瀉藥。

我在一個生我養我的地方住了快二十年,居然需要我提供暫住證,我去社區的派出所,想請民警幫我開一張證明,結果民警先是以領導不在為由(當時是週五上午,領導不在?說是回家休息了?wtf?),變相想找我要紅包,我便裝傻,結果沒辦成。一段時間以後我再次來到該派出所辦理暫住證,是另一個態度較為溫和的哥哥接待我的,本來哥哥都快給我辦理了,突然殺出一個領導?這個領導是帶著孩子來的(領導帶著孩子來上班?是一個六七歲左右的小朋友)。領導到了先是給孩子拿東西喫,倒水喝,全然不顧這裡還是派出所。領導聽說了我的目的,然後直接說讓我去所在地街道社區辦理我在所住地的證明,需要有鄰居簽字,說明,還有父母的身份證複印件,戶口本複印件等等。然後到街道社區蓋章由社區工作人員簽字蓋章以後,纔可以來派出所辦理暫住證。

我就問了我急用:有沒有快一點的方法。領導沒搭理我然後帶自己家的孩子玩去了。(變相的想讓你給孩子買東西)我沒搭理,果斷的跑道另一個社區派出所辦理了暫住證。當時的暫住證一個下午就辦下來了,並沒有需要什麼所謂的鄰居證明啥的。

現在已經對中國的部分拿國家工資不給人民辦事的人員失望了…………


蓋個章找了10個部門算不算?
謝邀。

在國內,沒有一定的地位或背景,答案幾乎是肯定的,無人能獨善其身。

君不見,那些真正能力強的,有多少移民了?我們的這部分同胞,大多是技術移民,即無需走後門的。難道他們不知道到了其他國家,是二等公民了嗎?可別人至少還是公民啊!
謝邀。這種經歷還不少,政府衙門的,公司部門之間的。多的數不清,後來慢慢習慣了,也知道了這些手續上的事應該怎麼辦。不想提了,太糟心。多數時候那些辦事員故意給你出難題,就是不給辦。

我怎麼辦?

我偷偷拍下他們抽煙喝茶侃大山的證據,匿名舉報給紀檢委……紀檢委有時候還是比較靠譜的,收到舉報證據不就就會調查,處罰,之後那些辦事員就不趾高氣揚了。說白了就是太把自己當回事!不僅官這樣,民更甚!

這纔是最可怕的地方!


當時是打兼職的時候。

兼職安保的,那個時候的主管發了工作服,怕別人不還他的衣服,要求用身份證做抵押

說,幾天後隨時來拿都可以了。

可是幾天後我去拿,他們就用各種藉口說領導不在,說人事部不在

要我去找這一個領導,那一個主任。

真的,很多的時候,中國人都是喜歡拖著和把責任給別人。明明5分鐘一個電話的事情,非要拖到第二天,許多效率都降低了。當時很生氣,又沒有辦法。從此在外面生活不把重要的東西給別人去拿著,社會上的現實就是太多死板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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