打滿筐的魚。

一天傍晚,許某剛剛獨自飲酒,見一少年走來,在他身邊轉來轉去。許某讓他同飲,少年也不推辭,二人便對飲起來。這一夜竟連一條魚也未能打到,許某很有些喪氣。少年起立躬身說:「我到下游為你趕魚。」說罷,朝下游飄然走去。一會兒,少年回來說:「大群魚來了!」果然聽到有許多魚吞吃餌食的聲音。許某便撒網,一網捕了十數尾尺把長的大魚。他非常高興,對少年深表感謝。少年欲走,許送魚給他,少年不要,並說:「屢次喝你的好酒,這點小事怎能提到感謝呢?如您不嫌麻煩,我將常來找您。」許某說:「才相見一晚,怎說多次?你如願來相助,我是求之不得,可我怎樣報答你的情意呢?」於是便問少年姓名。少年說:「我姓王,沒有名字,你見面就叫我王六郎吧。」說罷,便告辭而去。

次日,許某將魚賣掉,順便多買了些酒。當晚,許某來到河邊時,六郎早已先在等候,二人便開懷暢飲。飲幾杯後,六郎便為許某趕魚。就這樣半年過去了。一天,六郎忽然對許說:「你我相識,情同手足,可是,咱們馬上就要分別了。」說得很是悲傷。許某甚為詫異,問六郎為何這樣,六郎考慮再三,才說:「你我既然親如兄弟,我說了你也不必驚訝。如今將要分別,無妨如實告知:我實際是一鬼,只因生前飲酒過量,醉後溺水而死,已經好幾年了。以前你之所以捕到比別人更多的魚,都是我暗中幫你驅趕,以此來酬謝奠酒之情。明 日我的期限已滿,將有人來代替我,我將要投生於人間,你我相聚只有今晚了,所以我不能平靜。」許某聽了起初十分害怕,然而,因為長期相處,不再恐怖,反而難過起來。於是,他滿滿斟了一杯酒捧在手中說:「六郎,我敬你這杯酒!望你飲了不要難過。你我從此不能相見,雖很傷心,但你由此解脫災難,我應該祝賀你。不要悲傷,應該高興才是!」於是,二人繼續暢飲。許問六郎:「何人來相替?」六郎說:「兄長明 日可在河邊陰處等候,正當午時,有一女子渡河,溺水而死,即是替我之人。」二人聽到村雞鳴叫,方灑淚而別。

次日,許在河邊暗暗觀看,會發生什麼事情。中午時,果有一懷抱嬰兒的婦女,到河邊便墜入水中。嬰兒被拋在岸上,舉手蹬腳地啼哭。婦女幾次浮上沉下,後竟又水淋淋地爬上河岸,坐在地上稍稍休息後,抱起嬰兒走了。

當許某看到婦女掉入水中時,很不忍心,想去相救,但一想這是六郎的替身,才打消救人的念頭。當又看到婦人未溺死,心中懷疑六郎所言有些荒唐。

當晚,許某仍到原地去打魚,而六郎早已在那裡,說:「如今又相聚了,可暫先不說分別的事。」許某問六郎白天的事,六郎說:「本來那女子是替我的,但我憐她懷中嬰兒,不忍心為了自己一人而傷兩個人的性命。因此,我決定捨棄這個機會,但又不知何時再有替死的人。也許是你我緣分未盡啊。」許某慨嘆地說:「你這種仁慈之心,總可感動玉帝的。」從此,二人一如既往,飲酒捕魚。

過了幾天,六郎又來向許某告別,許以為又有替六郎之人。六郎說:「不是的,我前次之好心果然感動了玉帝,因而招我為招遠縣鄔鎮的土地。明 日要去赴任,如你不忘咱倆的交情,不要嫌路遠,去招遠看我。」許某祝賀說:「賢弟行為正直而做了神,我感到十分欣慰。但人和神之間相隔遙遠,即使我不怕路遠,又怎樣才能見到你呢?」六郎說:「只管前往,不要顧慮。」再三囑咐而去。

許某回到家,便要置辦行裝東下招遠。他妻子笑著說:「這一去幾百里路,即使有這個地方,恐怕和一個泥塑偶像也無法交談。」許某不聽,終究去了招遠。問當地居民,果然有個鄔鎮。他找到了鄔鎮,便住進一個客店,向主人打聽土地祠在什麼地方。主人驚異地說:「客人莫非姓許?」許某說:「是的,但是您怎麼知道?」店主人又問:「客人莫非是淄川人?」許某說:「是的,然則您又是怎麼知道的?」店主人並不回答,很快地走出去。過了一會,只見丈夫抱著小兒,大姑娘小媳婦在門外偷看,村裡人紛紛到來,圍看許某,如四面圍牆一般。許某更為驚異。大家告訴他說:「前幾夜,夢見神人來告知:有一個淄川姓許的人將來此地,可以給些資助。因而在此等候多時。」許某甚為奇怪,便到土地祠祭祀六郎,禱告說:「自從與你分別後,睡夢中都銘記在心,為此遠道而來赴昔日之約。又蒙你託夢告知村裡人,心中十分感謝。很慚愧我沒有厚禮可贈,只有一杯薄酒,如不嫌棄,當如過去在河邊那樣對飲一番。」禱告畢,又燒了些紙錢。頃刻見到一陣旋風起於神座之後,旋轉許久才散去。

