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義勇為 我覺得不可取。


網友:現在幾個官媒一直在鼓吹什麼「那一腳踹的好」之類的玩意,在我看來有種把公共交通安全寄希望於其他乘客的見義勇為的心態,你同類比到非公共交通領域就會發現,這相當於是說「大家要積極見義勇為啊,公安局派出所我們決定取消啦」,這完全是流氓行徑

——關於這事我想多說點,以下說法來自微信公眾號「國際快遞員」的留言回復:警察處置危險人物是一項專業工作,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完成的。為了避免不必要的傷亡,美國並不鼓勵普通人衝上去,而是致力於向社會提供更高質量的警察服務。我們大力鼓吹見義勇為,是知道作為專業力量的警察來得慢且搞不定,只好寄望於民眾自救。(來源見後面的鏈接文章)

一個正常的社會,是增強警察的實力少讓警察遇到「力所不能及的情況」。

一個不正常的社會,是削弱警察的實力多讓警察遇到「力所不能及的情況」,還要忽悠一些警察不顧個人安危挺身而出——然後一幫**好吃人血饅頭。

可以參考這兩篇回答:

中國的警車是如何被製造的?有哪些來源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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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警察暴力執法的情況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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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

莫斯科男子性侵女生,警察將其光著屁股上銬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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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現在已經不忽悠群眾不顧個人安危挺身而出(見義勇為)了

江蘇立法重新界定「見義勇為」 不再要求「不顧個人安危」!

不過,在壞人並不是那麼恐怖的時候,民眾見義勇為並無不可,應該鼓勵。

美國人的見義勇為:

俄亥俄州無影腳!拄拐老漢伸腿絆倒持槍匪徒協助警察將其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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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的,異曲同工:

3名警察街頭狂飆追捕持刀歹徒,環衛工大爺掄起掃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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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回復在這篇文章里:

三年前的今天交警兩死兩傷,三年之後仍是一個球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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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區置頂的那一條,說自己就是第一個中刀的交警劉輝,文字水平頗高。請看從鬼門關上回來的倖存者心酸留言。

【我就是劉輝,三年前,我撲在路口地面看著車輪滾滾,看著步履匆匆,看著兄弟流血,看著兇手梟梟,有一恍惚,想起父母,想起妻兒,想起為何人服務,想起為何為人服務。一時沒有了日常安慰疲憊戰友的大道理,沒有了寫在紙上做在手上的為人民服務的工作總結。

不戚戚於為人民服務而倒下,唯哀哀以為之倒下之輩未視己為人。路旁呺呺之棄犬尚有人為之一顧,路中掙掙之民警竟無人側目稍停。三年後思,此非我輩弱警可負之重矣。哀哉,今日謁陵,冷日青丘,兄弟已逝,弱妻孤兒,每每顧惜,面覷泣憐,望陵思己,如己在陵,不敢後顧,環視唯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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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網警對中國警察的說法,除了警力不足部分,其他看看就得了,別太當真。

關於墜江的文章:

重慶公交墜江:我們要對中國法治現狀心裡有點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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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法律不是什麼嚇人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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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參考我在其他問題下的回答(本來是一個回答,太長拆成兩個):

為什麼我感覺中國為什麼這麼不安全??

www.zhihu.com圖標從於歡案來看中國法制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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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為什麼要反對見義勇為?

1、

春秋時期,魯國有一條法令:

「凡是將本國流落在外的魯國奴隸花錢贖出來的人,回國後政府一律報銷贖金。」當時孔子的學生子貢也贖了一個奴隸,但回國後拒領贖金,一時傳為美談。

故事講到這裡,我想沒有人不佩服子貢做好事不求回報的高尚道德。

然而孔子知道後卻拉下了烏雲臉,大罵子貢:傷風敗俗!

許多人都不理解孔子為什麼會對弟子做的一件小事如此大動肝火?

