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即地獄」是薩特的一句名言,在他的戲劇《禁閉》中體現的極為明顯,但我又想起叔本華的另一句話「我即他人,他人即眾生。」完全不同的兩個境界,卻都有道理。

「他人即地獄」適用於社會人際關係的不融合狀態中,自我的不適應、他人的施壓,所引起的不協調。

性侵算地獄吧……

「他人即眾生」這句話又太悲憫了,我渡眾生?眾生渡我?都很難吧……


題主這個問題的提法我認為不是要對「他人即地獄」進行嚴肅的解釋,而是結合生活經驗去體會這句話的含義。

什麼時候我們能在日常生活中真正感受到「他人即地獄」呢?

對存在主義可以做一個簡單的理解,不妨認為我們都無緣無故被拋到一個巨大的舞臺上,沒有劇本也沒有導演,我們的人生就是自由即興的去進行一場演繹,因此你可以選擇成為英雄,也可以選擇成為奴才,問題在於,無論你成為了什麼,其實都是你自己的選擇。

但這似乎和我們的實際生活不太一樣,因為我們總在遇到各種各樣的壓力,這種壓力從何而來?這些壓力似乎可以這樣說,因為我們不是獨角戲,舞臺上還有其他很多演員,而尷尬的是,所有人都認為自己纔是獨一無二的主角,其他人只是給自己作配的。因此,對每一個個體來說,其他人都不過是我們故事裡的配角或者說工具而已,和一個物沒有多大區別。

這個角度上我們就可以簡單的理解「他人即地獄」,所有他人都是使你物化的威脅。

在生活實際中是什麼樣的呢?

比如身在原生家庭中,你會發現,儘管父母口口聲聲說愛你,但他們其實是把你當成自己生命的一部分、一個附庸、一個事件而已。他們會為你思考什麼是對你好的,而很少真正尊重你的想法。你的學習、你的工作、你的家庭,他們無時無刻不想插手,這種插手以「愛你」和「為你好」的名義,但實際上完全是出於他們自己的認知和經驗。此時此刻,你可能會覺得,「他人即地獄」。

例子還可以舉很多,或者說,每一個除你自己以外的人都是一個這樣的例子。

對於你的老師來說,你的學習只是他的工作,他並不真正關心你想要什麼教育,他只關心他應該怎麼教育。

在互聯網上就顯得更加清晰可見了,每一個互聯網事件當中,當事人都「隱身」了,成為了局外人。對於網民,一個事情是他們所理解的事情,而不是真正發生的事情。他們藉助網路事件彰顯自己,無論觀點還是態度,或者可以稱為「人設」,但到底發生了什麼、當事人本身怎麼說怎麼想,沒有人關心。事件中真正的主角,在網民那裡變得無關緊要,他們自己的態度,以及這種態度產生的影響,才成為了核心。這也是「他人即地獄」。

這句話未必是批判,我們有沒有可能把他人真正地當成和我們一樣的一個主體而非一個客體?薩特或許認為這本身是不可能的一件事,也就是說「他人即地獄」不是某個我們需要避免或者可以避免的東西,而是無能為力的必然實在。

我們有可能感同身受嗎?這個問題不同哲學家有不同看法。我們不妨舉一個極端一些的例子,自殺。對於一個他人自殺的決定,我們本能的會覺得「遺憾」、「可惜」、「可憐」、「糟糕」。問題是這些感覺都是出於我們自己的求生欲,自殺對我們來說是不可想像的痛苦和悲慘。但是對於真正作出自殺決定的那個個人來說,他有過怎樣的經歷使得內心可以克服對自殺的恐懼?自殺會不會對他來說更多是解脫而非痛苦?我們沒辦法知道,因為我們無法或者說很難感同身受。

所以我們面對現在越來越高的自殺率經常會聽到這樣一種說法:「現在的人心理素質越來越差了,一點點小事就看不開要自殺。」此時此刻,我們不覺得,「他人即地獄」嗎?


看哲學看得我這種沒有分辨能力的人,萬念俱灰。


當他人注視我們的時候,我們開始自省,他人的注視讓我們感受到自己的存在,然後我們開始在他人的目光裏活。糾結自己的身材是否走形,糾結今天的髮型是否迷人,糾結說的話做的事是否被別人接受,我們需要消耗很多能量來滿足自己心中他人的期望,然而卻從未好好照顧自己的內心。


我的父母與我對生活的期望衝突時

我被強迫寫很噁心的政治題材高考作文時

一個人帶給我的感情壓倒理智時


玩cf,只有我一個終結者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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