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對哈登造犯規時夾著防守人的胳膊的行為怎麼看?是臟還是合理利用規則。?
第一,這個動作危險不。
第二,哈登是想傷人還是造犯規。
第三,有沒有人因為哈登的這個動作受傷。
我看過哈登這個動作,起碼不是個危險的動作,也沒有主觀惡意,哈登就是要騙個犯規,目前似乎也沒聽說過哈登這個動作傷了人。我的觀點是這樣,有其他觀點可以好好討論。
其實很多人罵哈登碰瓷,但實際上碰瓷是一門高端的技術,會碰瓷的球員幾乎都是聯盟有名的進攻大神,起碼進攻有壓箱秘技。
大神級別的有路威,哈登,巴特勒,恩比德這些耳熟能詳的球星,新晉的還有077,從一年級開始就學會碰瓷了,而這些人,除了巴特勒和恩比德缺少三分射程,進攻尚未達到大神級別,其他都是真正的進攻端大腿。
在鄙視哈登投機取巧的行為時,我個人卻發現哈登的獨到之處,比如問題中說的這個動作,當防守球員注意力不夠集中的時候,只要一不小心將手臂放在哈登身軀上,他會立馬條件反射的將手臂往上一抬,進入裁判視野的,則是防守球員將手臂壓住了哈登,在這個畫面當中鐵定是個違反規則的動作,就是犯規咯。實際上裁判按照規則吹罰,哈登在規則內做動作,但是聯盟很少有球員能像哈登這樣,能抓住一瞬間,條件反射的去造犯規,這其實是一種能力,並且極其的罕見。
舉個例子,我看CBA比賽的時候,會有一種感覺,就是即便把對手晃起,球員也沒有意識去造犯規,還是中規中矩的打球;而NBA則會更多的用這種動作,爭取上罰球線的機會,其實說白了,這種傳統的造犯規,裁判判罰的依據,就是對手下壓,阻礙了進攻球員的投籃動作,有身體接觸,那其實哈登只是把這種造犯規技術,更加全面的應用而已,傳統的造犯規是身軀上的接觸,而哈登能做到製造手臂上的接觸。其實所有人都可以做哈登的動作,學哈登造罰球,學哈登超遠的後撤步,這些並沒有專利權,也不是密藏的技術,但真正學會的,能應用到極致的,也就是哈登而已。
另外提一點,有些人會說XX不屑於這麼做,說這個話的前提有兩個,首先你得有能力做這個事情,其次打出比哈登更加出色的比賽。做不到這兩個事情又放大話的,有點像屌絲說劉亦菲配不上自己一樣。
所以說,哈登的這些造犯規,是個人能力的完美體現,也是打出高質量比賽的訣竅,至於能不能拉下面子去找規則紅利,那就看個人了,有人覺得這種找規則紅利可恥,有人覺得正常,因人而異吧,我是後者,規則內取勝無可厚非,競技體育的本質就是取勝。
11月29日更新一下,提一下森林狼和維金斯,這賽季因為森林狼打擋拆很多,並且唐斯大量外拆去投三分,給維金斯製造了很好的突破環境,維金斯也的確打得不錯,但是制約維金斯的進攻效率的,還是三分不夠准,以及在這麼多突破的情況下,罰球的比例跟不上,加上他罰球不準,命中率不到70%,因此維金斯進攻端還有很大的提升空間,假設他有哈登一半的造罰球水平,加上他自己現在頻繁攻擊籃筐,這得製造多少個罰球。
合理利用規則也分情況。
有些合理利用規則的,你覺得這樣的人打球聰明。比如巴蒂爾製造進攻犯規的能力,他就能判斷出對方進攻路線,然後利用規則製造犯規,所以巴蒂爾這樣做,誰都挑不出什麼毛病。
還有一個,就是砍鯊戰術,規則允許,那大家齊心合力干翻鯊魚。馬刺上來就砍鯊,大家都知道干不過鯊魚,那就出奇制勝。
比較煩的就是瓦萊喬,老是假摔,可能從家鄉的足球隊學到的技藝,球場上改不過來,煩歸煩,不至於討厭。
哈登的後撤步連續後撤偷步,這其實也沒什麼,只是顛覆了大家的認知,但是一手三分無解確實很加分,別人照樣說不出什麼。但是現在的動不動就夾人胳膊,惡意碰瓷,就很討厭了。
防守球員正常防守,結果莫名其妙侵犯了別人圓柱體,還是因為進攻方夾著你不放造成的,這到哪兒說理去。
正是這種碰瓷的心態,導致哈登在過去兩個賽季西決的關鍵比賽中,作為現役聯盟第一分衛,從沒有從思想上想過要真正靠自己的能力打敗對手,而是一次又一次的小動作碰瓷,大好機會被人翻盤,這完全是自找的,只能說:活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