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私人大件物品,搬出時必須要向物業申請開放行條,還必須出示購買時的發票證明是自己的東西,沒有放行條就不給搬,這種物業條例合法嗎?


要求物業開證明放行合法。畢竟物業也是為了業主安全,確實有的小偷偽裝成搬家公司盜竊的。

要發票就不合法了。除了高價古董傢具,買個桌子椅子還開發票?就算有發票,一般家庭也扔了,留著也沒啥用。


這是物業管理職責的正常行使方式,並無不妥。


不請自來 今天我也遇到這情況了

我老婆在小區門口車上等我

我自己的印表機抱著出小區 讓我開出門條

我很是不理解 同樣的操作 就在一兩周前沒人管 現在管我要出門條

我跟門崗說這是我的私人物品

有支付寶交易記錄 我家裡也有24小時監控 可以證明印表機什麼時候扛出去的 門崗說不管 就要出門條 我真的是日了狗的心 一台自動雙面印表機 現今價值不足400 20斤重 我抱著穿地下車庫出來 跟我說出門條

門崗還慫恿我打110

後來我讓我老婆開車進小區道閘 把隨行的水杯零食書包放車上 準備離開 他們還揚言擋我車

迫於時間問題 去開所謂出門條 後來得知門崗跟我老婆理論「我們不是不相信這是你自己的東西,我們相信,小區那麼多業主也要相信嘛」

聽到這番言論瞬間就無語了 感情我拿著能充分證明是我自己合法財產的東西出入小區 就因為沒有你小區物業一紙出門條 我還得背個小偷的鍋??what f*ck ???

門崗跟我說你現在拿走了 之後有業主說印表機丟了 還得找你 我勒個去

門崗要是能證明我所攜帶物品的來源非法 麻煩立刻馬上趕緊一刻都不要停地去報警

為啥之前我開著車進出 車裡不僅裝著這台印表機 還有價值遠遠高於這台印表機的筆記本 手機我都一次拿4個出門的 卻又能暢通無阻地進出

完全就是甩鍋強盜邏輯

最後 我不否認物業的工作 尤其是疫情期間 應政策要求辦理人員進出登記和人員出入證 我無條件支持

對於這種矯枉過正的出門條 我看還是算了吧

坐標成都 12345已打


怪不得,裝修隊來了又走!


不合法 也不必須。


只是不讓搬走而不是扣押,這個涉及不到法,所以無所謂合不合法。並且業主公約和前期物業服務協議上你是簽字同意並授權物業

其實物業也是要你證明你的所有權罷了,一方面保護業主財產安全,另一方面也是物業管理方的避責。

再者,你覺一個東西隨便往外搬的小區很安全?


物業又不是執法部門,哪來的權力不放行。開的產行條,又哪來的法律效力?


不合法,祖傳的古董傢具哪來發票?業主拿房產證給物業看。租戶叫房東來。物業規定要先告知小區居民。就是形式主義,拿個假髮票,物業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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