當夜,許某夢到六郎來到,衣冠楚楚的,與過去大不相同。六郎致謝道:「有勞你遠道而來看望我,使我又歡喜又悲傷。但我如今有職務在身,不便與你相會,近在咫尺,卻如遠隔山河,心中十分凄愴。村中人有微薄的禮物相贈,就算代我酬謝一下舊日的好友。當你回去的時候,我必來相送。」

許某住了幾天,打算回家,大家殷勤挽留,每天早晚都輪流作東道主為許某餞行。許堅決告辭,村中人爭著送來許多禮物,為他充實行裝。不到一天,送的禮物裝滿行囊,男女老少都聚集來送許出村。忽然颳起一陣旋風,跟隨許某十餘里路。許對著旋風再拜說:「六郎珍重,不要遠送了。你心懷仁愛,自然能為一方百姓造福,無需老朋友囑咐了。」旋風又盤旋許久,才離去。村中的人也都嗟嘆著返回了。

許某回到家裡,家境稍稍寬裕些,便不再打魚了。後來見到招遠的人,向他們打聽土地的情況,據說靈驗得像傳說的那樣,遠近聞名。


可信。

喝醉以後只是膽子大了而已,在幹什麼,自己非常清楚。

不是在胡說八道。

只是說了或者做了心裏面一直想做的事。

所以喝醉了可能會做錯事,但絕對是自己在意識清醒的情況下做的決定。想的後果沒那麼多。

我出生在農村。我村裡有個人,我們一家姓,論輩分我應該叫他大伯。年輕的時候據說跟朋友做生意因為太講義氣被耍了,害得坐牢賠錢。從此以後每次喝醉晚上都要拿著菜刀在街上轉,光著膀子一邊罵人一邊揮舞菜刀。

有次我從村裡另外一個小夥伴的家裡出來,我這個小夥伴家在衚衕裡面,我從這個衚衕裡面出來的時候,恰巧碰上他拿著菜刀在大路上發酒瘋。我在他的右手邊,當時他用右手舞菜刀,看到我的時候就把刀放到了左手並下意識往左面挪了一下步子。

很明顯,他知道自己在做什麼,知道我是誰,怕傷到我。看到我突然從衚衕裡面出來的時候也嚇了一跳並且下意識往左靠。他只是心裡憋屈,喝酒消愁發泄情緒而已。

我一個朋友很瘦,東北人。跟我講,跟朋友喝酒,有個膘肥體壯的人有次喝醉了,發酒瘋站起來打每個人的頭,但是到了他這兒就沒動手,他知道不能胡來,自己下手可能沒個輕重,我這個朋友可能受不住他一巴掌。

我自己酒量不行,兩瓶就開始難受,容易喝醉。但每次喝醉的時候都知道自己在做什麼。自己是誰。想說什麼話想做什麼事,本來就想做了而已。喝酒壯膽而已,意識是非常清醒的。

所以除非這個人本來就想撒謊,否則說的話是他本來就想說的話,很可信,可能是想了很久都不敢說的。


一個人說話可不可信不在於是不是喝醉,而在於這個人本身可不可信。

一個愛說謊的人,無論是否喝醉,說的話都不可信,因為這是習慣,無論在什麼時候,都喜歡編故事。

一個誠實的人,說謊的時候會很緊張,一眼就能看出來。

所以判斷一個人是否可信,還是看其過往的表現,喝醉後說的話先不要判斷是否可信,還是要事後驗證,用事實說話。


這個問題有點意思。結合我自己的情況,談一下我個人觀點。

喝醉酒我一般分兩種情況,一種是微醺微醉,另外一種就是喝得爛醉如泥,大腦已經斷片了。

微醺微醉狀態

這種狀態下,大腦從始至終都是在個人控制範圍內的,和不喝酒的情況下相比,唯一不同的就是平時不敢說的話,大部分這個時候都敢說,或許這就是「酒壯慫人膽」吧。但是這種敢說還是經過大腦了的,不是胡說八道的那種敢說。這時候說出來的話,我覺得是可信的,起碼我在這種狀態下說出來的話,基本是真的。當然了,如果本身就是不可信的人,那麼在什麼狀態說的話都不可信,這類人我覺得就不要討論了。

爛醉如泥狀態

這種狀態下說的話,我建議還是不要信了。一般我在這種狀態,說的話有一部分是真的敢說,似乎天上地下唯我獨尊。但也有一部分還是經過大腦的(這個時候的大腦已經遲鈍了),為什麼不可信?因為喝酒到這種情況之後,等酒醒了之後自己完全不知道自己說了啥,幹了啥。這種情況下,不管之前說的是吹牛的大話,還是經過大腦遲鈍放映之後說的實話,都是完全不記得的。連自己說了啥都不記得了,還有啥可信的呢?

用我媳婦說的話結尾:你喝了酒之後說的話,我連個標點符號都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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