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情況你需要去血站或者獻血點問問。應該能得到答案。

我可以給你提供一下我自己的經歷。

2013年,我的母親有病,在河科大一附院輸血。之前我大概獻了三千多毫升血。所以,當時母親在醫院治療,新農合是回到縣裡報銷。

出院後,所有新農合手續辦好,我拿著我的獻血證,還有單位開的證明母女關係的證明,還有病歷,去縣醫院血液管理科登記,過了大約半月,就辦好了,錢直接交給我了。

總結一下,就是在醫院正常程序住院出院報銷。用血的報銷是單獨算的,走單獨的程序。

希望對你有幫助。


一種情況是可能是獻血地和用血地不同,第二種就是獻血時間超過了半年(這點很扯!但確實有血站工作人員拿這個當借口的),歸根到底,是血液的匱乏。

假設需求量是十包血液,血站大概能提供七八包,那提供給誰就要通過自身去調配了。血站有時會要求家屬進行「換血」。

血站這種處理方式實際上很不利與其自身發展,大家無償獻血了,到用血的時候被告知不能用,無疑打消了別人獻血的積極性,反正都是要「換血」,我幹嘛還無償獻血?

但是可以知道的是,無償獻血在改變,制度也在完善。無償獻血在變得越來越人性化。

無償獻血還是非常值得肯定和支持的。畢竟,沒人無償獻血血站連七八包都沒法供應,那麼到時候會造成血液供需矛盾更大。也可能會造成一些社會問題,如血液買賣等危害性極大的黑色交易。

所以,我希望大家能夠去無償獻血,也希望大家在獻血的時候堅持自己要獻的量(拒絕提升獻血量)。

拒絕提高獻血量!因為你想好了獻那麼多,說明你做好了心理準備,即使後面不舒服,也不會怪任何人,也不大可能打消自己的獻血積極性。被勸說提升獻血量後出現不舒服,大概率會出現心理反彈,導致出現「一次性獻血」的惡性循環。護士勸說你獻多點,你給她好好說,就這麼多,如果態度不好還侮辱諷刺的,轉身就走,換個尊重你的地方獻。血液確實匱乏,竭澤而漁卻是最不可取的。


具體什麼情況?去血站或醫院問問,記得錄音。

用不了總得有個理由,對方給了什麼理由說說。你獻血一般只允許你的父母,配偶,子女用血。


什麼意思?你的獻血證只能是你的啊。

如果你說親屬用血,只能是直系親屬,如果你在北京獻血,在上海償還也是不行的,只能在哪獻在哪用


鞋妖,非利益相關

這得看一下你獻血城市和用血城市,異地用血須要回獻血城市詢問相關政策。

報銷人員,僅限本人,父母,配偶,子女,直系兄妹。

報銷時攜帶獻血證(如遺失,帶上身份證到血站補辦。),疾病證明,輸血證明,收費收據,身份證及複印件。到該城市血站要求地點即可,如該城市有中心血站,一般為中心血站,如無,則為該市三甲醫院,血站工作處。


是血站也沒血。現在很多地方血庫入不敷出,只能靠互助獻血,才能讓你用血。


家屬用血是輸血後拿發票事後報銷。


很簡單,他不想讓你用,不讓怎麼多賺錢


因為現存的機制有問題,人家不願意讓你用(醫院沒拿到錢),雖然你獻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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