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男友為了陪我來縣城,租房也是縣城的,所以合同是這種。當時簽合同的時候沒說過不能養寵物什麼的

時間順序:房東在我男友租房期間,未經允許(也沒通知)兩次直接帶人進來看房,後面我男朋友發現東西被動了,就問了一下房東,他說帶人看房子。被我男友說了,後面房東又帶人過來,但是跟我男朋友了說了一下,我男友從上班的地方飛奔過來,阻止了他們。直到今天9.11號又帶人看房子,我男朋友給我打電話我五分鐘之內趕到了(我家住在我男朋友家附近)我過去的時候我發現房東已經在裡面了,貓一直哈氣。我先跟房東說這個貓是我養的,這幾天我嫂子和我小侄子來家裡住,等他們走了就把貓接回去。後面來看房子的人過來了,房東跟他們說我養了貓讓他們過幾天過來看。後面我就安撫我的貓去了,後面房東就一直說耽誤他把房子賣給別人什麼的,我說我一定會在交房子的時候打掃乾淨 ,去味的,現在是我們在住,氣味是我們在聞,不是他們 。後面房東就和我吵了起來,後面房東要我男朋友搬出去,且不退押金,他說這個是我們的問題,合同上沒寫不能養寵物,再者養寵物不犯法他未經允許直接進入是犯法。現在應該怎麼處理求指點。

現在不僅是不退押金也不願意退租金了。

9月16號房東直接進去之後,跟我男朋友打電話說拿衣服(可是他根本就沒留衣服在哪裡),有錄音。我男朋友立馬打電話給我讓我過去(我到那邊不到五分鐘),我在樓梯聽見了他跟另外一個人說話,一直說我男朋友不是。後面他們就出來了,我怕和他們起衝突就避開了他們。在後面房東說看看我男朋友是不是吸毒。她當然知道不是真的,那個點我男朋友在上班。(有錄音)不知道能不能通過他這句話讓警察過來處理這件事,因為我們這邊警察不一定會處理不退押金和房租。所以應該怎麼讓警察過來處理呢


不能強迫別人喜歡貓,更不能讓別人為你的貓的損失買單,這是一個養寵人的自覺!

不讓養,你還養?

房東不退押金是因為寵物的確會造成房間有一定的損失,她需要找人打掃!

關於租房養貓這件事,需要養寵人自覺,這不僅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對貓貓負責!

1.如果房東沒有明確說不給養

那麼,你可以養,但是要做好準備,把房間維持得乾淨整潔!

雖然有些繁瑣,但也算是正常操作,畢竟是別人的房子,我是怎麼做的呢?

兩室一廳、房東沒說可以養,但是後來我買了一隻貓,考慮到損壞房間可能拿不到押金,所以我每天打掃一遍衛生,保持房間無貓毛無異味,貓愛抓窗簾,就把所有的窗簾全部高高捲起,套上塑料袋,貓抓不到,貓愛抓沙發,就把房東的沙發搬進側臥,自己宜家買了一個,抓了也不心疼,準備各種貓抓板,這樣貓貓不會想著抓牆皮。也會糾正貓貓的一些不好的行為習慣!把貓的活動範圍控制在客廳和陽臺(完全夠!)

做好一切準備,等搬家結束,房東都不知道我養了貓,還是兩隻!

2.房東明確不給養

後來搬家,到處找房子,看房子的時候,我也帶著貓,要明確告訴房東,有些房東看到我的貓,就大呼:「養貓的不行,我不喜歡養貓的!」

那我也就直接退出來不租了,你不喜歡養貓的,剛好我家貓也不喜歡這間房!

3.房東給養貓

後來找到的一間房子,房東本來不同意養貓,但是她小孩很喜歡貓,就說服了自己的媽媽,接納了小貓。但是在合同上寫清楚了:由寵物造成的房間損失由租客負責維修清理!

這一條我完全同意!

因為:這是別人的房子!

不能強迫別人喜歡貓,更不能讓別人為你的貓的損失買單,這是一個養寵人的自覺!

搬進去之後,還是老規矩,這間房是剛裝修完不久的,傢具也都是新的,所以我讓房東把全新的沙發搬走、玻璃易碎的桌子搬走,這些傢具我都有自帶的,也會繼續把窗簾全部捲起,也會每天打掃衛生,去味消毒!

說句不好聽的:寄人籬下不得不低頭!

換位思考吧!

我本來還想養狗,但是知道養狗對房間破壞更大吧,所以,努力吧,自己買房再養狗!

想拿回押金,還是協商吧,可以給房東展示一下你的養寵成果,也就是讓他相信,我的貓不會給房間造成損壞,並在合同約好,有損壞房客自己修,自己打掃,不然按損失就扣押金!

不然呢!

還是那一句:換位思考!

房子可是比貓貴得多!

實在不行,換房子吧,換一個能接受你貓貓的!

千萬不要遺棄!

冬天到了,流浪貓會活不下去的!


在租賃合同有效期間,房屋的使用權歸承租人所有,出租人是不能頻繁帶人來看房的。

關於養貓的,以合同為準,未禁止即視為允許。

關於押金的,可以先找居委會,派出所來調節,再者12315舉報。最後可以起訴,慶幸的是,你留了房東的身份證號,而且這種起訴,真的很簡單,不花錢,也不會耽誤什麼時間


首先,房東擅自闖入你朋友租的房子應該屬於非法進入。這個應該打110報警的。其次,合同上並沒有說不能養寵物,所以房東不能以這個為藉口,不退押金。另外,如果你交房的時候有房東的傢具被損壞的,按價值賠償就是了,不應該不退你們押金。這個房東好不要臉啊,竟然威脅說把貓給你扔掉嗎?!貓是你們的個人財產,他沒有權利處置。聽著就生氣!


額,這個問題本來是應該協商的,現在鬧成這樣,還能怎麼辦,協商唄


民法典規定不能直接進入租客房間,除非租客同意。合同沒寫不能養寵物,可以養。保持好衛生,不退押金,之後可以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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