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來離婚率高企,本著認真求實的態度,討論一下,如何應對多次結婚帶來的送禮問題。


我的標準是

不熟的親戚或同事,邀請但沒能喫飯的匯200,喫飯了的,去幾個人就幾乘以二百(以不是去蹭飯而是真心祝福為標準)

領導上司600~1000

關係特別好的朋友和特別好的親戚1000-3000

和再不再婚沒關係,主要和是不是誠摯的邀請我去觀禮見證以及關係親不親有關。
哪有那麼複雜,是朋友就送朋友價,非朋友就另外一說。


以前有個同事,她有個關係不錯朋友,三婚,給她打電話,她還是去了。該送的也送了
應該送你這頓飯的錢,咱不能掉價啊,不送禮,我也不白喫你的。其實是看關係,關係好還是送點吧,這年頭,山不轉路轉,興許以後有用的著人家的地方呢?
一婚都不送,哪還管二婚
本著認真求實的態度,推薦題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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