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起訴,如果可以的話,你最好運作一下,基本上第一次就可以判離了。

如果不運作,就等半年,再次起訴。

我相信,既然倆人不能和平的到民政局離婚,肯定是都開始雞飛狗跳的了。

及時止損,運作一下吧。

會給你一張《民事調解書》,以後再遇到相愛的人,結婚時,這個等同於離婚證,提交給婚姻登記處就可以了。


六個月之內應該可以了


3-6個月,證據準備齊全 讓法官能清楚明白的確認夫妻關係破裂


最快3個月,最慢2年。要看男方是否配合,如果男方同意離婚,那第一次訴訟就能判離,如果對方一直不配合,那就需要2次起訴,甚至3次。


不過一審他死活不同意離,也有可能法官判不離,就要再等6個月的冷靜期過後再次上訴


不知道。我沒起訴過。


這個還真不好說,多找一些證據來證明夫妻感情破裂,當然,不僅僅是出軌證據。證據越充分,越能說服法官。


推薦閱讀: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