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杭州瑪瑙灣出借人,我投訴杭州市公安局局長金志,徇私舞弊,縱容西湖區公安局,西湖警方及瑪瑙灣專案組在他的帶領下,隱瞞回款金額,四個多月不出公告,想方設法敷衍出借人,瑪瑙灣回款良好早已超過15億,而警方投信通的在投本金18.3億是出借人的真實出借損失,但是現在朱警官又改口了,拒絕承認警方自已公佈的投信通金額合法!說投信通金額有誤不能依據投信通金額還給出借人,且不承認投信通中金額(就是出借人的在投本金)合法,這明顯是要收割我們法律都認可的在投本金!

瑪瑙灣平臺負責人陳達偉在借款還沒全部被追繳回來的5-6月份,居然由在押變為取保候審了!這不合法!除非現在回款已經能覆蓋在投本金18.3億了!但有的警官說已回款18億,有的又說只回款15億多,回款金額警方都眾口不一!欺騙隱瞞出借人,無視國法和受害出借人的苦難!

每個案子情況不同,不能拿真標平臺和其他情況複雜的平臺相比較!瑪瑙灣的每筆出借都已經對應上真實的借款人,投信通金額是合法且明確的本金損失!況且投信通上面記載的金額也是西湖區政府聘請專業律師調取後臺數據梳理後登記上去的,不能光給我們出借人看看而不作為退賠的基數和依據。

所以在西湖投信通上面記載顯示的金額(立案時出借人還沒有收回的在投本金)纔是我們認可的本金!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以及公安部2019年聯合發布了《關於辦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集資參與人收回本金或者獲得回報後重複投資的數額是不予扣除的,即歷史收益是在投本金,並不是所謂的充提差,投信通金額是合法的,請依法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

請責令西湖區經偵:每個月要發布公告,公佈回款金額!督促瑪瑙灣專案組繼續加大追繳力度,確保在22億有效資產中至少追回屬於出借人的18.3億元在投本金,在投收益還有1億多元也應該應追盡追!並簡化辦案程序,已追繳的回款要按投信通比例儘早兌付,未兌付完的可後期追繳後再兌付,直到投信通金額及在投利息全部返還給出借人為止!

不要因為維穩考慮就和稀泥!將損失金額區分為原始本金和歷史收益,在大部分是真實合法債權合同的情況下這麼區分是不合法的。出借人絕不答應!人民政府為人民,請國家領導監督杭州市公安局長金志拿出對待疫情的態度來對待此事件!

自2020年1月杭州瑪瑙灣平臺被立案,僅在3月份公佈一次辦案進度,目前再無公告,造成28000多個出借人恐慌,關於廣大出借人關心的回款金額,辦案進度等情況,瑪瑙灣專案組負責人朱警官僅簡訊回復說六月底會出公告又說七月底會出公告然後又說七月底不出公告。這些前後矛盾反覆變化的簡訊回復內容,造成出借人的更多揣測。警方態度的不耐煩不認真、敷衍,以及辦案過程的不公開、不透明,導致眾多出借人不得不揣測警方會在回款已經足夠支付償還出借人本金和合法歷史收益的情況下,隱瞞真實回款情況,收割廣大出借人的合法利益!!!另外聽說瑪瑙灣公司負責人陳達偉已被保釋出來了,案件都沒完畢,為什麼能保釋出來;還有西湖警方公告說的西湖投信通在投本金合法合規,屬於出借人合法權益,現在辦案人員說法有所變動、改變風向;除此之外遲遲不出公告,我們有理由懷疑瑪瑙灣專案組或某上一級單位有徇私枉法嫌疑,謠言止於公開,互信源於透明,唯有及時準確的信息公開,才能撫慰公眾的焦灼無助。

我們出借人的強烈訴求:

1、要求杭州警方辦案透明、公開,一個月左右公佈一次辦案進度,回款金額;2、疫情期間,很多人失業,生活難以為繼,能否邊回款邊兌付部分出藉資金;3、加大催收力度,最大可能的保證出借人的在投本金和待回收益全部催回。

請巡視組體察出借人苦難,儘快回復!

西湖區政法委書記葉澤幹預司法活動,插手瑪瑙灣非吸案辦案走向,決定不對嫌疑人刑事處罰及對出借人充提差兌付方案,用出借人合法利息填陳達偉等人非吸造成的資金窟窿,袒護犯罪分子。

瑪瑙灣非吸業務約佔全部業務的1.75%,因為這1.75%的非吸沒收出借人4年全部合法利息收入,6名主犯不判刑,不追究股東責任,不追員工獎金提成,不拍賣主犯房產,平臺7億涉非吸債權留給陳達偉。如果12月公安以充提差結案兌付,用出借人4億合法利息幫陳達偉堵5億非吸窟窿,是侵犯公民合法財產,保護犯罪分子,破壞了法律的公平正義。同時,實質立案,不經檢察院起訴,法院審判,公安決定不對6名主犯刑事處罰,沒收出借人4年利息,以充提差兌付出借人,程序違法。主管案件的朱警官最近發布的消息,8月說回款在15億以上,11月又說離14.4億還差幾千萬,朱警官給的理由是交叉查封。但8月份他可說的是回款15億以上,回款現在又變成查封了,一下子就少了近1億。瑪瑙灣合法出借的回款和其他公安局有什麼關係,只有非吸部分纔可能交叉查封,但15億是指回款,不包括暫時回不來的非吸資金。不到法院,證據不公開,1億動動嘴就沒了。我們要求堅決按法律程序,維護我們的合法本息的安全。


最終的目標是0家,一家不留,除了目前大家看到的陸金所拍拍貸你我貸幾個,其他大概率全清。投這幾家的都能全身而退,真的可以直接買彩票了。

至於受害者,已經立案的要看之前的平臺能催回來多少,然後所有的出借人按比例分配。不立案的,就看老闆良心以及監管力度了,出借人要監督好,防止他們資產轉移,總之要做好資產打折的準備。不要老奢望本息全兌,那個只能叫幻想對很多平臺。

網貸從幾千家到沒有,金融創新也付出了應有的代價,很多人屬於代價的一部分。


這個就分情況了,已立案的平臺,只能漫長的等待下去,最終結果本金肯定是會損失的,參考e租寶,等個3-4年,估計最後能回款的話也基本不會超過本金的5折,還有一些平臺還沒立案的,但是已經出現兌付危機了,如果平臺一直不採取有效措施和方案,那麼投資人最終也是報案,然後這些平臺最終大概率也是會被立案,然後走司法程序。

歸根結底,P2P千萬不能再投,最後的結局也是全軍覆沒。


先拋開P2P這個投資方法,就看投資這件事本身,有賺的就有賠的,跟開店、做生意都是一個道理,所以並不存在無本萬利的事。

再說回P2P,如果這個P2P機構本身就玩的是龐氏騙局或者一部分業務涉及龐氏騙局,那你可以認為就是打水漂了。

在股市裡賠了錢的受害者能怎麼辦?做生意賠本的受害者能怎麼辦?

此處配圖:一把梭,贏了會所嫩模,輸了下海乾活兒


真是興百姓,苦亡百姓苦。依稀記得當初的文件就是大力發展小微小貸整活經濟市場,同樣又是一個文件直接斷崖切斷。最後還是老百姓承擔了所有,包括債務人和債權人


投資有風險

收益越高風險越高

想明白之後就知道自己把錢放進去的行為到底是在做什麼了

大概率這些錢就那樣了


我更想知道 他們都解散了是不是可以不還了


推薦閱讀: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