2、

其實仔細想想就不難明白:

子貢的「義不取金」。雖然為自己贏得了更高的名譽。

但同時也將普通人都能做到的「義」無形中拔到了一個更高的標準。

以後若是有人回國報銷贖金:

聽到的可能就不再是國人的讚揚,反而是國人的嘲笑。

因此最終的結果就會變成孔子所感嘆的:「自今以往,魯人不復贖人矣!」

本來是一件前人流傳下來的傳遞正能量的好人好事,卻被子貢做的「後無來者」。

誠然,子貢的道德是比別人更勝一籌。但是他一個人的無私道德,無形中使得多少個奴隸的命運無辜受累,從此一敗如水,永難翻身。

3、

難道做好事不求回報真的有錯嗎?

我們不妨再聽一聽孔子的另一個學生子路的故事。

子路曾經救了一名溺水者,溺水者以一頭牛作為酬謝,子路欣然接受。

眾人皆議論紛紛,指責他見利忘義。

然而孔子聽後卻豎起了大拇指,盛讚子路:移風易俗!

感慨道:「國人從此見溺必救矣!」

為什麼子路與子貢同樣做了一件好事,孔子卻做出了與世俗截然不同兩種的評價呢?

因為孔子知道,如果子路跟子貢一樣拒絕酬謝,這個地方在不久的將來就會變成一個「見死不救」的社會。

這是為什麼呢?

4、

我們可以推理一下:

子路的「見利勇為」,雖然算不上是一件道德高尚的善行。

但是,卻無形中降低了普通人行善的標準。導致的結果就是:全國的民眾為了報酬,紛紛見溺必救。

這就是孔子的偉大之處:

一個真正的哲學家永遠比普通人多一隻眼睛,這隻智慧之眼可以看穿事物的表象之衣,直見人性的裸體。

5、

我們想一想為什麼「見義」要「勇為」呢?

「勇」代表勇氣,說明做這件事需要很大的勇氣,也就意味著要承擔很大的風險。

譬如:

你下水救人萬一被拉下水怎麼辦?

你出門抓小偷萬一被砍出人命怎麼辦?你上街扶老人萬一被訛上一筆怎麼辦?

沒錯,或許你一個人可以做到無懼風險且不求回報。

但是所有人都能做到嗎?

如果所有人都能超越自我的局限,突破自私的牢籠。

這個世界上還需要法律嗎?還會有監獄嗎?

你若非要抬杠,我只好代表「人性」對你說一句:「對不起,你是個好人,但我們不合適。」

5、

所以,需求回報才是亘古不變的人性,才是顛撲不破的規律。

只有看清人性才能夠躲開道德的陷阱,只有順乎人性才能夠種出善良的鮮花。

真正的行善就如同播種,它能夠將善的意念種進每一個人的心田。

但這顯然還不夠,要想讓每個人心中的善念生根發芽,就必須用「利」去澆灌。

種地需要水,種善需要利。

司馬遷有一句話說的好:「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

但是太多的人都羞於談「利」,以為「利」是壞的、惡的、難以啟齒的。

甚至將「利」與「義」對立起來。

孟子張口便說:「仁義而已,何必曰利?」。

董仲舒提筆就寫:「正其義不謀其利。」黑格爾一口咬定:「惡是一切發展的原動力。」

這一句話連馬克思都欽佩有加,但是黑格爾錯了。

「利」並不等於「惡」。

「惡」並非一切發展的原動力,「利」才是。

我想古往今來真正把這個問題搞清楚的大哲學家大概也只有墨子了。

墨子曰:「義,利也。」

6、

其實這個世界上根本就不存在「義」,只存在「利」。

所謂的義,只是你讓別人獲得了利益。

所謂的正義,只是你讓大多數人獲得了利益。

所謂的真理,只不過是全人類的利益。


作責:紫俠狼,90後文字狂生,夜色如墨,月光如我。


網友:現在幾個官媒一直在鼓吹什麼「那一腳踹的好」之類的玩意,在我看來有種把公共交通安全寄希望於其他乘客的見義勇為的心態,你同類比到非公共交通領域就會發現,這相當於是說「大家要積極見義勇為啊,公安局派出所我們決定取消啦」,這完全是流氓行徑

