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主父親在兩月前跟隨親戚外出打工,中間有過聯繫。到4月10號聯繫中斷,到現在都沒有聯繫,已經聯繫不上了。問親戚聯繫情況,親戚說我爸4月初又跟別人到山東威海打工。現在打電話報警,要求區號,請問是在老家報案還是失蹤地報案?

謝謝回答!!!

補充:

找到了。我爸上了黑船,跟同時上黑船的人逃出來了。

我媽在我老家報的警。我爸這算小範圍的「社死」了。


如果在失蹤地有活動軌跡,最好在失蹤地報案,當地調查起來更方便。


這事你應該先自己簡單調查一下,比如你親戚什麼時間跟你父親分開的,在哪裡分開的,你父親跟誰走的,同行的一共幾個人,為什麼跟他們走,你親戚為什麼不去,當時怎麼談的,另外幾個人聯繫方式是什麼,是不是也失蹤了等等,這些問題你都搞清楚了,再選擇報警的地方。


在失蹤地報,這樣更利於查找


原則上失蹤地和戶藉地都可以。但從你這個情況看,顯然失蹤地報案更合適,便於警方調查失蹤前後的情況,更有利於尋人。


公安機關是以屬地管轄為主,去失蹤地報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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