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麼證據嗎?還是yy或者有其他不為人知的啟發目的?


可能是我想多了,提問者問這個問題有什麼目的?


那,直接搬運維基的截圖

所以這種描述的目的是告訴你目前最被認可的事實

(先簡單描述一下母系社會的概念)

母系社會又稱女系社會、母系氏族制社會。氏族社會的早、中期為母系氏族,即建立在母系血緣關係上的社會組織,是按母系計算世系血統和繼承財產的氏族制度,是氏族社會的第一階段。在母系氏族制前期,人類體質上的原始性基本消失,被稱作「新人」,屬於考古學上的舊石器時代的晚期。到母系氏族制後期,現代人形成,屬於新石器時代的早期。

每一個受過基礎教育的人的腦海中,都有一系列因教科書灌輸,由神話構成的歷史觀念,而「母系社會」即是神話中的神話。

基於意識形態而編寫的官方歷史教科書,曾在幾代人中造成了對歷史的大規模錯誤認知,比如許多人相信,歷史上曾經有過一個普遍以奴隸製為社會經濟基礎的時代,甚而認為奴隸制是社會制度演變的必經階段,許多人也相信,在開始近代化之前的兩千多年裡,中國始終是個封建社會。

這些認識,由於和已知歷史事實背謬的實在太遠,在學界已沒多少影響,如今雖還在流傳,但也只是作為一種標籤,用來展示其知識來源被局限於官方教科書而已;然而還有一個謬誤,即便在學界,在知識來源沒那麼狹隘的人群中,仍有相當影響,那就是「母系階段論」,即認為早期人類社會普遍採用從婦居(matrilocal residence)模式,按母系組成血緣群體。

事實上民族志調查顯示,多數(3/4以上)傳統社會採用父系制(即實行從夫居(patrilocal residence),並按父系組成血緣群體),而且並不存在社會結構越簡單原始,越可能採用母系制的傾向,比如澳洲和新幾內亞土著的社會形態相當原始,且與主要文明長期隔絕,但也都採用父系制;沒有證據表明,人類早期曾有過一個普遍採用母系制的階段。

相反,壓倒性的證據顯示,在直到現代之前的整個人類歷史上,父系制始終是主流和常態,母系制只是特殊條件下的例外,父系制的歷史甚至可以追溯到人類與黑猩猩的共同祖先,因為黑猩猩、倭黑猩猩乃至親緣更遠的大猩猩,都是從夫居的;除了民族志材料,對晚期南猿和尼安德特人的化石同位素分析也顯示,這兩個社會很可能都是從夫居的。

母系社會神話的由來

那麼,這個母系神話是怎麼來的,為何它比其他神話有著更持久的生命力?答案看來要從政治和意識形態上去找。

最初提出母系階段論的是瑞士學者約翰·巴霍芬(Johann Bachofen),在1861年出版的一本書中,他根據從希臘神話和古代傳說中搜羅出的一些線索,比如亞馬遜女戰士和普遍存在的女性生殖崇拜,認為早期社會不僅是母系的,還是母權的;他還不甘落伍的配合維多利亞時代流行的社會進步觀,提出了一種階梯式社會進化理論,按女權男權的此消彼長,將社會史劃分成了四個階段。

巴霍芬的著作適時啟發了恰好正在研究親屬關係的美國人類學家路易斯·摩根(Lewis Morgan),由於摩根接觸過的易洛魁社會恰好是母系制的,所以很快被巴氏的理論所吸引,並與他建立了通信關係;此後在1877年出版的《古代社會》里,摩根很大程度上採納了巴氏的觀點,將他所了解的易洛魁母系制一般化為早期社會普遍經歷的「母系氏族階段」。

和巴霍芬相比,摩根是更嚴肅的人類學家,他做過一些田野調查(但不是對易洛魁),所用材料也更具實證價值,但他的系統性信息來源主要是語言學材料,從中推斷婚姻與親屬制度的可信度並不高,最大的問題是,和那個時代喜歡構造宏大體系的博學家一樣,他的階梯式社會進化理論同樣是以想當然的猜測為主。

摩根之所以認為存在一個母系階段,是基於這樣一種輕率推導:早期人類是亂交的,沒有固定配偶關係,因而不知其父只知其母,也難以防止近親交配,所以最初的血緣群體(即氏族或胞族)只能按母系組成,所以早期社會必定基於母系制的。

這裡存在兩個誤解:首先,防止一級近親(兄妹、父女和母子)交配無須以固定配偶為前提,只須實行外婚制(Exogamy)和從夫(或從婦)居即可,也就是遵循這樣三條原則:不和與自己出生於同一群體的異性交配,性成熟後離開出生群體並加入其他群體,不與性夥伴的子女交配;許多動物正是通過這種方式避免近親交配的。

