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倒沒啥,本來就是男方出的。關鍵是看你想不想自己買房了,如果你想婚前自己買一套,那你要考慮下你拿不拿的出六成首付了


認清事實:

1.投資方是誰(實際控股人)

2.法人是誰(提供購房資格,我也知道限購是反市場化,這很社會)

3.股比分配(如果雙方共同出資包含貸款)

4.關於兜底方案(如果沒結婚如何處置房產,首套房資格被佔的補償方案)

你諾想白佔那就勸別公正,我們結婚吧^0^然後一頓騷操作告他什麼叫社會

你諾決定了廝守,何必來問

拋開購房資格(可能未來會出臺政策落地關於吸引人買房落戶送戶口關於經濟發展的通知的緊急通知,攤手)想繞開騙婚分走父母半輩子財富的房價有很多種方法

但是,他瞎呀(重點)他居然要冒風險,他又有點害怕,不然他公正幹什麼?你都知道他底牌了,主動權在你手(渣男,我任性拒絕提供購房資格也可以,你沒得到也沒虧,算不算平等)

遇事想一想換個性別看問題,題主男,女朋友要用男方名字買房前提公正首付來源,自已怎麼看?乖乖真愛呀,好可愛呦,還怕自已虧了。

回到現在,對 ,你也現實了,還生氣了可能


感謝大家的回答,五月份已分手,但分手原因很多,購房這一點微乎其微。

1.戀愛三年,同居兩年,從大學畢業一無所有到現在有車有房,大家的心態完全發生巨大改變。這三年我把更多的重心放到家庭,他事業心很重,每天只負責工作加班,家裡的所有事情我來打理,小到買菜做飯大到裝修監工、租房子、租車位,以及幫他處理工作上細小的事情,我們都是從事設計工作,他做硬裝、我做軟裝

2.他工作比較忙,基本全年無休,除了老家朋友過來,反正就是沒時間陪我,每次他能花時間接待他朋友,我表面上跟他朋友嘻嘻哈哈盡心儘力招待他們,但每次他們走後,我都會跟男友鬧矛盾發脾氣,我心裡充滿了怨氣和嫉妒

3.我單休節假日也不算多,但我還是願意去周邊城市走走,每次只能找同事找大學同學一起,我心裡特別期待能跟他一起出去旅遊

4.過年雙方父母談彩禮,大年初二家人商量我們按照習俗6.8萬,讓我告知一下男友,讓他和父母商量對這個數字什麼看法,如果覺得多,他們說個數字,我們覺得沒問題的話,第二天喫飯就說談好的數字,開開心心把這件事定下來,結果,他們給的答覆就是見面談,見面也一直顧右右而言他,他爸說,結婚兩個孩子的事他們商量怎麼辦就怎麼辦

5.之前他爸媽一直在南京工地上上班,喫住在工地,他大姐一直說,父母年紀大了找個輕巧的工作,在大學食堂找了個包食宿的,他父母就暫時住在我們租的兩室的房子裏,最後嫌食堂工資少不願意去做,他媽在我們小區附近找了個洗盤子的工作,就等於要長期住下去。

6.我心裡有一千萬個不願意,覺得婚前住在一起不好,在這兩三月的相處中,我真的是要瘋掉了,她媽不敲門隨意進入我的房間、用我的私人物品,做飯的口味喫一兩個星期還行,長期真的不可以,我江蘇他安徽的,家裡陽臺堆的都是快遞盒和紙製品,家裡的東西亂擺亂放,我週日單休,早晨七點多就聽到他們在廚房切啊剁啊,八九點鐘衛生間洗衣機聲咣嘰咣嘰,睡眠不好、飲食不好、心情不好,我110斤的體重兩個多月時間直降到96斤,我166的身高

7.週日我還要定好鬧鐘起牀去買菜做中午的飯,他媽飯店上班,他爸不上班,不會做飯也不會做家務,甚至我加班晚上八九點回來還要洗他的碗,時常我和他爸兩個人在家,我不方便上廁所也不方便洗澡,最後索性我整天留在公司加班要不就一個人在外邊喫飯看電影或者買一杯奶茶坐在小區的鞦韆上一呆就是兩三個小時

8.我實在忍受不了這樣的日子,我就跟他鬧,時常跟他說,給他爸媽在附近找個房子或者我們兩搬出去住,他都不同意,覺得我容不下他爸媽

9.有次偷看他和他姐的聊天記錄,他說了這件事,他姐說,她現在都容不下爸媽,爸媽老了怎麼指望你們,還說我心機重,把什麼髒水都潑到她身上……因為之前有次,我跟前男友吵架,她姐約我喫飯,跟我分享她戀愛結婚以及和婆婆相處一系列的事,她當時覺得她對我很好,願意把這些分享給我,我還偷偷去把喫飯的錢付了,我跟前男友說,你姐姐跟婆婆住也有很多矛盾,為什麼我們一定要跟爸媽一起住,住的近一點常走動不就可以了,她姐姐只有一個婆婆,公公年輕時就去世了

10.租的兩室的房子是兩年前我找的房子簽的合同,他付的房租,家裡水費、電費、燃氣費以及所有的生活用品都是我採購並付費

11.最後次跟我吵架,說我除了學歷比他高比他多讀兩本書,我還有什麼比他強的,以他現在的條件完全可以找個南京本地姑娘

12.就算用我的名買房,要去公證錢是他出,以後婚後錢也是他自己管

13.他媽媽說,家務就該是女人做的

14.婚後要和公婆一起住,我真的接受不了

我想知道你們怎麼看待這些問題?


