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年前因為爸媽爺爺奶奶之間的矛盾,人販子的話不知道怎麼說服我媽,我媽最後選擇帶我離開了家,我家有二個姐姐,現在後爹得了腦出血半身不遂,拉屎尿尿都要人伺候,我們現在不知道怎麼辦,是去是留。留下我和媽媽要照顧,可是家裡不富裕。我們該怎麼辦,找我親爸和我姐嗎,我親爸和我親姐讓我們回去,我現在不知道怎麼辦。


其實當你這樣問的時候,心裡大概已經有決定了吧?只是需要更多支持的聲音,來讓自己走得心安理得。

沒有人能告訴你去還是留,留下照顧人,辛苦的是你和你母親,別人動手打幾個字就能決定你的人生嗎?就算你離開,別人也沒得說什麼,你只是擺脫了讓自己陷入窘境的生活。

我只是不知道你和你的母親,對你的繼父有沒有感情,他對你們好不好。還是說你對親爹的感情更深,纔想要回去。


這種事情只有你自己有最深切的體會,不要過多在乎別人說什麼。畢竟你跟你繼父的關係怎樣只有你自己最知道。你就問問你能不能過得了自己心裡那道坎就行了。是走是留都沒有對錯,全在你一念之間。


後爸對你好不好。

這個的關鍵,正如人類悲歡並不相通,我不知道你對你後爸對感受。

我只能舉我自己的例子給你,如果是我的後媽這樣了,我不會去的,因為她對我真的差。

我父母都再婚了,但是我後爸和親爸這樣了,我說實話我會儘力去照顧一下的,直到我照顧到玩真的不想照顧了。

沒錯,就是照顧到我不想照顧了,我不知道我嫩堅持到什麼地步,因為人家都-常說久病牀前無孝子。怕打臉就只能是我只能說照顧到我不想照顧了為止。

良心這個東西,真的不是什麼好東西,總是對別人好對自己差,雖然我總覺得是人家編出來為了讓大家多付出給別人用的,但是我這人真的是書讀傻了,壞事不敢做(隨地吐痰我也幹,都是朝樹叢裏吐,所以大家要管好小朋友不要隨手路邊的樹樹)

我後爸對我多好吧也沒有,但是我本來就不是他該負責的,我大學一半學費他出的,初中開始衣服雖然是我媽買的,但是錢畢竟是他的。(我媽是全職太太)

所以真的這樣了,如果他兒子不去照顧,我會去的。

如果是我後媽,不好意思,我不去她牀前笑她已經是我能做的最高素質水平了(?ω?)hiahiahia

人類悲歡並不相通,你看自己感受,內心這道坎能過去嗎?不要受到別人的影響,就連親生父母也是靠不住的,想想知乎裡面被父母催生娃,說好父母帶娃的,結果人家只是想玩會娃,帶?誰說過要帶了,你年紀小小耳朵就不好使啦。

別人的社會毒打要看到,不要覺得我的父母和人家不一樣,問題是隻要你夠窮,你就得意識到你能有多倒黴。


想了很久,寫下了這個答案,首先這個是可以共存的,照顧繼父,去見生父。

我不知道你生活在哪裡,但是按照我浙江這邊,請一個阿姨照顧家裡老人,4000左右可以了,放在養老院,2500左右也可以了,因為從你問題來看,你現在應該還沒成家,應該只有20來歲,這是人生最有希望的年紀,自己好好努力,自立自強,二十多歲,好好工作,幾千塊錢一個月不難的,從自己的收入中劃撥一部分,照顧繼父,應該問題不大,很多人車貸房貸,兩個人的工資養家裡7口人,大家都很難,但是你自己年輕,用自己的青春照顧繼父,十幾年過去了,你也40到50左右了,那時候你的繼父可能也過世了,你身無所長,那時候你是去打工還是繼續去別人家照顧其他人的父親呢,想一想你應該就知道了。

做難事必有所得。


關鍵在於你跟你後爸關係好不好。

如果不好走的心安理得。

反之他對你很好,那你後爸或許會失望覺得你是小白眼狼。

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其實你內心有選擇了,只是希望別人能附和你的選擇讓你覺得你做的沒錯。


好歹你也31歲了。這種決定做不了嗎?或者說你已經有答案了只是來知乎找點附和之聲?


首先聲明一點,沒有任何一個人有權利幫你下判斷和做決定,何去何從也不是你最終可以獨斷的,還有你媽媽的決定。

然後我只說這個事情,至於如何做,你自己和媽媽商量。

24年前你和媽媽離家,也就是說你今年至少25歲以上了,你是成年人,有權利做決定,但這個決定只代表你自己,你可以不去考慮道德、情誼等等這些東西,但是我希望你能關注感受,你自己的感受、你媽媽的感受、你親爹和姐姐的感受、還有你繼父的感受。

先說親爹和繼父,24年的朝夕相處,繼父和親爹的親疏遠近你自己感受去,親爹有生育之實,繼父有養育之恩,這無可厚非。親爹有血緣關係,繼父朝夕相伴,這也是既成事實。

再說實際情況,24年前因矛盾離開,不去探究對錯和起因,終究是分開了,那麼讓你們回去,就說明雖然分開但是並不等於,沒有聯繫,而這個當口你們回去,不說對錯,就說原因,都別躲著,說穿了,就是你們看繼父身體不行了,怕拖累你們,跑了,對嗎?

還是說感受,先說你爺爺奶奶怎麼想?再說你親爹姐姐怎麼想?最後咱再說你繼父怎麼想?

咱還是說感受,你媽媽回去了啥感受?你回去了又啥感受?

好了,咱們現在說回你繼父。接納你和你媽的時候,好人一個不?活蹦亂跳不?生活能夠自理不?你和你媽當時啥狀況?已婚小媳婦帶這個孩子,好找不?好活不?拖累不?

現在人倒了,屎尿在牀上,半邊身子不好使,你繼父鬧心不?擔心不?怕你們這二位暫寄屋檐之下的人一走了之不?

人啊,這一輩子。人前活的是臉面,人後活的是良心。為自己對,良心過得去就行,閉眼睡到著就行,睜眼喫下飯就行。啥事當下做當下了,別整那些臨死到了時說上一句:我啊,這輩子最對不起誰誰誰,當初就應該咋咋咋就好了!屁用都沒有,早幹啥去了?是現在纔想明白嗎?還是當時是裝糊塗?

再難,挺這算,咬咬牙沒看誰是難死的。這世上,躲面兒上的事最容易,躲心裡的債最難。

寧做窮家獨生子,不當病榻轉身人。

自己想去吧!


你媽媽在哪兒你就在哪兒。


你後爹如果養了你,你就應該照顧他,如果不照顧就是忘恩負義。


要是被賣的請向警方求助。如果是合法夫妻,看人不行了就想拋棄人家,這不合適。


如果是女生的話照顧就免了吧,估計自己也接受不了,有那個能力可以請護工


按法律來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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