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父母全款買的房嗎?如果是父母全款買的房,很大概率上,可以算是父母對子女的一種贈與行為,離婚時是分不了的。

如果不是全款買房,貸款買房,房產證上不是夫妻倆的名字,那這個房子和夫妻倆沒關係。

如果是貸款買房,房產證上至少有夫妻兩人中一人的名字,貸款是用夫妻共同財產還的,那麼離婚時可以分還貸部分的增值部分。

以上是常見的情況。還有一些極端的特例情況,很少見,對證據的要求比較高。


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均等分配。

離婚,可以去婚姻登記部門辦理,也可以去法院訴訟離婚。起訴離婚應當提供起訴狀、原告身份證、被告身份信息、結婚證等材料。第一次起訴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法院判決不離的可能性較大。除非你有證據證明你們夫妻感情卻以破裂或對方存在過錯的證據。法院判決不離的,在沒有新情況、新理由的條件下,六個月內不得再次起訴離婚。六個月後可以再次起訴離婚,第二次起訴離婚法院判決離婚的可能性就很大了。

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當均等分割。但夫妻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首先要看這個房子登記在誰名下,如果要是登記在父母名下,那肯定離婚時無法分割,屬於父母的財產,如果要是登記在出資方子女名下,那要看這個房子是否是全款購買的,如果父母出全款購買且登記在己方子女名下,那就屬於己方子女的個人財產,離婚時也是不能分割的。如果登記在對方名下或者雙方名下,那當然可以要求分割,具體情形比較複雜,此處不做過多分析,法院分割的時候肯定也會考慮出資問題,房子登記情況,房屋使用情況綜合處理。


如果房子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一般都是平均分割;如果不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那屬於個人財產那部分就不會被分割。那是否會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呢?詳細分析如下:

夫妻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的房是否算夫妻共同財產需要根據是否全款支付,登記在誰的名下等等問題來討論,具體如下:情況一:如果婚後一方父母全款出資為子女購買房屋,產權登記在出資方子女名下,則視為父母只對自己子女的一方的贈與,該房屋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情況二:如果婚後一方父母全款出資為子女購買房屋,產權登記在對方名下的,視為對雙方的贈與,房屋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除非有證據證明出資方父母明確表示房屋向其子女的配偶單方面的贈與。

情況三:如果婚後一方父母全款出資為子女購買房屋,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的,視為對雙方的贈與,房屋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情況四:如果婚後一方父母出資首付款買房,由子女及配偶共同還貸的,原則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首付款部分視為對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情況五:如果雙方父母出資購買房屋,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雙方父母出資購買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房屋應當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相關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18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22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7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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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要看房子誰的名,誰出資,如果是父母的,那還是父母的,如果婚後有一方還貸款,那就是共同財產。具體的要諮詢律師,或者查看民法典。


1.若該房子由一方父母出全額購買,且登記在父母名下,該房產所有權歸屬於父母,雙方離婚後,無權分割。

2.若該房子是一方父母出全額購買,且登記在出資方子女名下,視為對子女的個人贈與,離婚時不予分割。

3.若該房子是一方父母出首付款,登記在出資方子女名下,剩餘貸款由夫妻共同財產償還的,實踐中有三種司法觀點:

(1)父母出資部分屬於對其子女的贈與,該不動產為一方個人財產,分割該不動產時對於婚內共同還貸、增值部分可以給予另一方適當補償。

(2)父母未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出資部分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該不動產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房屋時對於出資子女可以適當多分。

(3)該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該父母的出資首付款是對出資子女的個人贈與。離婚時,分割該房產需先扣除了父母的出資首付款,剩餘部分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4.若該房子是一方父母出首付款,登記在雙方名下,視為對雙方的贈與,剩餘貸款由夫妻共同財產償還,該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一般平均分割。

法條依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婚姻法》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物權法》第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1、如果父母出資買房(全款或者付首付並負責還貸),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這種情況屬於子女的個人財產。

法律依據:

《婚姻法解釋三》第七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2、如果父母出首付買房,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有夫妻共同償還貸款,此時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父母出資原則視為對夫妻贈與,房產原則上平均分割。

但父母也可以與自己子簽訂贈與協議,明確首付贈與給子女一方,這是房產屬於共同財產,但不會平均分割,會考慮首付一方貢獻度較大,適當多分。多分多少要看首付佔比例多少。

3、如果父母出資買房,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分。


誰出的錢歸誰


無法分割


屬於父母的


謝謝邀請

1.這套房是不是父母全款買的房嗎?如果是父母全款買的房,很大概率上,可以算是父母對子女的一種贈與行為,離婚時是分不了的。

2.如果貸款買房,房產證上不是你們夫妻倆的名字,那這個房子和你們夫妻倆沒關係。

3.貸款買房的話,房產證上至少有夫妻兩人中一人的名字,貸款是用夫妻共同財產還的,那麼離婚時可以分還貸部分的增值部分。


應該根據法律繼承人的順序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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