我有個朋友系列之——

女生,婚前想買套婚房,無奈名下有房,遂打算登記在男方名下,並提出可以做個婚前財產協議公證,約定該房子為夫妻共同財產。

這情況比你輕多了,只是約定房子作為夫妻共同財產。

男方及其家人就不願意了,說是「分得那麼清楚」,「要是你爸給你買套房你還會和他簽協議嗎」「你並沒有把我當自己人」「你說這些話不是傷害我兒子嗎」…

最後還是婚了,協議也沒簽。

我有個當事人系列——

兩個90後小年輕,父母共同出資付了三成首付,男方父母出了64%,女方父母出了36%,不動產登記的時候出了點問題,變成50%和50%。

於是出了不動產登記中心,兩個人手拉著手來到樓下的公證處想約定清楚以後貸款作為共同債務,並重新約定該房產的比例。

男孩子說,不想對父母沒有交代。女孩子點點頭。

同樣是女孩子,如果是我,我不想等到對方提,我自己也會提做夫妻財產協議公證。

不知道房子出資的事明明是事實,為什麼會影響到你們的戀愛和婚姻。就算不做公證,誰出的錢誰擰不清嗎?這件事不管怎麼樣你根本沒有喫過虧吧。

保存好出資的證據離婚的時候一樣要雞犬不寧。

當然,如果是介意被佔用名額,你可以自己買一套啊,這樣他就用不了你名額了。


一定要在當地買嗎?推薦你來江蘇常州買,不限購,第二套首付三成


既然用了你的首付權,那麼相應的看他出什麼代價了,代價不滿意就結束

照搬冠姓權即可

手動狗頭


我不覺得這有什麼問題。我覺得男方的想法是正確的,應該給予支持。

在上海,有一種稱崇明夫妻的說法,我記得是這個說法,具體的不記得了。是說借用陌生人的上海身份,一起結婚買個房子,再離婚。付給借用身份的人20萬左右。現在可能價格有變動。你可以告訴他,即使借用別人的身份也要付出相應的金錢的。你可以讓他給你錢或者給你百分之多少的房子首付佔有比例。你出資或者讓他給你錢,你在用自己的身份付款。

所有佔別人私有財產的行為都是可恥的。包括佔用別人首套房權利,或者想吞佔別人婚前財產的行為,都是可恥。

兩方都付出什麼,是最好的。另外,國家法律保護個人財產,那些想通過結婚離婚增加自己財產的,都好好讀讀法律。還有,如果這個為未來增加財產的行為都讓你不舒服,那婚姻中如何合作共贏呢?


對於我這種事確實比較傷,可以說男友是有備無患,甚至是他過得比較清楚,也就是避免日後的紛爭,亦或許是怕你分錢,不過不管怎麼說,如果你也沒出什麼錢,其實也沒得什麼好怨,你之所以在抱怨,無非就是你們多了一層關係,情侶關係而已,你覺得人家就應該寫你名字,事實上誰也不欠誰的,試想現在婚姻那麼亂,誰也不敢打包票和誰一定活下去,如果你真的想要房子有你份,可以自己出點錢,自食其力

如果你在考慮要不要跟他過下去

那麼出於這件事基準

那就看看你男朋友是哪一類人,如果他比較理智,那麼可以理解,如果他平時懵懵懂懂,但是買了房卻那麼認真,還是不能判定他怎麼樣,有可能是他家裡人出的錢,如果都是他出的錢,那也不代表他不愛你,有的人也只是一根筋

我說了這麼多,箇中滋味只有你自己體會,你男朋友對你怎樣,如果足夠用心足夠的好,那麼其實你可以忽略不計,這是針對比較能自立的女孩子說的,至少你兩怎樣以後還可以靠自己,如果你覺得自己實在不行,那就和他商量溝通一下,問下他為什麼一定要公證,他會跟你說的,可以從他的話裏衡量一下


看感情深度唄,話說男方相做個公正也很正常,畢竟是男方付的錢。但房子是為了兩個人共同的美好的未來,決定生活在一起了,就別計較那麼多了~祝幸福!


第一套有沒有貸款?第一套有貸款,不光第二套要寫你的名字,第一套也要寫你的名字,因為兩套房子的貸款都是用婚後財產還款的。當然k需要標明出資比例。


公不公證無所謂,只要有男方付錢的證據,房產證即是寫女方名字法院也會判給付錢的那方


從純經濟的角度來看,買房政策優惠,也是一種經濟利益。

你說這算不算是佔女方便宜?


如果我是你男朋友,而發現你問出了這個問題,那麼就得好好考慮一下要不要跟你繼續了


分以下兩種情況。

如果你男友是打算把這套房作為你們的婚房,我覺得完全可以接受,並且他的要求是合理的。我說下我本人情況,本人獨生女,父母老家三線三套房,均不在我名下。我現在在中部二線省會城市和男朋友共同買房,男朋友農村出身,老家有一套自己蓋的房子,因為暫時不考慮結婚,我沒有購房資格,我家出資32萬他家出資約40萬作為首付買房,只寫他一個人的名字,並且他給我打了借條,等辦完手續後我兩已經協商好去公正,各佔50%。

如果你們兩目前沒有結婚計劃,他只是想出資買一套房,你不出任何錢名字是你的,公正他全部出資佔比100%,個人建議不要這樣做,如果你所在城市限購,首套房名額非常珍貴。一個好的解決方法是你要求出一部分錢,房子在你名下,公正你們按照比例協商好。


你可以同意 等房產證下來後 沒有結婚之前 賣了 拿錢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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