第二個誤解是:組成父系氏族無須以父子關係可辨認為前提,只須實行外婚制和從夫居、並且兄弟關係可辨認即可;比如從若干同母兄弟開始,每一代所有女兒都離開,並接納來自其他群體的女性,便可確保群體男性成員始終擁有共同的父系祖先;實際上,黑猩猩正是通過這樣的安排組成了父系氏族,儘管它們沒有固定配偶,也不知有父。

巴霍芬和摩根所犯的另一個錯誤,是製造了母系制和母權制(matriarchy)的混淆,實際上兩者沒有他們所認為的固定聯繫或因果關係,大多數母系社會要麼是平等主義的,要麼是男權佔優的,由男性充當酋長、族長或頭人的角色,迄今沒有任何社會被人類學家普遍承認是實行母權制的,儘管曾有個別社會被少數人類學家認定為母權社會。

當神話傍上「大款」

儘管有著這樣根本性的理論缺陷,也得不到經驗證據支持,摩根的理論卻在社會科學界獲得了極大影響,《古代社會》很長時間內被奉為婚姻和親屬關係領域的經典著作;這一地位的確立要歸功於恩格斯,在整理馬克思遺物時,恩格斯發現馬克思就該書寫了許多筆記,頓時如獲至寶,迅速將自己的唯物史觀揉進其中,於次年出版了《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

馬恩之所以親睞摩根理論,是因為後者很適合為他們的歷史唯物主義添加血肉;歷史唯物主義認為,人類社會註定會從原始狀態開始,在階級鬥爭推動下,經歷一系列特定階段,最終進入共產主義;摩根理論主要被用於描繪上述過程的第一步。

大意是:血親關係和階級關係是組織社會的兩種相互排斥的力量,在原始狀態,只有血緣而沒有階級,又因父子關係無從識別,所以原始社會必然是母系的,後來,男性為獲得支配地位,合謀對女性加以控制,並建立父系家庭和父權,從而破壞了血緣氏族組織,同時家庭的出現導致了私有財產權建立,而為了維護家庭、父權和財產權,又建立了國家機器,最終,原本由血緣關係維持的社會,變成了一些階級統治其他階級的社會。

恩格斯的著作後來成了各共產主義國家的社會學紅寶書,在西方左翼陣營中也頗有影響,而人類學和社會學界恰好又是左翼思想長期佔主導地位的;和其他馬列紅寶書中的理論和宣傳相比,這本書的內容更具實證色彩,看起來更有乾貨,因而其對觀念的影響也更為深遠,

但實際上,從恩格斯看到馬克思筆記到他的書出版,中間只隔了一年多時間,根本做不了什麼像樣的研究,其中看似經驗性的內容,其實都是憑空臆想。比如他認為父系家庭和男權的建立導致了財產權的誕生,但這兩者之間的依賴關係既非邏輯上的必要,也沒有經驗支持,實際上財產權更多是和定居農業聯繫在一起,無論北美、非洲、還是東南亞的母系社會,只要過定居生活,都有財產權。

雲南瀘沽湖邊的摩梭人,摩梭人被認為是中國唯一仍然存在的母系氏族社會。

除了馬列導師,母系神話還傍上了另一個「大款」——女權運動,許多女權主義者熱烈歡迎摩根和恩格斯的理論,特別是1960/70年代的第二波女權浪潮——以著名考古學家馬麗加·金芭塔絲(Marija Gimbutas)為代表——復興了這套原本在學術界已被冷落的理論;女權運動的強大聲勢和它所取得的政治正確地位,延續著母系神話的壽命。

女權主義者青睞母系階段論的理由或許是:假如漫長的前文明時代都是母系社會,那麼母系制乃至母權制就可以說是更自然的、更符合人類「本性」的;這種以「更接近原始形態」為由對某種制度或行為模式加以合理化的做法——常包裹在自然、純真、天性等美妙辭彙之下——世人早已耳熟能詳,從衣食住行到教育醫療,乃至「高貴野蠻人」神話中,都可看到。

但稍稍推敲一下,便不難發現其背後的反文明和反進化邏輯,果若原始的就是好的,何不改回四足行走放棄語言文字回樹上生活?

