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福建廈門,一名男子在用餐時被男童不小心碰到,便用腳將男童踹飛。孩子的頭撞在鐵皮餐車上,臉撞到地板,送醫後被查出顱內出血,鼻樑骨折,牙齦撞傷,住進重症監護室數日後才轉危為安。

由於處在攝像頭監控盲區,男子踢孩子的過程沒被監控錄下。當時一名在店喫飯的顧客告訴記者,是否因為孩子打人導致男子發怒,他並不能證實,但他確實看到男子踢飛孩子的一幕。

男童家長稱,如今給孩子治病已花了2萬元,肇事男子的家屬自始至終不曾前來看望孩子或者道歉,甚至連露面都沒有,這讓人很難接受。目前,涉事男子孫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內容敘述的非常含糊

我想知道整個事情,小孩子是不是一直在鬧,家長有沒有去及時管理,還是真的不小心碰到別人。

但是直接針對孩子進行這麼暴力的動作是不對的。

這讓我想起上次在公交車上看到的一個小孩,食指指著我說,這個姐姐好胖,為什麼這個姐姐這麼胖,全車人都在回頭看,我四十六公斤哪裡胖了!有時候真的是心裡已經動過無數次手了,偏偏是道德的底線壓制住了自己。


謝謝你的邀請 其實就算是在成人之間的鬥毆 到了警察那裡也是 誰先報警誰有理 誰打輸誰有理 何況被打的還是個4歲兒童 有個笑話 拳打南山敬老院 腳踢北海幼兒園 也就是說 老頭和兒童都是可以輕易搞定的 知乎常年吹牛 如何收拾熊孩子 但是行兇者明顯做過頭了 就像前幾年的辱母殺人案 並不能因為你的動機高尚就否定你造成的後果 總之 忍字頭上一把刀 打的時候很爽 麻煩找上門了就傻樣了。。。。


如果小孩子是故意的在鬧而不是不小心碰到那我覺得就是活該。

如果真的是不小心碰到那就是男子反應過激該怎麼賠償怎麼賠償。


評價?如果事實清晰無誤,就是是非明確的刑事案件啊,要怎麼評價。這麼大的人了,脾氣再不好下手沒點輕重嗎,壞且蠢唄。


無論怎樣男子下重手打小朋友就是不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如果小孩先在男子旁邊不論語言還是動作騷擾男子,那小男孩可以請你去死嗎?下地獄的那種,重新投胎的那種!


如果是男孩一直招惹那個男子,而且招惹得很過分,導致他把小孩踹飛,我覺得都能夠理解。畢竟有些熊孩子真的很可怕也很可恨。雖然這樣說很解氣,但怎麼看一個成年人都不應該這樣做。


這是這個社會帶來的戾氣。知乎上不曉得有多少個對付所謂熊孩子的問題。大家興緻勃勃的討論怎麼對付熊孩子,為此不惜把自己降到和自己口中的熊孩子一個高度,甚至還不如之。

好諷刺哦。


謝邀,公交車打小孩開了個頭,知乎上不少人還嚷嚷著打得好,看來現代生活壓力真的很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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