——關於這事我想多說點,以下說法來自微信公眾號「國際快遞員」的留言回復:警察處置危險人物是一項專業工作,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完成的。為了避免不必要的傷亡,美國並不鼓勵普通人衝上去,而是致力於向社會提供更高質量的警察服務。我們大力鼓吹見義勇為,是知道作為專業力量的警察來得慢且搞不定,只好寄望於民眾自救。(來源見後面的鏈接文章)

一個正常的社會,是增強警察的實力少讓警察遇到「力所不能及的情況」。

一個不正常的社會,是削弱警察的實力多讓警察遇到「力所不能及的情況」,還要忽悠一些警察不顧個人安危挺身而出——然後一幫**好吃人血饅頭。

可以參考這兩篇回答:

中國的警車是如何被製造的?有哪些來源途徑?

美國警察暴力執法的情況是怎樣的?

以及:

《莫斯科男子性侵女生,警察將其光著屁股上銬帶走》(文章已被刪除)

——好在,現在已經不忽悠群眾不顧個人安危挺身而出(見義勇為)了

江蘇立法重新界定「見義勇為」 不再要求「不顧個人安危」!

不過,在壞人並不是那麼恐怖的時候,民眾見義勇為並無不可,應該鼓勵。

美國人的見義勇為:

《俄亥俄州無影腳!拄拐老漢伸腿絆倒持槍匪徒協助警察將其抓獲》(原文章已被刪除,下面是新聞)美國持槍搶劫犯身後跑過 拄拐老人機智伸腿絆倒 幫警方捉到匪徒

我國的,異曲同工:

3名警察街頭狂飆追捕持刀歹徒,環衛工大爺掄起掃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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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回復在這篇文章里:

三年前的今天交警兩死兩傷,三年之後仍是一個球樣 (原文章已被刪除,這是轉載文章)

評論區置頂的那一條,說自己就是第一個中刀的交警劉輝,文字水平頗高。請看從鬼門關上回來的倖存者心酸留言。

【我就是劉輝,三年前,我撲在路口地面看著車輪滾滾,看著步履匆匆,看著兄弟流血,看著兇手梟梟,有一恍惚,想起父母,想起妻兒,想起為何人服務,想起為何為人服務。一時沒有了日常安慰疲憊戰友的大道理,沒有了寫在紙上做在手上的為人民服務的工作總結。 不戚戚於為人民服務而倒下,唯哀哀以為之倒下之輩未視己為人。路旁呺呺之棄犬尚有人為之一顧,路中掙掙之民警竟無人側目稍停。三年後思,此非我輩弱警可負之重矣。哀哉,今日謁陵,冷日青丘,兄弟已逝,弱妻孤兒,每每顧惜,面覷泣憐,望陵思己,如己在陵,不敢後顧,環視唯風...】—————————相關文章:

《不為人民服務!——美國小鎮警察集體辭職,原因竟是》(原文章已被刪除,下面是新聞)全部辭職!美國一小鎮陷「無警察狀態」 1200居民沒人管

英國警察宣布不再管盜搶案,大不列顛群眾都炸了!中國警察笑而不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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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網警對中國警察的說法,除了警力不足部分,其他看看就得了,別太當真。

關於墜江的文章:《重慶公交墜江:我們要對中國法治現狀心裡有點數》(文章已被刪除)

在我國,法律不是什麼嚇人的東西。

————————可以參考我在其他問題下的回答(本來是一個回答,太長拆成兩個):

為什麼我感覺中國為什麼這麼不安全?

從於歡案來看中國法制環境?


