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同學說在小說里看到罪犯的編號都是根據他們罪行所觸犯的法條的編號來確定的,有這麼喪心病狂?犯人們都是背著刑法法條蹲號子的么?雖然是小說,總感覺有點扯,有知情人士能給出確定一點的答案嗎?


直接喊名字。但是罪犯的基本情況民警必須掌握,這有助於教育改造。就像你的任課老師不僅要能叫出你的名字,還要了解你前幾次月考情況,甚至你其它科目的情況。

基層的管教民警有一個基本考核項目,就是背誦每一個犯人的「四知道」:

1、知道罪犯的基本情況。包括罪犯的姓名、年齡、特徵、文化程度、捕前職業等。

2、知道罪犯的犯罪情況。包括犯罪性質、原判刑種、刑期、釋放日期、犯罪案情等。3、知道罪犯的家庭和社會關係情況。包括籍貫、親屬、主要社會關係等。4、知道罪犯的改造表現情況。包括認罪態度、行為表現、獎懲情況等。

至於編號,那都是檔案里的東西。

一群性別統一、髮型統一、服裝統一、長相類似的人站成一排,過來一個,說出他的「四知道」,對於入行的新人來說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有資料說,秦城在文革時期是用編號的,兩位表示入獄年份+兩位表示編號。現在不清楚是否還是這樣。可是秦城監獄是公安部管理的,和所有其它司法部管理的監獄不一樣。

罪犯編號,也有叫檔案號、微機號、囚號,由十個阿拉伯數字組成。從左至右,包含3個內容:前兩位為省份代碼,第三四位是監獄單位代碼,餘下六個數字即服刑人員的順序號。省份代碼和單位代碼基本固定不變。至於順序號,就是以監獄正式收押的第一個服刑人員開始,按照入監時間先後,從「00001」往後排序。


直接喊名字。把所分管的每一個罪犯的名字記住是對監獄警察最基本的要求。目前大陸少有監獄題材的影視內容,港片包括大多數以監獄作為背景的小說也就看看算了。對罪犯人權的保護在某種程度上已達極致,就目前社會發展現狀來看,是福是禍,我傾向於後者。


不叫編號,編號一般是用於檔案管理的。對於罪犯的名字是基本功,兩三百人這種是基本的了。
管教幹部一般就是直呼其名,但是不說「罪犯」二字。太傷自尊了。對外宣傳就叫服刑人員。
似乎是按年份按先後 比如20130001之類。和學號類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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