人類社會發展史上是否經歷過「母權制」,這是一個長期爭論並且至今尚無定見的問題。在國外,一些人類學工作者對母權制是否存在持根本否定的態度,認為「母權制」這一概念的提出是「這門學科歷史上的一種奇談怪論」。它「起源於巴霍芬的哲學唯心主義」。完全是被「幻想出來的」。認為母權制氏族也只是一種「猜測和假設」,並且「充其量不過是一種假設」。它僅僅是「一種社會科學幻想」、「很像……幻想小說」。完全是被「虛構」出來的「假想社會」。甚至斷言「母權制」的理論已經是「奄奄一息」。

有的根據恩格斯在談及「母權制」這一用語時曾說過「為了簡便起見,仍然保留了這一名稱;不過它是不大恰當的,因為在社會發展的這一階段上,還談不到法律意義上的權利」這樣一句話,也對母權制的存在持保留或否定的看法。可見,母權制究竟是一種客觀存在過的歷史事實,還是一種被人為「虛構」出來的「假想社會」,這的確是原始社會史研究中的一個值得深究的問題。對這一問題實事求是地進行討論是必要的,它不僅有助於這一問題的澄清,而且,對原始社會史的研究也是有所補益的。

部分內容摘選自網路·部分原創


其實,母系社會是科研人員為了完成命令式課題而故意造出來的概念。

在原始人群尚未建立家庭單位之前,幼崽只能從母親這裡確認血緣,這個,客觀上是對的,然而,在原始人群本身,他們並無血緣這個概念,所謂確認血緣,是科學家自己想出來的。然後這個概念延伸出來的諸如「女性是生產力主角,在群體里佔主導地位」等等,純屬臆測,這個臆測唯一的意義就是可以跟後來的「父系社會」形成對照性聯繫,顯得論文有模有樣。

即使在原始人群里,採摘也從來不是食物的主要來源。退一萬步講,就算是吧,難道男性成員就不能採摘了?沒這個道理。原始人群並未產生一部憲法來規定男性成員不得從事採摘工作。作為壯勞力,他們天然地會承擔最大量的獲取食物的工作,什麼工作獲得的食物最多,壯勞力就會從事什麼工作。採摘最容易,男性就會採摘,捕獵更容易,男性成員就會捕獵。原始人不會放著壯勞力讓他們去做低收益的事。

其實,父系社會最主要的意義是家庭的產生,而不是血緣的確認。從「沒有家庭」到「有家庭」,是一個自然過渡,是生產力提高的標誌,完全沒有必要硬捏出來一個母系社會來強行分界。


有沒有我不知道。不過我讀《史記》有看到記載商朝老祖母簡狄吞下玄鳥卵生了契,周朝先祖姜源采巨人腳印生了后稷得說法。有這種傳說,可能是他們不知道自己老祖父是誰,那麼他們為什麼不知道?

然後《清史稿》記載愛新覺羅家族起源也是這個套路「太祖承天廣運聖德神功肇紀立極仁孝睿武端毅欽安弘文定業高皇帝,姓愛新覺羅氏,諱努爾哈齊。其先蓋金遺部。始祖布庫里雍順,母曰佛庫倫,相感測朱果而孕。」


我覺得應該是假概念。

首先確定概念,遠古。

什麼叫遠古?夏商都不能算。

茹毛飲血這個階段算遠古才差不多,其實這裡有個巨大無比的bug。

那就是,作為一個部落里的壯勞力,什麼樣的勞作是對部落有意義的?是一日奔波去追哪可能有可能無的肉食嗎?結繩記事茹毛飲血的社會,是不存在分工這種說法的。

不是!

是最大化獲取食物以及生存資源(包括肉食素食)。

因此,你可以說,在種植這個科技樹點亮之後,人類進入了固定生活圈模式,但不能說母系社會。即以一個部落為自己的交際圈的生活模式(包括但不限於爭奪交配權,控制權等)。

也就是說,母系社會是不存在的。

或者即便是有,顯然也不可能是母親為主。

從生物角度來說,人類是唯一全天候發情的生物,所以說什麼母系確定血緣關係的,就別逗了。千年前草原上的還以娶到一個好生養的女人為幸事,帶個娃哪算啥?能活就活,活不了就死,別把現在重視孩子生命的視角放在古代甚至遠古時期。那時候能生才是關鍵,活不活長不長的大,看老天爺賞不賞臉。

所以,血緣這種概念,在文化未曾斷流的中國都是近兩千年才發展起來。

幾千年前的遠古?不存在血緣這種概念的。


我感覺在漢族大規模種植糧食之前,中國這裡可能是母系社會,在大規模種植糧食之後徹底成為父系社會。漢族五個超級祖先(當然都是男的)是6000年前的。大規模種地這種事還得是男人當主力。


這都是女權表的YY,所有社會都自古以來就是男權社會,男權社會具有至高無上的正當性,是不可改變的,是最符合人類屬性的社會,權利都是自己爭來的,女人對社會的貢獻不如男人那麼多,礦工和工地上的工人有幾個是女人的?

女權表就是可笑。


我也有這個疑問。

人類的親戚——各種靈長類都是父系社會,可為什麼偏偏人類早期是母系社會?

怕被噴,匿了。


去讀《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這算是我黨意識形態的一部分吧大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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