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又不是畜生,人有人权,不是实验室里的鸡或兔子,是否捐献要符合个人意愿。即使犯了罪也仅是剥夺政治权利,没有剥夺罪犯做人的权利吧。


当然不可能。

因为目前必须自愿捐献,所以我们才能安全的活著。

一旦强制捐献,杀人就成了一笔真实的买卖。


强制性,捐献。

我联系不上这两个词。


不提倡强制性捐献器官,捐献应该是自愿行为。当然如果每个人都捐献器官是好事情,但推广方式不应是政策,而是改变人们传统观念和提升道德歌颂。我国14亿多人口,肾移植例数仅为1万,但美国人口总是是3亿,肾移植例数是3万。如果每个人都觉得捐献自己的器官,使得自己还活著,或者能够帮助其他人,而感到自豪和欣慰,人们就会无私的捐献。


我认为不应该,除非器官移植能够免费,整个捐献及移植过程彻底透明化,否则,强制捐献,将又一次成为各种利益集团的盛宴,而这一次,被瓜分的却实实在在是我们的血肉啊!况且,器官移植变得普及,太容易获得,也容易造成浪费,各种社会问题也会接踵而至。最后一点就是,捐献器官,虽然被广泛提倡,但是,不愿意捐献的人,也应该被理解和尊重,强制捐献,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个人尊严和权利。


我以为捐赠者应该得到补偿,可是是否需求补偿,应当由当事人自己决定。首要,感谢这位朋友的无畏贡献,在当今社会这种精力实在是太少了。现在各县(市)区红十字会都承受器官捐赠挂号,有意向的市民可去当地红十字会处理。挂号手续比较简单,市民只需填写一份《人体器官捐赠挂号表》,就可以成为捐赠志愿者。市民如有疑问,可拨打市红十字会电话咨询。别的,关于不少市民关怀的器官怎么获取、遗体怎么处理的问题,市红十字会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当器官捐赠志愿者被医生证明逝世后,才会被考虑是否合适捐赠器官。经查看断定器官有效后,再由人体器官获取安排依据人体器官捐赠规范进行人体器官获取。器官摘取选用严厉的外科手术规范,手术后医生会细心缝合而且维护外观,肯定尊重遗体遗容。完结捐赠后,遗体将会恢复原貌。此外,凡捐赠者逝世后因器官捐赠而发生的费用,均无需家属担负。
上面说的对,有营养费用,误工费用没有,还有你经商的时候好象可避免工商税,横竖咱们这里是这样的杀了他全家 也不能换回你儿子的命
也一点点不能减轻你的苦楚

我信任坏人总会得到应有的报应
我也信任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千万不要做傻事 千万不要用敌对的方法把自己变成你怨恨的那种人


器官捐赠,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明在逝世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悉数或许部分器官捐赠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以及生前未表明是否捐赠自愿的自然人逝世后,由其直系亲属将遗体的悉数或部分捐赠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 首要程序  1、承受来访或电话咨询 市民在填写器官捐赠协议2、红十字会供给:   《致遗体捐赠自愿者的一封信》   《xx省遗体捐赠挂号表》(一式两份)   《自愿者基本情况挂号表》   3、受理自愿者填写结束的挂号表格,奉告填写不完整或不恰当的地方   4、为填写合格的人员处理:   《致遗体捐赠者的一封信》《挂号复函》   《遗体捐赠挂号表》(一份)   《荣誉证书》   《捐赠卡》(随身携带用)捐赠遗体器官是在自愿、无偿的准则下进行的。 向省红十字会请求 也能够经过医院向省红十字会请求。捐赠的器官用于不指定的承受人的,一切承受人享有平等获得器官移植的权力。 捐赠人能够要求承受人支付合理的误工费、养分费、护理费、交通费。

请求人到红十字会请求填写表格时,表格中应该清晰填写运用用处,比如说用作科学、用作标本、用作器官移植等运用用处。

遗体器官捐赠,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明在逝世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悉数或许部分器官捐赠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以及生前未表明是否捐赠自愿的自然人逝世后,由其直系亲属将遗体的悉数或部分捐赠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
自愿无偿捐赠遗体器官者需填写请求,后到附近公证处处理公证。一起,挂号承受站要向正式挂号者颁布由省红十字会一致印制的「自愿捐赠遗体留念证」。
生前未处理自愿捐赠遗体请求挂号手续的,但自己临终前或死后其直系亲属要求自愿捐赠遗体,要获得死者工作单位或公证处证明后,才能到挂号承受站处理承受捐赠遗体的手续。
自愿捐赠者能够改变或吊销挂号。但要先处理改变或吊销挂号请求公证


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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