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初實行郡縣制的同時又分封諸侯王,不是有東周時期的前車之鑒嗎,為什麼還要分封諸侯王呢?不是不利於統治嗎?為什麼封國還會與漢朝對抗?


當分封制所代表的貴族政治被證明隨著血緣關係的淡化,貴族會為了權力向君王發出挑戰時,秦始皇將目光朝向了以官僚政治為核心更加穩定的郡縣制。

秦朝滅亡後,劉邦和項羽又圍繞著該實施郡縣制、還是實施分封制的問題,展開了新一輪的討論。

這一次爭鋒的結果,最終以劉邦實行郡國並行制告終。

那麼,劉邦是出於什麼樣的考量,才會做出實行分封和郡縣並存制度的決定呢?

一、漢代的郡國並行制是基於特定環境下的產物

一切制度的設計,都要結合本國實情,做到實事求是。

秦始皇推行郡縣制前,曾讓大臣們進行過一次討論,丞相綰(王綰)等言:「諸侯初破,燕、齊、荊地遠,不為置王,毋以填之。請立諸子,唯上幸許。」

李斯卻認為,分封制的實施,正是導致周朝社會動亂的根源。

李斯的話,促使秦始皇做出了決定,他選擇了——郡縣制。

劉邦在做出決定前,也有過類似的考量。

1、劉邦為了緩和與六國貴族的關係,做出的一次政治妥協

劉邦之所以能夠統一天下,而實力更強的項羽只能以失敗告終,其中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便是劉邦捨得和六國貴族、功臣瓜分蛋糕。

楚漢爭霸期間,六國貴族的影響力依舊巨大,對當時的貴族和百姓而言,以分封製為核心構建出的國的羈絆早已深深刻在了骨子裡。

劉邦要想讓新生的漢王朝穩定下來,只有先與這些六國貴族們達成妥協,再逐步考慮分化、瓦解的事情。

2、劉邦在吸收了前人治國經驗的基礎上,為了避免像周朝那樣陷入諸侯混戰的局面,以及如秦朝那般早亡

漢承秦制,這種吸收前人治國經驗為己用的例子,是一個新生王朝,成長起來的常用手段。

畢竟,如果新設計制度,我們要考慮制度的可行性,制度存在得到變數,制度需要投入的成本等等話題。

擺在劉邦面前的教訓有兩個:周朝實施分封制結果引發了諸侯混戰、秦朝實施郡縣制結果被六國百姓推翻了。

那如何才能防止諸侯混戰,又能避免六國百姓抵觸呢?

劉邦面前的答案很簡單:既分封,又郡縣。

首先,將天下絕大多數領地歸納在中央手中,實施郡縣制,然後再以功臣和宗室子弟為王侯,在某些特定區域實施分封制。

這種特區+郡縣的手段,便在這樣一種特定的情況下誕生了。

二、漢代實施郡國並行制是基於滿足讓政權長治久安的需要

劉邦晚年,舉行過一次殺白馬起誓的大會,會上劉邦發言說:非劉氏而王者,若無功上所不置而侯者,天下共誅之。

這句話,揭示了劉邦為何要在郡縣制的基礎上再行分封,咱們細細品,不難發現,劉邦的行為頗有深意——他想建立一個不滅的王朝。

怎麼做呢?

郡縣做基礎,搞好基層工作,劉氏宗親和功臣為左膀右臂,起到安邦定國的作用。

從想法來看,郡國並行制在西漢初期,確實符合一個新生政權,融合多股勢力的需要。

文/腦洞趣味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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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初對秦的滅亡做了系統的討論,雖然當時秦朝已經實現大一統,但是在大部分人的觀念,還停留在春秋戰國時代,例如韓信、彭越、英布等,最高理想就是當個諸侯王,對秦亡的總結之一,就是秦朝不封建諸侯,天下有變時沒有諸侯國勤王。

漢初設立同姓諸侯王的目的是如果中央有變,同姓諸侯王可以屏藩中央。為了實現這個目的,就要求各諸侯國有這個能力,所以漢初各諸侯國擁有廣泛的權利,和周的諸侯國別無二致,擁有軍隊和鑄幣權、徵稅權。諸呂之亂證明了保留這些權利的優點,七國之亂也證明了保留這些權利的缺點,七國之亂時有梁王的梁國擋住七國的軍隊,使中央有反應的時間,可以說漢初諸侯國有利有弊,五五開,並不能因為後來出現七國之亂而否定漢初諸侯國制度。

漢的郡國並行制度在歷史上也是首創,類似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沒有前例可以借鑒,所以漢初的諸侯國制度,樸素的繼承了春秋戰國時代諸侯國的制度,丞相等重要官員由中央政府任命,很大程度避免了諸侯國亂來。漢初的諸侯國制度,很大程度上實現了設置他們的戰略意圖,就是在漢初實現了屏藩中央的作用,但是隨著大一統的深入,諸侯王制度漸漸不適用歷史的發展,在漢武帝的時代,通過推恩令解決了問題,但是推恩令也沒有廢掉諸侯國,而是將他們分化掉,使之沒有對抗中央的能力。

題外話,武帝之後的封國制度要比明朝的宗室制度要先進,封國的後代,每過一代,爵位和待遇就降一個級別,例如光武帝劉秀祖先是景帝,到了父親是南頓令,到劉秀這代就成為平民了,沒有像明朝一樣,不管到哪代,都算宗室,都是國家供養。


秦朝實行了完全意義的郡縣制和中央集權,結果步子邁的太快,十幾年就亡了。

漢承秦制,在國家結構的主體上採用了郡縣制,但比較理性的採取了「退一步以便進兩步」的策略,先是用分封制速定大局,穩定了六國遺族和軍功貴族們,也照顧了社會上在一定時期內認識的局限性。然後,採取削藩、推恩令等後續措施,一步步削弱了諸侯國的基礎,最終還是比較穩妥的實現了郡縣制和中央集權。


郡縣制行不通,而皇帝又不舍的把地分給別人,只好不上不下弄個半吊子國家,因為貪所以行郡縣,又因為怕死所以忍痛分封一部分出去。


畢其功於一役不現實啊,要兩步走啊,直接消滅有功的諸侯容易亂,而且諸侯還能創造價值。等到成熟了,等度過了那個初級階段,漢武帝才用用推恩令加之訴諸武力徹底結束郡國並行制,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實現中央集權。

這個分封主要是劉邦對底下當初一群為了利益跟隨他的功臣封的,跟周的分封制不一樣,反正後來那些異姓王都被劉邦殺了


沒有劉邦封的這些同姓王,哪來的劉秀劉備,別的王朝滅亡之際有劉秀劉備這種人物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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