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這個社會基本上很少出現這種情況,正常人都完全可以養活自己。

哦,另外還有一種情況是自己明明是個正常人卻不願意去工作,覺得自己的父母給不了他好的關係和發展前景還自命不凡覺得那些底層的工作他不可能去做,然後怨天尤人。怪這個怪那個唯獨不怪自己,認為這個世界這個社會這個父母都欠他的。很多小偷和搶劫犯還有其他罪犯都是這樣的人,你們看看那些罪犯有殘疾人嗎?既然不是殘疾人真的找不著一份工作去做嗎?真的能給餓死嗎?無非就是心比天高但命比紙薄罷了。


你說的情況基本不存在

我能想像的只有被綁架了,被威脅生命了

被囚禁了,甚至被囚禁並且虐待了

不然怎麼叫走投無路呢?有政府啊,救助站啊,各種慈善機構啊,各種媒體啊,警察啊,有困難了總有適合的求助算吧


不存在無路可走只能犯罪的境地吧,退一步海闊天空。

當然,不排除犯罪有時候也是一種解脫和策略。

希望我們的國家和社會,不把人逼入絕經,大家都能看到希望,都有一個美好的未來。


什麼叫走投無路?具體情況無法確定,無法回答。

下崗了,找不到工作的話。就去做家政,當保姆,也可以掙一份工資吧。

我自己月子裏,育兒書讀了一大摞,什麼嬰兒輔食,嬰兒被動操,撫觸按摩都十分拿手呢。

另外,英文繪本讀了無數,英文紀錄片看了幾百部,以聽國外知名廣播電臺和看美國脫口秀節目為日常的人,怎樣也可以去當個高級的英文家教之類的吧。

雅思輔導也是沒問題的,就是覺得教書太累。

不愛幹這些,因為自己平時就是搞笑前線教書匠。再說,過了中年,體力沒以前好。做點零星的口譯可能會考慮,筆譯太累了。

我工作比較懶,有點我行我素,沒有做研究,但學習不輟。體制內待久了,感覺人有點廢掉,但下崗的話,去就業市場看看,多多少少能掙點錢吧。


我覺得,我應該會吧,有個前提被逼得走投無路。這個情況其實挺難得,現在這個社會小富靠拼,只要你肯努力就能達到溫飽以上水平吧。要是真的走投無路,還是把自己犧牲掉,為親人換活路吧,犯罪能有啥用。


有人認為,人的無限慾望與有限滿足的矛盾是犯罪產生的根源。

其實,就犯罪心理的生成過程而言,其根源應該是人的需要及其滿足需要的特有方式間的衝突。

然而,人的需要與社會之間的矛盾並不是犯罪的直接原因,因為人的需要即便沒有得到滿足也未必要犯罪。

犯罪的直接原因是由滿足需要的特有方式造成的。

從人性角度看,犯罪是一種永恆的社會現象,不要奢望人類能夠完全消滅犯罪,而只能是對之進行有效控制,除非整個人類的物質條件、道德水準和精神境界都達到了共產主義水平。

從犯罪人角度看,犯罪人既然選擇犯罪的方式去滿足需要,這說明他(她)對刑法所保護的價值持敵視、蔑視或輕視、漠視的態度,之所以有這樣的態度,是與其人格有密切關係的。因此,人格的缺陷(反社會性)是行為人承擔刑事責任的心理基礎。

如果將犯罪看成是一種社會現象,由於這種社會現象直接與人的需要的滿足有關,那麼,犯罪這種社會現象就不可能徹底被消滅,犯罪現象的發生就是不可避免的。


生活很冤枉:什麼都是你決定的,出了問題卻怪我。


不會,走投無路的人多著呢

不過更多的是自我認為無路可走


現在這個社會,如果到了走投無路的地步,那麼應該認真的反思,為什麼別人幹保安,掃大街都能生活你不能?為什麼很多肢體殘疾的人都能生活你不能?是懶嗎,是笨嗎,還是慾望和能力不匹配?對比一下自己的發小同學鄰居,人家是不是也是生活不下去了呢?


瀉藥

不會。比起走投無路,我更想平淡活得久一點……


2011年的魯榮漁號事件,可以說是把人逼到絕境上來。

一羣農民工被「高薪」騙去祕魯海域打漁,合同兩年,要在海上打兩年漁才能回國。船員幹了6個月發現騙局,其實是低薪加高強度勞作,而且無法回國必須幹滿兩年。

最終船員和船上的管理層爆發矛盾,最後演變成大屠殺,船員們被迫站隊相互廝殺,不殺掉別人就可能被別人殺死。33人出海只回來11個,倖存者每人都至少背負一條人命,最多的背負20條。一上岸這11個人就被警方控制了。最輕的判四年。

這上面的人只有殺人和被殺兩條路, 我想了很久都沒想出能平安上岸的方法。


我覺得你想的太天真了,生活並不可怕,可怕的是人心


必須不能,走投無路?勤勞+智慧+犀利的人從來不會走投無路,除非你懦弱無腦


關鍵在於對走投無路的定義,如果是危及生命家人,達到一定的仇恨值,是會的,想盡一切辦法讓對方付出代價。


無論什麼都不能成為犯罪的藉口。


不會。

走投無路說明方向錯了,停下來調頭,或者只是停下來,總能找得到適合自己的路。


問題是生活不會把任何人逼得走投無路,選擇仍然在,只是你不願去做了而已


不會。走投無路最多活得累一點,但總有好轉的希望。犯罪的後果是什麼,自己想


真到了那個時候保持冷靜就好,活人還能讓尿憋死?


不存在走投無路,只是你的腿願不願意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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