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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有幸跟華人神探李昌鈺博士提問過這個問題,不瞭解李博士的同學可以看下面,

先說結論,希望不是太大(但是我心裡希望能將兇手繩之以法)

李昌鈺博士鑒識過幾個全球重大案件,如肯尼迪總統被殺案,辛普森殺妻案等懸案疑案,
2013年9月出任最高人民檢察院檢查技術信息研究中心顧問

空口無憑,來張圖。

實話說的話,

李昌鈺博士:概率是比較低的,因為沒有物證的推論是毫無意義的,

先帶大家簡單回顧一下1996年的南大碎屍案,

南大碎屍案,

也被稱為刁愛青案,

受害人:南京大學成人教育學院一年級女學生刁愛青

作案手段:被兇手殺害後,將其屍體加熱至熟,並切割成2000片以上

作案時代背景:1996年初,南京正經歷著改革開放之後最大的一次下崗熱潮,受害人刁愛青剛考進南京大學的信息管理與計算機應用專業百餘天,就被兇手殘忍殺害。

刁愛青遇害前行動軌跡:

1996年1月7日,週日,刁愛青參加同在南京上大學的姜堰高中好友的生日聚餐,當晚刁愛青並未返校,與好友同住後,次日返校。

1996年1月8日,週一,行動不詳。

1996年1月9日,週二,刁愛青當天並未上課,請假出去與老鄉玩了一天,很晚纔回宿舍。

1996年1月10日,週三,中午,刁愛青回到宿舍,下午舍友上課時刁愛青因身體不舒服,並未去上課,隨後刁愛青喫完晚飯,晚上7點左右離開南京大學鼓樓校區,最後目擊地為青島路。

刁愛青失蹤前出發地點-南京大學鼓樓校區

刁愛青最後目擊地點-青島路

時間線梳理:

1995年9月低-刁愛青進入南大,住在南大鼓樓校區南園4舍,擔任舍長。

1996年1月10日傍晚-刁愛青在學校附近的青島路失蹤

1996年1月19日早晨-在南大南邊的銀巷發現整包屍塊,隨後在華僑路工地,小粉橋,南大天津路校門,體育場,漢口路醫院等處相繼發現屍塊,警方把刁愛青列為重點待定受害人。

1996年1月20-31日-發現受害人頭顱衣物,重組屍體後,確認為刁愛青

1996年2月-4月-警方以南大為中心大規模排查了附近區域,但未能找到碎屍第一現場,案件陷入死衚衕。

那為什麼告破南大碎屍案的希望不是太大呢?

李博士是這樣解答的,

「南大碎屍案其實關鍵在於物證,

沒有物證再符合邏輯的推論也是毫無意義的,

南大碎屍案的物證實在是太少,

沒有找到第一作案現場,

又沒有留下DNA和指紋,

會給案件的偵破帶來一定的困難。」

但我相信,正義也許會遲到,但從來不會缺席,

我希望有生之年看到這樣的好消息。

xxx年後,南大碎屍案告破。

頭一次希望自己的答案被啪啪的打臉,希望能夠讓不可能變成可能。

Make impossible become possible.


理性地說,南大碎屍案幾乎可以說是一次完美犯罪。

沒有留下DNA等關鍵性線索。

沒有目擊者。

沒有犯罪動機。

現在看來,真的很難很難!

但我期待著被打臉!啪啪響的那種。

--

下面來具體說說南大碎屍案的案情,心理承受能力一般的人就不要繼續往下看了。

南大碎屍案,案情發生於 1996 年 1 月 19 日的江蘇南京,受害人刁愛青,性別女,彼時是南京大學成人教育學院的一年級學生,遇害時還不滿 20 歲。

1996 年 1 月 19 日的南京,一場大雪過後,一位清潔工在南京新街口附近的華僑路撿到一個提包,包中裝有 500 多片煮熟的肉片。

後來她在清洗肉片時發現有 3 根手指混在其中,隨即報案。

之後屍體另外的部分在水佐崗路等地被發現,均被包在提包以及一條牀單之中。屍體在煮熟後,估計總共被切成了 2000 多片,刀工十分精細,碼放整齊,可見兇手的殘忍與超強的心理素質。

當年南京警方為偵破此案,發動了「人海戰術」,進行了廣泛細緻的排查。

當時南京幾乎所有的警察都不同程度地參與了這起案件。有的是被抽調到專案組直接參與,更多的則是在所轄片區進行排查工作。

當年兇手的拋屍地點大多集中在鬧市區,多達五六個地方。凡是在拋屍現場出現過的人,比如說垃圾箱,只要倒過垃圾的人,都會逐一進行排查。

但很遺憾,時至今日,該案仍舊沒能破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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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這起駭人聽聞的案件,多年來民間有過很多種推測,比如作家蜘蛛就在其作品《十宗罪》中直接闡述了他對於此案的見解。

