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到評論說不需要,更正大家一個問題就是,人流和引產是不同的概念,請大家不要混淆了!

正規醫院是需要開證明的!未婚出示未婚證明,已婚出示引產證明。

為了防止孕婦做性別鑒定後再引產,國家法律規定懷孕超過14周(含14周)的孕婦需要終止妊娠的,在進行引產時需要身份證明和相關機構出具的引產證明才行。

已婚女性

  需要攜帶本人身份證及戶口簿,到鎮或者街道的計劃生育辦公室填寫引產申請表。蓋章之後可以進行引產。以下是可以開具引產證明的情況:

  (1)計劃生育意外懷孕;

  (2)胎兒患嚴重遺傳病的;

  (3)胎兒嚴重畸形、胎兒出生後不能生存;

  (4)嚴重疾病繼續妊娠可能危及孕婦生命安全或者嚴重危害孕婦健康的;

  (5)離異、喪偶等需要終止妊娠的。

未婚女性:

未婚者,必須到當地地鄉鎮政府的計生辦辦理未婚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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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我是在老家正規三甲醫院做的人流,並沒有提到開具什麼證明,當時也已經成年了,就是需要家人簽名,能擔法律責任的那種。


你好,做引產手術有的醫院要證明,有的醫院不要。做引產手術需要住院治療,要有家屬陪同,一般需要住院一周左右。如果懷孕超過12周終止妊娠需要做引產手術,由於懷孕月份比較大,孩子已經成型,一定要慎重考慮,最好保留胎兒。建議你如果需要一定要去正規公立醫院就診。


不需要開什麼證明,去醫院挂號然後做檢查之後預約手術,就可以了,還需要家人陪同,引產傷身體,術後要好好調養身體吖


未婚一般都不可以開引產證明的,就算去開單位也不會給你開或者是計劃生育部門也不會給你開的,像引產這種事情是盡量不要去做的,胎寶寶如果沒有問題的話,去做引產的話,對身體傷害是非常大的,如果胎寶寶有問題的話,這個是必須得去做的話,也沒有辦法了,做過引產之後一定要注意,好好休息。


未婚引產,是要女方的本人戶口所在地房計生辦辦理未婚先孕的證明。證明的主要內容就是患者屬於未婚,而且本次懷孕是屬於計劃外懷孕,所以同意引產。正常情況下懷孕在14周之前是不需要開引產證明的,懷孕在14周之後就需要開引產證明。但是如果患者懷孕在七個月以上就不能夠開證明了,這種情況就屬於大月份引產。能做的醫院就比較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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