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身邊的人都說血濃於水,所以犯了什麼錯都應該是被理解,被原諒的。但真的是這樣嗎?

有一次我曾經被至親親手推向死亡的邊緣,從那一刻起,我就不再相信血緣了。一個朋友曾經跟我說,「我問我媽媽,如果我不是她的女兒,她還會不會愛我。但她沉默了。」 我看著她暗淡的神色,也不知道該說什麼好。直到現在,我都覺得血緣才是最脆弱的關係。你愛你的親人,只因為你在乎血緣,不是嗎?如果有一天,突然有人告訴你,你和他們沒有那一層血緣,你還會愛他們嗎?


所謂血緣關係,是不是可以理解成另一種道德綁架。特別是一些親戚,正是因為有了這層「血緣關係」,才讓你終身不得脫離與他們之間的交接。
通俗點說遠親不如近鄰,人和人之間關係能維持長久是情義使然,我覺得和血緣半毛錢關係沒有。真實的來說,我們與他人的緣分並不是由一個稱謂決定的。不過傳統觀念的壓迫,很多人不敢正視這一點。年紀越大會越感覺到不值得的人不必浪費精神,值得的人才需要花費時間精力,這也是短暫人生的一部分意義所在。


所謂的天性,只是被基因指揮的思想而已,包括生命本身,只是基因複製的工具。在這個意義上說血緣是否重要,那就問問自己,生命本身的價值所在。做自己認為對的事就好,儘管這個自己也沒有意義。

毫無疑問當然是親情重要了。血緣就是生物上留著一樣的血,親情是朝夕相伴。說句不好聽的,只要肯花錢血還能買來呢,親情怎麼買。所以在我一直不辜負沒有血緣卻一直幫助我的人,也不憐惜有血緣但是沒有親情關係的人,也抵制老一輩的血緣道德綁架。


我父母對我很好,甚至都有些溺愛。我有時就會想如果我不是親生的,我可能是父母最討厭的內種孩子。父母能有這麼無私的愛,一切都是因為我是親生骨肉?

以前我覺得人與人之間還是情感更重要

不一定要看血緣維繫

但是現在越來越覺得血緣很神奇

我跟我哥明明三觀不合,平時也不怎麼聊天

基本沒有在彼此的成長過程中參與太多

但是他仍然比我最好的朋友帶給我的安全感要多的多

人的情感太微妙,人性又太複雜多變

血緣則穩固很多

當然啦凡事沒有絕對。

反正對我而言,血緣很重要。

在我們這一輩大多是獨生子女的家庭情況中,我能有一個哥哥真的是命運饋贈的禮物。

我和別人的相處過程中,其實非常在乎算的清清楚楚,這種行為比起「自私」更像「強迫症」。

但是在一個家庭里共同長大。同樣的父母,共用的家庭資源,算也算不清,乾脆就放棄了,這讓具有強迫行為傾向的我能省點心。


在心情好時,施捨你她覺得對你的好。在心情不好時,用你發泄憤怒,並將所有毫無關聯的過錯指向你。用最骯髒的辭彙侮辱你。那些自卑又擔驚受怕的童年,是一生都無法治癒的。所以,親情就是枷鎖,就是道德綁架,就是欺辱毆打一個人不犯法哈哈哈哈哈哈,好可笑啊。


我覺得血緣關係是唯一靠譜的關係,DNA不會被改變,但這並不意味著絕對的權利與義務。無論你的家人怎麼樣,你畢竟和他們有最相似的傳承,某種意義上你的一切也是你父母的一切,人活一輩子,對後世最重要的遺產,莫過於DNA。人活著就有希望,文化,財富方面的遺產並不足以永澤後世,但只要血脈未斷,就算是你幾億年前的先祖,仍舊冥冥之中註定著你的一切。

我認為只要一直有後代,就可以看成你對世界的某種影響的不斷延續。至於血緣之外衍生的種種其他東西,比如孝順等等並不重要(這些都是人為的概念並不是先天存在的關係,沒有DNA這種牢固的物質基礎做保證,從長遠看終究也只是能影響一時而已),重要的僅僅是這種傳承本身。

我和我家人之間關係很差,但我明白我的一切註定與他們息息相關。


被領養的孩子對於血緣關係的那種淡然是親生孩子們永遠也無法理解的。


我知道一個人,他/她是家裡老二,家裡比ta長和小的兄弟姐妹去外地做生意打拚,ta在家照顧父親,ta總是認為兄弟姐妹是欠ta的,因為ta「承擔」了照顧父母的「責任」(然而家裡有保姆,父母身體健康,兄弟姐妹每月都往家打錢根本不需要ta操心),兄弟姐妹靠自己混得不錯,覺得對老二有愧,幫ta開廠,給ta的孩子買和自己孩子一樣的名牌衣物、玩具,老二家所有名牌幾乎都是兄弟姐妹所送。然而老二貪得無厭、自負,認為自己肯定能比兄弟姐妹更好。借兄弟姐妹對自己的信任,偷偷敗光了兄弟姐妹在家鄉買的房產(當時正值兄弟姐妹有人因意外生意急需用錢的時候),之後老二也從未悔改,甚至對兄弟姐妹連一聲對不起也未說過.。還期盼著兄弟姐妹能資助自己的孩子出國。

兄弟姐妹無法起訴老二

1是出於家裡人「情面」,「家醜」

2是心軟3是自己的親手足,所有人都認為他們是一起敗光的,只是讓老二背了鍋。血緣關係?血有時真淡於水匿名,事件內容有改動,勿對號入座


人活著是為自己而活,自己自由快樂,但不要過分打擾別人就好。所以就算是從爹媽肚子里出來的,就算基因上的東西是死的,但人是活的啊。這個道理就和規則是死的但人是變通的一樣。並不一定是整個社會群體多數人一致認同的東西才是對的,有時候自己的想法才是最重要的。其實就像封建社會的思想一樣,兒子就永遠是親骨肉,女兒只有對自己有利的時候才會說你是我親生的。比如按老一輩人的說法呢,女兒就是外人,就是分家產的時候沒你事,但是要把你嫁出去的時候,人家送的聘禮就是自己的了。比如題主的這種情況,放到我的身上我就覺得二位既然心裡沒這份緣了,我自己又何必順從呢。這樣的想法必定會被社會否定,但選擇堅持自己被輿論的口水淹沒死,還是選擇順從社會內心壓抑死。所以其實自己的行為思想才是正確的。當然,最最基本的倫理道德還是不能違背。

作為一個因重男輕女被拋棄的人我想說,血緣關係就是扯淡。

我為我和拋棄我的那對夫婦有相近的DNA而感到恥辱 。


血緣關係重不重要我不好說,我只知道,拿血緣關係去綁架別人的人是噁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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