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只能做一般性的表面瞭解,例如看財報,做簡單的市場調查。那還是要分散買幾家企業的股票。因為有些企業會財務造假,例如最近退市的樂視,財務造假的康明葯業等,要是把錢全壓在上面鐵定虧損嚴重。
首先要明確個前提,本部分所說的「分散」,更確切的說法是「過度分散」,對於科學合理的適度分散,我們是從不反對和排斥的。我們提倡的是在個體投資者身上,集中投資應為主體,風格應更突出。接受了這一觀點後,我們進入話題:我們為什麼提倡集中而不是分散?首先,投資者對分散的推崇,主要原因是認為分散有助於將風險降到最低。以格雷厄姆為例,對於安全邊際的極度重視使得他對風險控制有著嚴苛的標準。同時,他又認為企業的明天無法預測。在這樣的認知下,他認為將投資集中在少數幾隻股票上是冒險激進的行為,將會置自身於危險境地。施洛斯也說,「分散是對不確定性的保護。」。對於我們普通投資者,無論認知水平是否與大師們在同一高度,但分散即降低風險的意識與其如出一轍,所以「不要將雞蛋放在同一個籃子裏」的觀念才會如此得人心。
然而,實際情況並非如此:分散投資對於降低風險的作用並不如我們認為的那麼大。對於經濟危機等系統性風險,分散投資無招架之力;對於個股一般性風險(個股「黑天鵝」風險除外,下一段將對此詳細闡述),分散投資同樣不能防禦和降低,你買入一個爛西紅柿是糟糕的投資,你買入一籃子爛西紅柿同樣是糟糕投資,衡量你是否規避了個股一般性風險的,是你買入股票的品質,而不是你買入的數量。
作為個體投資者,其能力圈與精力終究是有限的。全面撒網不如集中優勢兵力各個擊破。林奇說,「在時間和精力有限的情況下,你有可能去了解少部分股票所有需要了解的信息,但是絕對不可能瞭解一大批股票所有需要了解的信息,簡單說就是投資者只能去研究相對少的投資品種。」而另一方面,分散投資成功的前提,仍然是判斷的準確性,而不是分散行為本身。買入超過投資者能力圈範圍與精力之外的股票,會讓判斷的準確性大打折扣,反而不可能取得良好投資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