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是我媽媽一個朋友稱為A,我媽說是多年的發小交情。A打算過戶名下一個房產到我媽名下,然後讓我媽用這套房貸款,錢款給A,然後不不還貸款了,讓銀行收走房子,會給我媽10萬作為酬勞。

請問一下這裡面有沒有什麼坑?不還貸款會有什麼後果呢?


邏輯上來說,A直接賣房得到的利益更高

過戶給你媽,要給你媽10萬不說,稅費和賣房是一樣的,也就節約個中介費。然後房產抵押最多也就房子價值的7成。

這兩個方案的利益差別是很大的。

那麼之所以還會選擇後者就只有一個原因。

A急要錢。

過戶抵押貸的流程通常來說是比買賣要快的。二手房按揭的流程一方面比較繁瑣,另一方面是需要另外找人頭。

另一方面,如果A的負債,常規7成抵押覆蓋不了,就只會做高評高貸了。

A從第一期就沒打算讓你還款,那基本第一個月銀行就會要求直接抽貸了,然後就是法拍流程

然而問題來了,高評高貸的話,拍賣價格大概率是覆蓋不了抵押借款金額的會存在很大金額的差額。

如果這樣,你猜多的負債該誰還?

如果再還不起的話,就是動你本身的房子了。並且你媽會進失信人名單,徵信變成黑戶。


為什麼那個A不直接賣房子呢?

抵押貸款只能做到7-8成 買賣基本可以做到9-10成

能過戶做抵押的房產,產權肯定是清晰的。

非要過戶到你媽名下,再做抵押,可以直接辦二手房按揭,等於你媽每個月還款就行了,順便多了一套她名下的房產,轉道手,你媽也可以賺個2-3成

然後按照你說的,做了抵押不還,要分銀行還是機構,銀行一般抵押6-7成,機構抵押一般7-8成,民間個人抵押,一般可以做到8.5,不還直接逾期。

前兩個月機構和民間會電話催收,銀行基本只有簡訊。

第三到四個月,機構和民間就會處理房產,也就是賣掉。他們要回籠資金,錢流動起來才有利益。

銀行那邊,一直逾期,也不接電話,無任何還款跡象,各地方具體銀行分行的逾期管理方式不同,有的半年起訴,有的一年起訴,起訴之後的流程也都蠻清楚。

至於影響,做銀行或者機構房抵,你媽的徵信會黑掉,基本以後在銀行貸不出來錢,嚴重的可能會被拉入失信人。不過銀行資產處理完之後,過5年,徵信還是會刷新的。

個人的話,不會上徵信,因為他們有些本身就是沖著房子去的。俗稱就是那些黑口子嘛

純手打,希望對你有些幫助

我是葛慶,不帶鹽


如果你抵押貸款的時候銀行沒有強制公證

你就會被法院起訴 走流程 然後拍賣你的房子,

如果銀行強制公證了

那銀行就回直接拍賣你的房子

(前提是銀行聯繫不到你本人且很久沒有還款)


起訴


銀行會起訴你,然後強制執行拍賣你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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