「當他們(德國法西斯)殺共產黨人的時候,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共產黨人。當他們殺工會分子的時候,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工人。當他們殺猶太人的時候,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猶太人。當他們殺我的時候,沒有人說話,因為已經沒有人了。

要回答這個問題,首先應該弄明白什麼叫做見義勇為,百度百科中法律上的解釋是:見義勇為是指個人不顧自身安危通過同違法犯罪行為做鬥爭或者搶險、救災、救人等方式保護國家、集體的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的一種行為。下面還有三個要件必須同時具備才構成見義勇為行為:一是以保護國家、集體的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為目的;二是具有不顧個人安危的情節;三是實施了同違法犯罪行為做鬥爭或者搶險、救災、救人的行為。

那麼看完對於見義勇為的解釋,不難看出見義勇為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從以上三條的構成來看,首先你不能有自己私人的目的或者達到自己獲利,比如我們舉個常見的例子,一個人搶你的包,然後你自己去追劫匪,這個並不屬於見義勇為。第二點是不顧個人安危,也就是說見義勇為肯定是危險的事情,如果很輕鬆就可以幫助到別人這種類似做好事的寬泛行為,並不算是見義勇為。第三點其實是一種對於見義勇為過程的一種描述,也就是說就算你符合了第二條,但是你並沒有在這個過程中做到第三條,比如剛才搶劫的例子,第三者做到了前兩條,但是只是站在原地沒動,嘴上說抓罪犯,這頂多算是做好事而已。

現在就可以開始分析題主的問題了,其實這可以分為兩個問題,第一個問題應該不應該有見義勇為的想法,第二個問題,應該不應該具體去實施見義勇為的過程。在這裡我解釋下為什麼我分成這兩個問題,因為有想法和執行是兩碼事,很多人也許有見義勇為的心卻沒有這個力,這樣有意義嗎?有!當然有!

首先我想說,應該提倡有見義勇為的想法,這時候並沒有到真正執行的階段,但是這個想法我認為人人要有,說到底這件事和很多事情一樣都是對自己上的一份保險,很簡單,人人為我、我為人人,當別人遇到困境,你出手了,那麼根據原理,當你遇到困境的時候,別人也會出手。所以大家可以看到經常有人見義勇為,而通常見義勇為並不是一個人完成的,而是很多人,也許這其中就包括有見義勇為想法而沒有執行的人或者只是執行了一部分的人,這裡必須解釋一下,什麼叫一部分,比如剛才的搶劫犯,有個人見義勇為了,而還有個人看到前面的人見義勇為之後,上去協助了他,那麼這個人並不算是見義勇為,因為不符合第二條,他是在確定個人沒有危險的情況下實施的第三條。而從廣義來說,當然,應該有見義勇為的想法,這樣這個社會才能有更多正氣,這是對於違法犯罪和大家都能相對正確看待自己行為的一種有效的管理和制約,這個很好理解,接下來我們繼續分析到底應不應該執行見義勇為,也就是題主提出的是否應該不提倡,這裡指的是重點的執行過程。

題主既然提出是否應該不提倡,這很好的反映了這個問題人的內心思想活動,任何人做事都腦中思考戰與逃也就是做還是不做,這就需要很多因素綜合考慮了,但是在這裡我想說,很多時候所謂的見義勇為的人,並沒有想那麼多,還要分析利弊,而只是一種本能,無論是出於什麼原因。我想,這類人並不會糾結於這個問題,而我覺得,就算比如是我,如果遇到那種情況,也許也不會權衡什麼利弊,這誰都說不準,為什麼很多見義勇為的人都會有點後怕其實,因為當時也許是激情去做的,但是如果有下次,也許他還是會這麼做。但是題主這個問題的意義在於,如果在盡量保證自己安全的情況下執行見義勇為,我想這是我們需要思考和當時處於危急關頭需要思考的,不能得不償失,做了沒有達到理想的結果反而搭上自己,這樣是最令人悲痛的結局。

