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故事告訴我們不要為了結婚而結婚,不要因為感動和沒辦法結婚。
會很難受的。
當然阿嬌有錢,所以忍不下去了。
在坐各位沒錢,所以都得忍。
然後還可以欺騙自己說自己就是比明星道德水平高。
男方滿屏述說阿嬌的付出,一個在婚後這麼努力付出的女人,一個為了備孕忽胖忽瘦的女人,怎麼就說不愛就不愛了?如果一個女人完全不愛一個男人,不會想著去給他生孩子。男方的發言看似情深似海,實則一是宣告單身(若真悲痛何不寫一句「很遺憾我失去她了」)二是立深情人設(真深情真惋惜別光顧著回憶,至少稍微反省下自己)三是我無辜,離婚我完全一臉懵逼,是她不愛我了。恐怕平日兩人的相處男方個深情在外,甩鍋在內的人,而女方在日復一日的付出中逐漸發現兩人的不合適了吧。
明星的婚姻就是這麼任性+魔幻,愛不愛不是最重要的,有沒有利益關係纔是最重要的。而沒有感情的婚姻就是長期賣淫,利益關係過了,該離還得離。
兩人18年12月結婚,這才一年多,就離婚了。最魔幻的是,阿嬌在婚禮之後就後悔了,她的朋友說是因為阿嬌覺得認識兩個月就結婚太過倉促,但是當初已經簽了真人秀合約,只得昧著心意維持假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