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古代的達人只限壽終正寢,在地下好好待著,追求死後的寧靜,不想被後人叨擾。


還是我一以貫之的態度——想追求死後的寧靜不見得是壞事,沒必要非要拿科學唯物論那一套來打壓;但問題是,持這種觀唸的人一定要搞清楚到底誰破壞了古人死後的寧靜。只要想明白這個問題,很容易就能和考古人結成統一戰線。

幾個基本點:

1.現代經濟建設要大規模動土,其廣度和深度必定要破壞古代文化遺存,必定要叨擾埋在地下的古人。我們不能學鴕鳥,以為取消考古和盜墓,這世界就不會有叨擾古人的事了,這是自欺欺人。

2.中國現有法律框架下,只有古墓成為《文物保護法》中的「文物」時,才有可能(而不一定)得到法律的保護,其他途徑都沒用。

3.古墓有一些是留有地面遺存的(陵園、陵寢建築、封土等),多數地表已經沒有痕跡。為了讓它們得到文物的身份,確定準確的埋藏範圍,確定具體的歷史、科學、藝術價值,只能依靠考古工作,包括調查、勘探和發掘,其他別的手段都不行。針對某個遺址的發掘一般都是抽樣的,也就是說只要根據已發掘的佔比可能只有百分之幾的面積,就可以確定未發掘的遺址其餘部分的價值。

4.考古發掘當然可以理解為對古人的驚擾,但是同樣是驚擾,完整地移到庫房和被鉤機碰得粉碎還是有程度上的差別的,將心比心設身處地地考慮一下,要麼成為文物要麼粉身碎骨,古人更願意哪樣?當然,有人覺得入土為安是唯一要義,科研庫房也不夠好,那標本的最終歸宿我覺得也還是有的商量,並不是一定不能再重新入土,這方面國外已有一些很好的範例——但妥善處理的前提是要先保存下來而不是灰飛煙滅。如果連這種共識也沒有,那無異於胡攪蠻纏了。

5.保護古墓的最佳方式就是原地保護,既不做考古發掘,也限制其他動土行為,當然其具體限制程度可以根據價值高低分級別施行。如果一些行為(比如挖基坑、修路等等)有很大的收益但不可避免地要傷害已知的古墓,就可以在施工之前由文物部門介入,確定具體的保護措施。就現實來說,這種面臨施工破壞的情形下,原地保護和異地搬遷的成本都極高,所以搶救性發掘才成為迫不得已的選項。不發掘當然也可以,但前提是必須要有更可行的替代性措施,否則追求地下寧靜就成了不切實際、冠冕堂皇的高調。

我相信多數不願意打擾古人的人,還是抱有基本的善意的,但是他們不瞭解上述現實情況,誤以為只有考古工作在打擾古人。其實,真實的情況非常殘酷——我們很多人都從打擾古人的過程中受益,並且早已習以為常,只有考古工作者認識到古墓葬原地保護的價值和必要性,多數人並不知道基建會付出哪些代價、會對古墓造成多大的破壞。

關於考古倫理的其他問題:

linyi812:考古和盜墓有什麼區別?

為什麼盜墓賊總比考古隊先找到古墓?

linyi812:為什麼我國那麼多考古學家,每次挖墓總說盜墓賊盜過了,沒被盜過就算是萬幸?盜墓賊真的那麼厲害?

linyi812:盜墓劇的熱播對實際古墓保護有影響嗎?

考古開棺、考察屍體、放進博物館,是否有違人倫?

linyi812:挖掘古代陵墓並將其中的物品甚至墓主人的屍體公之於眾,難道不是對於墓主人的不尊重麼?國外也會這樣做麼?

linyi812:墓葬發掘工作結束後,如何處理墓主骸骨及少陳列、收藏價值的陪葬品?原址重填後如何標記?


1.古人生活的時候,沒有「文物」這一概念(文物這一概念正式確立可能要晚到1982年文物保護法的出爐),所以題目這麼問就是錯誤的,古人是連文物指什麼都不知道的。

2.雖然我們總是用「墓主人」來指代墓葬中埋葬的人,但是他們就真的是主人嗎?其實不是,根據文物保護法,古墓葬的主人其實是國家,或者說是國家所代表的全體人民。

3.大部分情況下,墓葬都是因為基建施工、農田基本設施建設等情況被發現,如果沒有考古工作者,墓葬中的隨葬品及可能殘留的主人的遺骸,都會隨著施工被破壞掉。而考古工作者把墓葬清理出來,隨葬品進入到庫房進行保護,在博物館中教育一代又一代中國人我們過去是怎樣的,我們從何處來,這難道不是一種對「墓主人」的一種關懷嗎?

4.墓有重開之日,人無再少之顏——山西高平市某古墓墓牆朱書


反正他們沒反對。


中國正經的考古工作有個原則就是一般情況下不主動發掘,當然原因並不是不打擾主人而是擔心技術不成熟的前提下沒有辦法妥善保護好發掘出的文物,被動的發掘一般是因為,已經發現了盜洞或者有正在進行的盜掘行為,墓葬已經在不安全的處境下了,或者因為配合基建等發現的墓葬,無論哪種情況,墓主人都已經被打擾或者將被打擾,他都不能怨在考古工作者頭上。鑒於我國考古學家普遍都挺長壽晚年也挺健康,應該這種模式是沒問題的吧。


還是那句話,中國的考古絕大多數都是搶救性發掘。除非這個墓葬受到嚴重威脅,要不然是不會貿然去發掘的。

所以,墓主人在墓葬被發現的時候多半不是由考古隊下手的。

假設你是墓主人。

你在黑暗中躺了不知幾千年了,寧靜而安詳地待著。

突然有一天,一道亮光照進你的墓室,伴隨著轟隆隆的巨響。

你探頭向外一看(如果你還做的到的話),

外面是手持炸藥的盜墓賊/巨大的挖掘機和施工隊。

你這時有兩個選擇。

一個選擇是讓盜墓賊把你的墓室翻個亂七八糟,東西一掃而空,屍骨散落一地,

或者是被挖掘機碾過去,徹底消失,一片白茫茫大地真乾淨。

(考古活動會使工程取消,工程隊纔不會上報呢)

另一個選擇,是讓考古隊來,把你的東西整理好,清洗一新,

把你的屍骨好好保存起來,當成文物受國家法律保護,

後人看著你的陪葬品沒準還能誇兩句牛B。

你現在是墓主人,徵求你的意見,

你選哪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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