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考慮過根源


題主之所以問這樣的問題,一方面是對被害人的同情,一方面是對害人者的仇視。

你不用管這些黑暗的事,你也管不了,你唯一能做的,就是自己所到之處,自己周圍發生的事,都是光明的。


什麼樣的事情是黑暗的?說清楚好不好!

貪污受賄算黑暗嗎?偷竊搶劫算黑暗嗎?校園霸凌算黑暗嗎?人口買賣算黑暗嗎?官匪一家算黑暗嗎?這些都有具體的法律條文來量刑啊兄弟,看待這些事情不就是看待違法犯罪嗎?


這個「黑暗」需要區分來看,有些事情確實可以激起人的同情心,會讓人本能的厭惡。但還有一些卻是人的本能,別人能做的,你卻因為沒有實力(權利,金錢,社會地位,外貌或其他)而做不成或達不到的時候,或者你沒處於你所厭惡的人的地位時侯,你會看不慣。但當你處於相同地位的時候你可能還不如你厭惡的人


無論是黑的,還是白的,都是這個世界本來面目的一部分,我們應該客觀淡然的看待之!

如同太極圖一樣,黑與白,總是相生相剋,相互依存的。所以,無論是美好的事情,還是黑暗的事情,我們都沒必要刻意去躲避它,或者是忽視它;與其躲避或者忽視,不過直面並且加諸思考,以求下次再遇到同樣的事情的時候,可以冷靜自如的應對!


私有制是原罪。


苟活不易,且行且珍惜


年青人,有喫有喝有電腦,還胡思亂想,太陽每日升起,哪有黑暗?


自古有之,不會消失,社會再發展再發達也有陰暗面。接受它的存在,努力提高自己,保護好自己和自己的家人。


再多看一些光明的事,互相中和一下。


適應


變得更加光明,哈哈哈哈哈哈


到不了自己身上的壞事 都是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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