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漢語中,如何區分名詞和形容詞?
最近對名詞和形容詞傻傻分不清。
作為一種沒有詞形變化的分析語,區分名詞和形容詞沒有太大意義吧。兩者都是靜詞。
沈家煊:漢語裡面動詞都是名詞
題主:漢語裡面名詞和形容詞分不清
類型學家(一部分):漢語裡面形容詞更接近動詞
高名凱:咱漢語沒有詞類
根據它能夠在句中充當的成分來判斷。
比如英語中beauty為名詞,beautiful為形容詞,是對應於beauty可作主賓語(This rose is a real beauty),不可作定語,而需要變形作beautiful纔可作定語(This is a beautiful rose)。
那麼問題來了,怎樣確定一個漢語詞語所能夠或者說所一般地充當的成分呢?答案仍在於句子。因為漢語是孤立語,詞語的句法成分不是靠自身的長相,而是靠它在句中的順位、與其它詞語的關係來決定,所以,嚴格來說,對於很多漢語詞語,我們應該說它可以用作XX詞,而不能說它就是XX詞。
參考以下例句:
- 發財是我的夢想——(下劃線部分的詞性)名詞
- 這棟大樓美輪美奐——作謂語,形容動詞
- 你out了——形容動詞
- 做人別太王某某——人名作形容動詞
- 高傲的他從不低頭——形容詞
- 我們理性討論,大家認真聽取——副詞
- 你就缺少那麼點認真——名詞
- 題主般的 題主 題主地 題主了——分別為形容詞、名詞、副詞、動詞
下面我簡要地整理一下基本的判斷邏輯:
句中的定位(基本地憑藉語序、黏著等手段來實現)——所充當的句法成分——某詞語的可充當該句法成分的能力——可歸作的詞類
可以看出,這種觀點更具有認知語言學而非傳統的結構主義語言學的背景,這意味著,一個詞語是什麼詞類,根本地取決於人腦這個主體怎麼使用它以一定的廣泛性。我們怎麼用它呢?在漢語裏,我們所主要採取的語法手段就是語序,所以,我們怎麼排序一個詞語決定了它的句法成分,而大量的充當某一句法成分的實踐決定了它足以被歸納作某一詞類的可能性,其既作為一個分析的結果,更作為一個運用的結果。
應該注意的是,一個詞語假如孤立地並未排列在句子中,就沒有語序定位可言,沒有句子成分可言,嚴格來講就沒有固化的詞類可言。屈折語的情況就不太一樣,在於屈折語大量而普遍地特定化了詞語可充當某一句子成分的能力,憑藉為詞語附加專門的詞尾,如tion(名詞)、lize(動詞)、ful(形容詞)。這背後也關聯到一個重要的事實即,詞類這個玩意兒壓根兒就是印歐語世界提出來的,而傳統漢語的世界只孕育出過實詞和虛詞的分法。他們那麼分,是因為他們那麼用了,並不是因為詞語本體論地就是那樣;當且僅當我們也那麼用了,纔可以那麼分;假如我們沒有那麼用,卻僅以分析而非使用的角度來劃分詞類的先天屬性,則是為一種沒有意義的強加,如動名兼類、名動包含等實則荒謬的說法。
可以從他們的語法功能和語法特點進行判斷。
名詞和形容詞都可以充當句子成分,雖然二者充當句子成分有時會重疊,但是名詞主要充當主語和賓語,這是判斷名詞的必要條件,而形容詞主要充當謂語,這是判斷形容詞的必要條件。
名詞充當謂語的時候,主要表示姓名身份等等,如"他,大學生"。形容詞充當主語或賓語時,則具有指稱性,"驕傲可不行",此處的"驕傲"作為充當主語,指的是驕傲這一行為。
再從語法特點上看,名詞和形容詞最大的區別就是能否和「不」的修飾,名詞不能與其組合,也不能進入「x不x」格式,形容詞重疊表度量,名詞能和數量短語組合,這都是二者之間的區別。
名詞不能用副詞修飾,比如「紅」是形容詞,可以說「很紅」「不紅」,「紅色」是名詞,不能說「很紅色」「不紅色」。顏色詞「紅橙黃綠青藍紫」中只有「橙」不能接受副詞修飾,不能說「很橙」「不橙」,故「橙」是名詞,「紅黃綠青藍紫」是形容詞。
最近也很犯愁這個(要考試可我不會啊!!!!)
於是就想了個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