而作家陳九歌的作品《血色天都》更是完全以南大碎屍案為背景,基本還原了案情的各種細節。

另外最最熱門的當屬 2008 年天涯網友「黑彌撒」的一篇名為《關於南大碎屍案的一點想法》的帖子。

在這個長達數千字的帖子中,黑彌撒對兇手的性格、作案手法、動機、心理活動進行了非常詳細的敘述,還給嫌疑人進行了畫像:

案發時年齡在 30 歲至 40 歲之間,亦有可能在 30 歲以下,相貌端正,氣質成熟穩重,性格內向,為人謙和,單身,受過高等教育,文化素質較高,喜歡聽音樂,亦有可能愛好文學,住在南大附近,獨居,懂得一些醫學方面的知識,但沒有人知道。

黑彌撒後來被網友猜測可能與案情有直接關係。

但據鳳凰網轉述南京當地媒體,稱警方曾接觸過「黑彌撒」。黑彌撒的父親是一名警察,黑彌撒本人1982年出生,案件發生時他才只有14歲,排除了嫌疑。

警方的結論認為黑彌撒發帖並無惡意,對案情的分析也多是主觀猜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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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1 月 19 日,網傳是「南京大學碎屍案」20年追訴期的最後一天,此後即使抓到兇手也沒法追究刑事責任了。

但第二天下午,公安部刑偵局就在官方微博闢謠:「南大碎屍案」永遠追查到底。

「追訴期」是針對未被發現的犯罪,對於已經發現的犯罪,以及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此案肯定會一直追查到底,一起靜待明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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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參考來源:

1. 維基百科 南京大學碎屍案

2. 百度百科 南大碎屍案

3. 天涯社區 關於南大碎屍案的一點想法


關於南大碎屍案,我連續翻閱了三個月關於此案的各種資料,最終分析出了這名犯罪分子的畫像:一個自律又沉默的寡居中年男人,經歷了文革,依然保有與工薪階層不符的涵養與風度……

這只是一些我的個人判斷,僅供參考。


1996 年 1 月 10 日,南京一名女大學生刁愛青在校園附近消失了。九天後,她的遺體碎片被一名清潔工在南京華僑路發現,兇手為消滅作案痕跡,將其屍體加熱至熟,並切割成 2000 塊碎片。


這個案件的殘忍程度超出了很多人的想像,可惜時至今日,我們只有 DNA 和一枚指紋,兇手依然逍遙法外。


網上對此案的分析有黑彌撒、女同性戀情殺、小腸移植的陰謀論等多種罔顧事實的揣測。


1996 年 1 月 10 日傍晚,臥牀一天、痛經緩解的刁愛青看看時間,從牀上爬了起來。雖然七點已經天黑,氣溫只有 0 度,但她要趁著店鋪打烊前,去做幾件本來白天就該做、卻被例假耽誤的事。她起牀後沒有疊被子,想著過會兒就會回來繼續睡覺。她在宿舍裏簡單喫了點泡麵一類東西。


從她的活動軌跡看,她比較從容,並不像接下來還會赴約、從事家教之類活動。她分別去不同店裡買了快用完的衛生紙,記筆記用的筆芯。


當她走過一條小巷打算回學校時,兇手出現在她身邊。


兇手是個什麼樣的人?

首先,我傾向於認為兇手是獨立作案。至於他的職業身份,可以是作家、食堂員工、教師、退休工人……任何一種。


下面是我個人的一些判斷,代表可能性之一,僅供參考。

兇手年齡

出生於 1950 年代,案發時 40 歲左右,正值壯年,如今若還活著 60 多歲。


理由如下:


1、一隻寫有上海的旅行包底部留有黑火藥殘留和管型印記,據警方推測,管型印記是獵槍槍管的形狀。這顯示兇手當時或不久前持有火藥槍(獵槍)。他為了找合適裝屍塊的袋子,清空了曾裝獵槍的舊包。


什麼人會在 1996 年持有獵槍?