那麼我們還是回到問題繼續討論應不應該,這就要權衡這件事的利弊了。見義勇為的利之前說過了,保險和弘揚正義,自己對得起自己的內心,至於說對自己的利,這不屬於見義勇為的範疇,參考第一條,必須是他人的,而不能有自己獲利的目的,所以這裡的利不包括任何自己的利,通常來說,見義勇為者得到的很少很少我認為,通過我的經驗,見義勇為做到自己毫髮無傷並得到他人的感謝,這已經是很不錯的結果了,一般所說的見義勇為的利,都是因為見義勇為者自身受到了嚴重的傷害甚至是生命,所以社會永遠做不到彌補這個損失和虧欠。可以這麼說,見義勇為的利如果非要從物質角度量化,那麼利一定小於弊,危險一定大於所謂好處。

見義勇為的弊,很明顯,自身受傷害的風險甚至很多時候是生命的威脅,這是身體上的,從精神角度,也有過很多不被人所理解的見義勇為,做了如此大的好事但是卻沒有任何感謝反而要求賠償,這是很常見的,更甚者,雙重打擊。比如大街上有個老人,你看到突然來了一輛車,你趕緊撲上去把老人弄到邊上,老人保住了性命但是卻受傷了,也許反而訛上你,如果此時此處沒有監控如何是好呢?所以我覺得利弊這個問題是顯而易見的,弊一定大於利,所以說很多時候,見義勇為者很少,本身的危險性加之弊大的大概率後果,都造成了見義勇為的人少之又少。

但是,現在我已經基本回答完題主的問題了,一件事弊大,我們還應該去做嗎?沒有答案這個問題!在漫長的生活中,你能保證你做的每件事都是利大於弊嗎?不能!這時候可能有人會說,那是因為我不太確定利弊啊,你只說結果是弊大,而見義勇為是明顯的弊大我當然不去做了,錯!那麼我問問你消防員,緝毒警察,這些人做的事每次是利大還是弊大?可能你又要杠說我又不是這些職業的,我只是一個普通人,沒錯,也許我也是這麼想,但是我在這裡要最後補充下,也是見義勇為中常見的一種利好,之前其實有所提及這個現象,而並沒有重點指出意義,就是讓有所疑問的人看到這裡聽我解釋,那就是當所有的覺得見義勇為是弊大而又有見義勇為想法卻不執行的人,當遇到事情後,這些人個人是很渺小的,當幾個人聚集到一起的時候,當你突然開始執行見義勇為的時候,你會發現,大家全部一起都逐漸或者立刻變成了要執行見義勇為的人,多麼奇妙,這就是正義的力量!也是多麼美好和振奮人心的時刻,我並不是無中生有,經常看到有很多人在一起共同完成見義勇為的壯舉,這在大多數見義勇為案件中都是很常見的,比如抓小偷、抓劫匪、水下救人、火車軌救人等等。這就是意義所在,而也許還有一種情況,是只有三方,你,受害者、罪犯(甚至是多人),在這種情況下,我也認可首先要考慮自己的安全,為什麼?這不僅僅是你的生命,此時只有你可以活動,才能更有效的阻止犯罪活動,只有你,你可以躲到安全區域去報警,去找更多的人來,一起參與見義勇為這個過程。

大多數情況下,社會需要能第一個執行見義勇為的人,也同樣需要我們來保護和幫助協助見義勇為的人,或者我們自己是見義勇為的人,同樣也需要別人來支持我們一樣,希望大家在盡量確保自己安全的同時,都能共同在需要見義勇為的時候站出來,當我們擰成一股繩之時,任何的邪惡都將不復存在,任何的弊大觀點都可以被拋在腦後,因為你並不孤獨,正義和與你同樣的人在與你並肩作戰,而罪惡和邪惡終將孤獨!記住,人心的冷漠並不是因為人心真的沒有了熱度,而是人們的顧忌,報團取暖,人心也自然有了溫度,燃起正義之火!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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