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個朋友不小心誤拿了別人的東西(一個手機,一塊手錶),TA發現之後沒有立即歸還,想著等到下午有時間就還給失主,結果失主報警了,TA被帶到派出所做了筆錄,按了手印,警官讓三天後到派出所解決,應該怎麼辦?求幫助……在線等,很急很急,


不構成,主觀上沒有非法佔有的目的


真是誤拿不構成犯罪,主觀要素不符合。


盜竊的定義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公私財物。誤拿東西主觀上沒有非法佔有的目的,無法認定為盜竊。

如果一律將誤拿東西認定為盜竊,那機場拿錯行李的,至少都要行政拘留。


這個要看以前有沒有犯罪記錄,如果以前沒有相關的犯罪記錄的,應該可以判輕點,誤拿別人的東西,應該立即報警,或者歸還,不然像你朋友這種情況就很難說清楚了。


你已經拿了還怎麼讓人家誤會??知道失主是誰還不儘快送還?換位思考你會不會報警?失物價值多少 過了台階可能就算是數額巨大了 趕緊找失主歸還 態度誠懇爭取原諒唄。算不算盜竊還不是看雙方的態度 你硬拖著 誰會感覺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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