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手機上看到了女朋友和別人講述她與前男友前幾天開房怎麼怎麼樣,隨後我立即提出分手。之後她三番五次來我住的地方砸門、喊、罵。(我是和大學室友合租)前幾次她來砸門我門一開就跑去我另外一個朋友那躲著,(沒有讓她進門)最後一次砸門我實在忍不可忍,我再三警告她門砸壞是要賠的,(第二次砸門她已經將門砸壞,此時門剛換的鎖芯她又來砸)她仍然不聽在門口砸了兩個小時,前幾次砸門她是說要和我解釋,後來砸門就是開始鬧,耍潑婦,門砸的都變形了。我忍無可忍打開門大吼你做這種不要臉的事還好意思來我這砸門?並打了她兩個嘴巴,她立即向門裡闖我就把她向外面推,被她硬闖進來之後她就往我身上撲乞求原諒,我說不可能然後抓住她胳膊不讓她往我身上撲,一直這樣纏了快一個小時,隔壁室友看不下去了就過來勸和說你有啥就說別這樣纏著。她仍然不聽,最後我在室友面前說了她出軌的事情然後給她閨蜜打電話讓她閨蜜勸她走吧,這樣她才走了。
隨後她回家她媽媽看到她胳膊兩個大臂內測有淤青(此傷為我不讓她向我身上撲抓她手臂時造成)隨機她爸來我的住所砸門索要賠償並電話威脅我要五千塊錢賠償,(我是大四學生,一下子也拿不出那麼多錢)她爸在門口砸門我也不敢去開門,只能給我另外一個朋友打電話讓過來幫忙,直到我朋友過來我才敢開門,開門之後她父親胡攪蠻纏一會說自己女兒在醫院一會又是在樓下一會又是在家的。然後威脅說沒有五千今天就報警,我實在拿不出五千塊錢隨後他就讓早在派出所門口等候的他女兒報了警,之後我被派出所的警察叫去審問,期間她又和警察污衊說我強暴她,警察後來問我她只要期間說過一個不字就算強姦,我也是當時有些害怕我就說是說了不字,(其實我想表達的意思是是說了不字但是不是那種意思的不)隨後她爸提出私了(其目的是想要錢)她不同意執意要走司法程序,之後她與她爸在門口起了爭執,一直吵了快兩個小時,最後她同意私了並且在派出所和我簽了調解協議書,我和她商量的是我向其道歉並賠償其醫藥費。
出了派出所之後她父親又張口向我要三千,可是我覺得就兩處淤青看病可能花不了這麼多,我就說先去醫院檢查,她一家拒絕去醫院檢查就是要錢。因為當時已經凌晨四點了她爸就帶著她走了跟我說咱走著瞧,並揚言要卸我一條腿。我後來覺得此事我可能沒法自己解決了就告訴了我家裡人,我爸媽一聽就說你明天去帶著人去看病多少錢咱一出。第二天我給她打電話讓她約定時間和醫院去檢查,她說十點半,我十點二十開始在醫院門口等一直到十二點二十她才到,隨後去挂號我支付了挂號費,醫生中午下班了下午兩點才上班,我就先去吃了個飯。吃完飯回來她人就不見了,給她打電話她說我不配合然後又去派出所報了案。我無奈只能又去派出所解釋,我手裡有她挂號單她還一直說在醫院就沒見到我人。民警的意思就說你們就私下協商,她給我多少錢單子我賠多少錢。之後她一直不給我當天醫院的任何單子。
又過了一周,我父母忽然接到了她爸的電話說自己女兒抑鬱了,去醫院開藥開了快兩千,然後發來了醫院發票,我們立即把錢轉了過去。本以為此事就終了誰知第二天她爸打電話又張口要五萬,說給五萬以後就不纏著我們了,我爸媽想要不就破財消災,隨後和其約定了時間讓她們給我寫一個以後不再打擾我的證明,然後她爸媽拿了一張有她簽字的單子但是她爸媽在上面又刪又改還把最上面幾行撕掉,這時候我長了心眼全程錄像,結果果不其然,我爸媽把五萬塊錢打到了她媽提供的銀行卡號里,但是她爸媽卻不願意把單子給我們,昨天氣到我爸媽一直罵那一家人不要臉。
說實話我一回想起整個事情害怕的全身發抖,我不知道該怎麼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