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大一學生(疫情在家沒有生活費,家庭條件一般吧),原本是不打算去KTV的,因為父母讓我早回家加上自己也沒什麼錢了,然後一個玩得很好的朋友跟我說去轉一下,就去小坐了一會兒(不超過半個小時),其中特地避免了吃東西和唱歌,請問我該不該分攤KTV的費用?

補充一下,最初是在群里投票問有多少人飯後要去KTV,我投票不去。然後吃完飯在回家的路上(KTV和我家一條路)一個玩的好的朋友叫我去轉一下,然後我才過去坐了一下。因為我最開始覺得只是坐一下應該沒關係,所以我覺得在我不出錢的情況下我就特地避開了唱歌和吃東西等KTV的消費。那麼這種情況,我該不該平攤費用呢?


這種事情吧,是一開始就叫你了嗎?如果一開始就叫你了,並且和你說過AA,你也答應了,哪怕只呆了半小時就走了,那肯定也是分攤比較合適的。因為你答應了,如果確實經濟條件不能夠負擔這些娛樂項目,那就不要答應參與。這個是你自己對自己零花錢分配的問題。

如果是他們中途叫你去的,你並不知道要叫你AA,且只露了個面半小時就走了,那我覺得是可以不用分攤的。

就是說,以你們最初的約定為準。都是成年人了,說好的事就按說好的事辦,沒說好的事按情況辦。


應該,你只要去了,就需要承擔,和你吃沒吃東西,唱沒唱歌,時間長短,個人家庭條件無關!

本就是平攤的聚會,如果不想拿錢,就應該去都不去,這很簡單的邏輯!


從古至今,同窗一直都是人脈很重要的一環,就參加一次考試也是同門師兄弟。

同學會舉辦的意義就在於此,藉助一個紐帶,整合資源,平時都不聯繫,你指望這些人有啥感情。

就像傅首爾說的,如果你的同學有醫生,老師,公檢法,爬你也要爬去,不是為了別的,為了孩子和你以後得關係,這都是沒辦法的事。

唱與不唱是你自己得問題,你既然去了,你就得給錢,這是人之常情。


KTV的消費一般包括酒水費,包廂費,以及,嗯,小妹的費用。

你進去後,有喝酒嗎?有點小妹嗎?如果沒有的話,頂多給個包廂的人頭費。

學生就去KTV,未必以後和你能玩在一起,三觀合拍,沒必要強迫自己合群。


這麼說吧,和幾個朋友去KTV喝酒解悶,我不能喝酒,他們喝了個通宵,幾千塊錢就沒了,但我還是平攤的,一句話沒說,你既然選擇要去,就別在最後給錢的時候反悔


這個必須分攤的,不管你吃沒吃東西。只要去了就得分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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