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節日,沒有驚喜,平平淡淡,各自工作。


誰的不是麼?

婚姻本來就是兩個陌生人搭夥過日子。某種意義上講,任何兩個個體在一起都是搭夥,因為人是獨立的個體。

或者說婚姻的本應是搭夥,搭夥意味著兩個人都要付出,都要為家庭做出貢獻,兩人是平等關係。只有一方一味的付出,那是養與被養的關係,兩人是不平等的關係。


多與少都是別人的事。關鍵你是不是,對嗎 ?


湊合著過吧,過不下去再說。


80%的婚姻過到最後都是搭夥過日子。

孩子的撫養問題,現實的各種壓力問題,迫使很多夫妻喪失了想離就離的底氣。

不幸福,不相愛了還是勉為其難繼續捆綁過日子。

這樣的婚姻很多。應該是常態。


多不多其實有那麼重要嗎?都在一起過日子了,那就開開心心的過好每一天,真心對待另一半,另一半也會真心對待你。


大部分都是吧!


挺多的吧。


這樣的不少吧?再合夥養個娃娃。我們的生活不就是柴米油鹽醬醋茶麼?


根據個人情況,但是,既然選擇了後面就不要後悔,要為自己買到!


應該不少吧!我身邊好多都是見幾面覺得合適就結婚了。談不上愛與不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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