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和unilodge的合同是到明年2月的,但是出於一些原因,今年8月就回國了,並且打算以後都不再回澳洲了,我和unilodge說了要提前終止合約,並且交了提前終止的費用,但是現在告訴我要交房租知道有人租這個房子…如果我不交房租 就讓他扣bond金,一走了之可以嗎?

還有就是之前觸發火警,要求支付1800刀,unilidge說把這筆費用記在了帳戶上,但是我並沒有看到,不知道怎麼交,如果我不管這筆錢,一走了之,會有什麼後果?

我會被起訴,並且逮捕嗎?PS:我已經在中國了。


謝邀,民事糾紛可能被起訴,僅會就你欠錢的這部分起訴你,如果你敗訴,最終會執行你在澳洲的財產(房子的押金);通常情況下警察不會介入,所以不可能被逮捕。

謝邀。租房的bond是這樣的,通常是扣bond直到找到人替你住進來(理論上),實際最差情況就是bond扣完還沒找到人,你不交錢就去法院告你,然後你沒錢也不能把你怎麼樣。然而你已經交了違約的錢,應該就不需要再扣bond了,所以還是建議你去跟學校確認一下。

消防車那個沒錢也不能把你怎樣,但是,因為是欠政府錢,所以當你再次申請澳洲簽證時會要求你還錢,而且很可能還的更多。除非你100%確定以後再也不來澳洲,建議你還是把消防車那個付了。


一、如果你說了要提前終止合約,並且也交了提前終止的費用,然後Unilodge又要你再補交房租,這應該是他們的管理疏漏了。如果確認是管理疏漏,那麼你當然不用再交房租,同時也應該把Bond金拿回來,寫封郵件給他們說明問題,老外還是挺講理的。

二、觸發火警欠下的錢,建議你還是還掉,因為第一,這筆錢隨著時間的延長,可能會加以罰款,越罰越多,被起訴逮捕不至於,但是對你來說會造成一個信用污點,這不是好事,這畢竟是你生活學習過的地方,也許以後你還會發現有和澳洲千絲萬縷的聯繫,留下這個信用污點會對你長遠來說是一個隱患。

個人建議,僅供參考吧。


我也是unilodge 啊啊啊啊啊我快被氣死了 我要交違約金 他又要我交後面的房租 我真的不想交 我到明年三月 我也是在國內了 我真的不知道咋辦


兄弟能給個微信嗎 我也是你這種情況 你最後怎麼處理的 想問點問題 謝謝了


這裡要分開說:你提前了多久跟對方提出要退租,一般要提前四周,提前一周都不算提前,如果你是在合同約定時間內退租並有文字證據是不用管的。另外火警你可以暫時不用理會,具體原因我就不能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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