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裡存在兩個誤解:首先,防止一級近親(兄妹、父女和母子)交配無須以固定配偶為前提,只須實行外婚制(Exogamy)和從夫(或從婦)居即可,也就是遵循這樣三條原則:不和與自己出生於同一群體的異性交配,性成熟後離開出生群體並加入其他群體,不與性夥伴的子女交配;許多動物正是通過這種方式避免近親交配的。
第二個誤解是:組成父系氏族無須以父子關係可辨認為前提,只須實行外婚制和從夫居、並且兄弟關係可辨認即可;比如從若干同母兄弟開始,每一代所有女兒都離開,並接納來自其他群體的女性,便可確保群體男性成員始終擁有共同的父系祖先;實際上,黑猩猩正是通過這樣的安排組成了父系氏族,儘管它們沒有固定配偶,也不知有父。
巴霍芬和摩根所犯的另一個錯誤,是製造了母系制和母權制(matriarchy)的混淆,實際上兩者沒有他們所認為的固定聯繫或因果關係,大多數母系社會要麼是平等主義的,要麼是男權佔優的,由男性充當酋長、族長或頭人的角色,迄今沒有任何社會被人類學家普遍承認是實行母權制的,儘管曾有個別社會被少數人類學家認定為母權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