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一年多,孩子十個月,被家暴兩次,每次吵架他都說說要弄死孩子,我想離婚,到底該怎麼辦?
我和老公自由戀愛談了五年才結婚,現在結婚一年四個月,寶寶有十個月,他打我兩次了,而且三番兩次說要弄死孩子,吵架的時候對我都是「媽」字問候和帶生殖器的髒話罵我,我從來沒想到會變成這樣,我們說過離婚,我要孩子,他說他不會給撫養費,也不會再認孩子,而且還要我共同承擔債務,我不同意,想起訴離婚,但是現在疫情嚴重特殊時期,也出不去,想早點解脫,該怎麼辦呀?
續更,今天早上婆婆說我沒有權利要孩子,孩子是她的,我真是遇到一家奇葩,懶得和他們囉嗦,到時候走法律程序
就是喫定你這個時候不敢輕舉妄動所以可以隨意打罵你,如果還早把孩子打掉,可惜十個月了、你生下一個渣男的孩子你可能會後悔
如果是我會把孩子打掉
當然看你個人情況,你想保住孩子就不要跟他硬鬥贏,不想要打一架孩子就沒有了……
你要是有錢就自己出去租房子或者回你父母家吧,你想離婚隨時都可以男方就是不想要孩子不想給錢養孩子,所有你自己扛著
建議先分居,想辦法回孃家,不要告知他。離婚是一定要離的,越早越好
1.有條件的話帶著孩子分開生活,待疫情過後再協議離婚或訴訟離婚。2.無論如何,對方都有義務支付撫養費,協議談不成就訴訟離,根據對方收入的20%-30%承擔。3.家暴的話儘可能留下證據錄音或拍照,有鄰居或居委或者報警,可以作為離婚及離婚損害賠償的證據。4.債務你如果沒有簽字沒有用於共同生活的話,一般是對方的個人債務。
恕我冒昧和不敬不禮。
戀愛五年沒發現他心理缺陷和冷血嗎?
收集證據,儘快離婚
續更,婆婆今天早上居然對我說,我沒有權利要孩子,孩子是她的,我真是遇到一家奇葩
激他再次動手,報警,打110,只要有出警記錄及傷情確定,離婚分割財產上你就很佔優勢~
這樣的就得狠治他,治好就過,治不好就不跟他過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