70、80 年代對獵槍管理是很鬆。1983 年嚴打一次,主要是針對獵槍以外的槍支。南京山多森林多,在 80 年代,應當還有不少市民持獵槍打獵(據說 80 年代紫金山還有狼)。


但到了 90 年代,隨著城市化進程,野地、野生動物都減少,城市打獵用途明顯少,槍支在偏遠山村還被用於打獵,但在城市裡罪惡化。如果 90 年代還新買槍支,可能用於犯罪。


1991-1995 年全國發生殺人、搶劫、強姦等持槍犯罪案件 1 萬多起,全國收繳各類非法槍支 105 萬支。恰好是 1996 年,出臺了至今最為嚴厲的《槍支管理法》,把獵槍一起禁了。


1996 年 1 月案發時,獵槍並沒有不合法。但根據以上情況,我認為當時持有槍支的只有兩類人,一類是 90 年代中期使用槍支用於犯罪或計劃用於犯罪的活躍犯罪分子,購置槍而非用刀,主要還是用於團夥搶劫、幫派鬥毆之類。這類人 1996 年時不過 20 歲左右,應當出生於 70 年代,人數較少,多有案底;


第二類是 80 年代時用獵槍在南京或者老家打過獵的市民,進入 90 年代雖然持有但長久沒使用,這類人如果在 80 年代是 30 歲的話,應當出生於 1960 年前。


從裝在一個舊包以及槍筒留下很深的印記看,獵槍放在包裏長久沒挪動。而且此人非團夥,無案底,有穩定獨立住所,更可能屬於後者。


2、拋屍用的是一個印「桂林山水」和一個印「上海旅遊」的手提包,另外據說還有一個灰色/牛仔布雙肩包,我沒見到圖片。前兩者之一也是裝獵槍用的。


我查了下,它們大約是從文革期間一直到 80 年代中期流行的物品,有些上面還有北京、天津、哈爾濱等字,都是旅行熱門地。通常人們在旅行時購買,有點「到此一遊」的意思,回家拿來當旅行包,也可以炫耀下去哪兒旅行過。到了 1996 年,這種包就顯得就很老土,應當已停售。


兇手要麼是年輕人,拿了父母當年的包;要麼就是中老年人,自己當年(可能文革期間)購買使用,如今一直閑置在家。結合長時間放獵槍看,我認為是後者。


兇手敢於用來裝屍體,肯定已經多年不用,知道身邊人沒見過 TA 使用過。他在獲得包時(假設 1978 年),應當有一定的經濟能力才會去桂林和上海旅遊,可見當時已經成年(算 25 歲吧),以此推算他出生在 1953 年。實際數字應該和這個差不多,甚至更早。


貓毛:在屍塊中發現少許貓毛。在養貓和文藝還不搭邊的 90 年代,養貓的單身男性年輕人極少,多半是家庭,或者獨居的中老年人。


此外具有較豐富的生活經驗,容易取得受害人信任,長輩類型也是符合的。對於 20 歲的刁愛青來說,兇手 40 多歲,和她父親差不多。或許實際年齡有所偏差,但基本是這一輩人。

兇手經濟狀況

兇手屬於工薪階層,不是社會底層,也並非社會地位高/富人。當年市中心有獨立住房,不代表有錢。1998 年以前商品房很少,人們的居住狀況還不能反映收入水平。


市中心主要是自建房和公房。公房證明兇手(以前)可能國營單位員工,自建房是本地土著。房子有獨立廚房和衛生間,可能有浴缸,說明經濟不差。但據說分屍環境衛生條件較差,可見居住條件又不是特良好。可能為公寓樓的走道最後一間,一室一廳,內部裝修陳舊,潮濕、發黃、昏暗。


我推測,他早年家境還可以,但家裡存舊包,砧板舊,炊具小,棕綳牀……說明經濟越來越不行,家裡缺少新添的物品。猜測一下,兇手可能在案發前下崗,也可以解釋為何空閑時間較多(1996 年 1 月 10-12 日分別是週三-週五,一般人的上班時間)。


我特意查了下數據,90 年代中後期國企改革,光 1995 年,南京下崗職工就有 7、8 萬多。他可能是其中一員。

兇手教育等經歷

由於拋屍南大周邊,南京警方一開始把高社會地位、高知識分子羣體作為重點調查對象。像黑彌撒等人的推測中,也認為兇手應當受過高等教育。但如果我推測的年齡段正確的話,他的教育很可能被文革打斷,我認為他初中或者高中/中專畢業,不會念過大學。


他老家可能是南京周邊城市,在 1966-1976 之間經歷過上山下鄉,且這段經歷時間較長,回來後在南京就業。


我也想過他會不會在這個年齡段曾去部隊服役,從而培養的規則感。但我後來否定了這個想法。我認為他的這種自律應當來自於童年。文革前他的家境可以,可能較富裕,父親有知識,但對他家教極嚴,導致他很自律,甚至在中老年時表現出一些與階層不符的涵養和風度。文革前家境好,意味著文革時他的家庭成分差,必然受到衝擊,應當是沒有機會當兵,而是下放偏遠農村。


文革結束,平反,回城,單位在南京。他工作類型應當是比較沉悶的工作,可能是技術人員。在下放農村期間,他個人掌握一門技能(手藝活),比如修電視機、木工,手藝高於同行平均,儘管在單位的上班內容可能和手藝無關。


