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前的知乎問答中看到有關監獄or拘留所可以由親人打錢到賬戶,犯人特定時間可以購買生活用品或者零食。這樣的話是不是會讓有錢的犯人受到的懲罰略小於窮人呢?


刑法沒有規定什麼行刑一律平等,謝謝。

再說行刑也是平等的啊,有錢沒錢都是一樣關,又不是交錢就可以不關少關(理論上)


行刑一律平等原則我沒聽說過,我只聽過罪行相適應原則,犯了多少罪,受多少刑罰,不多不少。

其次,監獄沒有窮富之分,即便你有錢,你在商店也會被限制消費的,監獄可不是讓罪犯過小日子,現代的監獄人道很多,監獄是強制勞動的,勞改教育,但勞動並不是無償的,監獄會給予犯人相應的工資,所以不用擔心不平等的情況。

①是會限制消費。(讓你有錢無處花)

②強制勞動打工,會給予工資。


你是不是想說有的人買得起有的人買不起,顯得不公平,侵犯人權?其實是很公平的,因為購買權是一樣的,買不起你怪誰?


看守所里的零食。。。

別告訴我有錢的罪犯能買到旺旺大禮包?


利益相關,時間不夠先寫一點,刑法基本有三種刑罰,生命刑事自由刑 罰金,也就是對應著死刑,死緩無期有期拘役,罰金多少錢。在量刑上用同一個法律量刑,在用一個地方用同一個法律執行刑罰,在減刑上做到尺度相同,在日常管理上能做到不隨便打罵被羈押人,已經基本做到了人人平等,題主對人人平等的要求太高了或者說過於嚴苛了。

題主這個行刑一律平等可能是來源於法律人人平等的說法。監獄和看守所在管理罪犯的時候罪犯也是有個性化需求的,比如有的人吃這個,有的人不吃,有的人不吃豬肉等等問題,適量的吃一些監所供應外的食品可以保證他們的個性化需求得到滿足,而且看守所也會限制每個人每個月買食品的數量,我這邊一般是400元。我想只要能做到不會被看守所的其他罪犯強佔強搶食品,適量購買物品也是符合法律的公平價值的。


人性化的體現。


你需要大家吃一樣的唄?

在社會上也一樣咯?有錢人買得起我買不起的東西多了去了,是不讓他們買還是殺他們的富濟我這個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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