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歌手在剛出道時候,都有自己基礎的粉絲群體。慢慢的,當這個歌手的部分作品開始走紅後,粉絲群體的體積也會相應的增大,但部分增加的粉絲群體不同於歌手剛出道時所存在的基礎的粉絲群體。因為基礎的粉絲群體的忠誠度是非常高的,也是極不容易脫粉的(除非真的違背底線和道義);而中途聽過她的一首歌感覺好聽然後開始粉的這部分後加進來的群體和基礎的粉絲群體最大的區別就是對自家歌手粘性不是特別高,基礎的粉絲群體是不會因為一件到兩件「小」事情而什麼轉黑轉路的,他們會開始幫明星辯解,告訴一些不明真相的吃瓜群眾所謂的「真正的事實」,這同時也是和過去的自己辯解,讓自己相信這件事其實另有隱情,自己還是沒有粉錯人。

第二就是這個火,作品傳唱度廣不代表明星本人火,加上傳播媒介的推波助瀾,形成了作品火而人不火的尷尬局面,因而產生了一個「我感覺她歌挺好聽,但是我不粉她人」的這麼一群人,單純覺得歌好聽而已,而且人很容易從眾,聽的人多,我i就聽一聽,這樣使明星作品的傳唱度更加廣泛。而當一個人的光芒開始展現,黑暗的一面就會被人忽視,就沒有他多人關注他抄不抄襲。

總結下來,一是有基礎粉絲群體幫忙辯解,

二是有一群追歌手的歌而不追歌手這個人的群體,從而營造在外人看來「哎,這個歌手歌很火,理所應當歌手本人也很火」的假象,其實歌手本人並不是很火。


抄的都是國外的音樂人,維權成本太高,他們拿花粥沒辦法。

而花粥粉絲要麼不願意接受事實,要麼知道了也覺得沒關係。

不會得到制裁,花粥橫豎都是有恃無恐,當然什麼都做得出來。


因為根本沒有什麼實錘,說花粥抄襲的都是根本不懂音樂的人。


同樣抄襲還火的多著呢,郭敬明不是還在蹦躂,愛情公寓不是還要拍五。三生三世還是爆火呢。可見大多數人還是只關心自己看的爽不爽,不關心別人的感受。


因為強大的花小將群體


其實很多流行歌的調子是不用抄襲就能寫出來的,現在人們覺得兩首歌調子比較相似就說是「抄襲」,難不成非得躲著寫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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