雖然受時代侷限,他沒受過高等教育,但他應當比較聰明,也受童年家庭影響,喜歡讀書,可能也喜歡古典詩詞或外國文學。這也是他喜歡去高校附近活動,喜歡南大氛圍的原因。

兇手感情婚姻

案發時獨居,並且已經獨居了一年以上。


他在上山下鄉期間或許有過感情糾葛。回到城市後,由於長相尚可,早年分配的工作尚可,經人介紹相親結婚。前妻文化水平不高,家務能幹,性格執拗、強勢。


他顯得對普通的夫妻性生活沒太大興趣,對妻子沒有熱情,對家庭和兒子漠不關心,較少與人爭執,但偶有暴力發作。


兩人之間的婚姻維持時間不短,育有一子。妻子主動帶兒子離開,離婚過程較平靜,兒子由妻子撫養。


案發時獨居,平日性幻想及黃色讀物,手淫較多,喜好性暴力行為。


兇手性格:


1、沉默,孤僻。這類罪犯因為內心背負祕密,平日裏以面具示人,都會迴避與人交往,就怕被人看穿。他和同事往來較少,和周圍鄰居交流也很少。遇到了會打個招呼,但基本從不參與聚會和聊天。在大家眼中,TA 只是個安分守己、懦弱沉悶的離異男子。


2、心思重,城府深,遇事不慌亂、沉著、冷靜。


3、手巧,動手能力強,自己平時做菜、煮飯、餵貓、洗衣服,照顧自己。


4、工作中辦事嚴謹,不太強勢。外表看起來有涵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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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十大懸案獨家推理:誰殺了他們 ?

何襪皮 美國威斯康星大學麥迪遜分校人類學碩士、博士,沒藥花園公眾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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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話說,理論概率極低。

南大這個案子,屍體經過分屍,部分屍塊又經過高溫處理,在發現時又經過垃圾桶等環境污染,生物痕跡基本喪失殆盡,很難提取到有價值的信息。兇手很謹慎,反偵察能力很強,連一枚完整的指紋都沒留下。假設兇手作案時年齡是30歲,到現在身體健康,年齡也已經是已屆花甲,留給警方的時間已經不多。

更何況,在我的猜測中,依著兇手的心理素質,作案時的實際年齡很可能遠遠超過30歲,如果還健在,年紀也很大了。

我是希望善惡到頭終有報的,只是在這個案子上,所持態度甚悲。不是警方沒能力,大海撈針,談何容易。


希望我有生之年看到破案。

但是對於碎屍案,我有點想法。為什麼一定要侷限於「獨居男性」?

有人說旅行袋裡有貓毛,那個年代只有獨居人才會養貓。這個說法完全站不住腳啊,有很多家庭就有養貓的習慣。我外婆、我舅媽都喜歡養貓。

我覺得很有可能是全家人作案。兒子不小心(或故意)殺了人,父母幫忙碎屍丟棄。

都說醫護人員、屠宰人員才會碎屍。我這麼說吧,農村過年都會煮肉,我家每年買半頭豬或者半隻羊,我爸或我媽都可以在半天的時間內切成小塊,分開凍在冰箱裏。

至於怎麼能把屍體切成小片,做過飯的朋友應該也知道,把凍肉稍微化一段時間,然後就可以輕鬆切成小片了。

正好從刁愛青失蹤到發現碎屍有幾天,可能就是犯罪者一家在完成從切塊到凍肉再到切片的過程。

都說年輕人的心理素質幹不成殺人碎屍,那難道就沒可能年輕人殺人,父母碎屍?

至於「普通人不知道煮屍破壞DNA」,我覺得煮屍未必是為了破壞證據,很可能是兇手一家怕有氣味才這麼做的。

拋屍也有可能是一家人分頭去做的,這才解釋了為什麼拋屍地點截然不同。因為他們的思路都完全不同。

當年南京市地毯式搜索沒成功,可能就因為一家人互相作證。比如三個人說他們案發當日一直在一起,但是爸爸媽媽偶爾和鄰居聊聊天,說兒子還在屋裡之類之類的,也有可能誤導鄰居為他們作證。

還有如果同一個人分別去不同的地方拋屍,保不齊拋屍點附近的人能看到身高身材一致的一個男人提著大包出現在這幾個不同的場合,但是由一家三口分別拋屍,就避免了這種事情。

以上是個人猜想而已,不要想模仿,現在的監控錄像系統很強大!

另外本人90年出生,農村出身,家長出縣城都很少,和此案無關,只是講講看法。如果說得太可笑了求大家別噴,我不是專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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