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過很多罪犯,犯案內容太恐怖,噁心了

畜生不如,將法律的刑法置之度外

法律責任已不是可以降低犯罪率的紅牌了

為什麼不恢復酷刑加以約束呢


人命大於天。

無論何時,辦案手法再嚴謹,技術再高超,也不可能杜絕錯案的發生。

這也是現在廢止死刑的重要原因之一,酷刑同樣如此。酷刑時代,有多少屈打成招的冤假錯案?

你這種簡單衝動的思想認知,不僅是對生命的漠視,也會犯下諸多錯誤的行為。

凡事要從多個角度思考,很多事情因為考慮的多了,的確會自縛手腳,但這也是現代文明的需要,尤其對於人性,辦案人員同樣是人,如果他們的權利不能得到有效的監督和約束,那就會出大錯。

我們可以沒有英雄,但絕不能出現穿著英雄外衣的惡魔。


兄弟,失去自由是對人最大的懲罰。

酷刑是法院確定罪責終審後實施還是之前?


如果聶樹斌是被凌遲了,想像下會是多大的衝擊?


不利於社會穩定,不利於當權者利益(說不定作法自縛)人家是很聰明的


個人感覺現在最大的"酷刑"就是去醫院做手術 。太痛苦了。手術前要抽血,很多血,有的像胃鏡,腸鏡,還要喝很苦很澀的葯,特別是內髒的手術,要開刀。手術中打麻藥不說了,沒感覺。可是麻藥過後,那種痛就是"酷刑",今生永遠不想再做手術。


推薦閱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