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矛盾得賴袁隆平,喫飽了撐的


我和女朋友因為這個事件引申出來男女權利問題上已經吵了好幾次了,被指責沒有共情性沒有同理心不能體會到女性的恐懼啊吧啦吧啦吧啦的,因為不擅長言辭也不擅長在橫向上與女性吵情感,只有在這裡自詡理智的邊理清思路邊和大家探討一下。

首先,我們確認一下,在殺人這個事件中,嫌疑人是否覺是因為瞧不起女性權益,覺得女性地位低就可以殺女性?根據大家所瞭解的,該男子是自己找不到老婆想殺個女的,那麼問題來了,好像並沒有吧,這就是個單純的瘋子,就是一種得不到就毀掉的陪葬想法去行兇。

其次,她和我說的另一點,網上評論很多說情殺啊,自己不注意,不可能沒有原因就殺她,為什麼不殺別人就殺她諸如此類的惡毒言語,這些話聽上去確實是惡毒之級,彷彿這個女人自己有問題被殺,是對女性的主觀輕視和惡意,但這些人之中很大一部分人就是單純的嘴臭,他們就是喜歡以惡毒的言論揣測,評論這些不幸的事件,如果這件事換一下背景變成這樣——一個男子因娶不到老婆,認為是別的男人把他娶老婆的機會搶走了,遂上街瘋狂殺害一素昧平生偶然相識的男子,那些網友的評論會是什麼呢,我想會是這樣吧,這個男的一定綠了他吧,不然怎麼會至於殺人呢,這個男的是不是挑釁或者侮辱了他呀,不然怎麼不殺別人非殺他呢?諸如此類,將無辜的被害者身上套上層層罪名,為什麼類似的評論從來沒有覺得這是覺得這是針對男性,這些人是針對性別麼?不見得吧,只是這些人就是喜歡以惡毒言論進行評價他們針對是蒼蠅不叮無縫的蛋,針對的是受害人一定有錯而不是性別。

但是如果那些大V啊公眾號啊小編啊自媒體啊這麼進行分析和宣傳,好嘛,這個事情不是男人錯了也不是女人錯了,是那沙雕網友錯了,那麼那些沙雕網友會放過他們麼?那再仔細分析一下哪有什麼尖銳的矛盾和能引發尖銳的衝突的點,不說些驚世駭俗的話不拉些鐵杆同盟怎麼會有關注度呢?不誇大怎麼做娛樂家?那必須仔細分析一下,好嘛兇手是男的,被害者是女的,不尊重女性沒跑了!另一方面在極端女權看來一切女性遭到傷害都是因為不尊重女性權益,這個事件不就是一個標準的模板麼?

兩相結合,你方唱罷我登臺,你贊贊我,我捧捧你,好了兩組高熱度的帖子微博就出來了,然後更多的人看到了,那這個事情就事,好像確有其實,被更多更多的人看到了,那就變成了,沒錯就是這樣的,越多的人搖旗吶喊這個事情就越確鑿無疑,捲成滔天的大勢所趨,男人都是壞的,因為他們都有能力傷害女性!女性反抗不了男性,所以我們不能相信任何男性,他們就是原罪!因為男性罪犯比重那麼大,所有男性都是壞的,不管,男性就事壞的!

這種極端的對立就像洪水一樣到處席捲到處肆虐,彷彿這裡只有非黑即白,但每一個受害者的女性都有可能是我們的母親妻子兒女,我們本該是同仇敵愾的隊友,為保護你們而戰的戰士,我們無論如何都是希望能保護你們能讓你們好好的走在大街上展示自己的美麗,因為兇手是男的所以就要排斥我們?

我感到很難過,難過男性中有這種敗類,也難過漸行漸遠的男女關係,更難過的是我不知道怎麼勸好女友,哎


我真他媽服了,什麼事都能上升到男女不平等和性別對立。

沒有一個有良心的人希望看到這個事件的發生,我打從心裡可憐遇害的姑娘,她不應該遇到這種事。相反的,兇手不值得憐憫,他必須得到嚴懲。

搞不明白為什麼微博上一些人借題發揮,宣傳性別對立。就算一個男的走在路上你從後面捅他他也受不了啊。而且這種隨機性的激情殺人根本就防不勝防啊。

現在因為兇手是男的,遇害者是女的。就一棍子打死所有男的了?所有男性都是潛在的殺手蹲在黑暗的角落等著毀了美麗的女孩?憑什麼啊?

那按她們這種強盜邏輯,因為翟欣欣騙婚害死她老公,所以可以上升到天朝所有女的都是潛在的婚騙,利用美色謀財害命,都是水性楊花的潘金蓮?

現在這個社會流量為王,媒體需要點擊量就鼓吹一些含有歧義的標題來吸睛,他們抹黑過後可以再去找其他話題,殊不知扭曲的三觀卻留存了下來,並有了簇擁者,這時無良媒體可以再回頭撰寫一些簇擁者們想看的文章,繼續把他們當韭菜,惡性循環下去。

偏頗不正的種子只會開出名為邪惡的花。


推薦你看一部電影《瘋狂動物城》,朱迪警官發現了一個驚天大祕密,羊副市長是如何奪權的。

有充分的證物可以拿出來,隨便截個圖還是不完整的,能說明什麼?這種低規格的把戲不能讓人信服。感覺這些可以亂帶節奏的人做法和那隻羊沒有本質區別。

為了利益拿死人做文章,挑唆社會矛盾的人壞的很。人都死了兇手落網,這時候人家最需要的是清凈,這種行為有一個叫法就是「喫人血饅頭」。


因為以前發生女性被殺的事件的時候總有人怪在女生身上。怪女生衣服穿的清涼,怪女生晚上一個人出去,一旦殺人犯和女生之間有什麼感情糾葛,一堆人還會跑過來說女的肯定是怎麼逼男生了,怎麼拜金主義了,怎麼不自愛了。總之都可以怪女生不注意安全

女性受侵犯的時候官方發女生應學會自我保護的微博,一旦有人覺得奇怪為什麼明明是受害人,反而應該受到各種各樣的束縛,他們就會說,反正和殺人犯說也是沒用的,殺人犯沒有道德觀念,只有自己保護好自己纔可以,這話說的倒也是沒錯,但是一旦有一點點疏忽遺漏大意,我受到傷害就變成我的活該了嗎?

這次是真的沒辦法,女生和殺人犯素不相識,沒走夜路,沒在偏僻地方,沒有衣著暴露。可是殺人犯就是想殺人,她就是死了。後面來人捅你一刀你能怎麼自我保護?還有甚者,不僅不譴責殺人犯。反而發出各種催淚的殺人犯背景,說都是因為社會不公,殺人犯找不到老婆啥的。這也不是殺人犯殺人的理由,殺人犯找不到老婆也不是女生的錯。何況這種變態要是找到老婆,你指望他能對他老婆怎麼樣?

所以只是希望以後發生這種事,不要怪女生保護不好自己了。就算譴責殺人犯也沒用,至少不要說都是受害者自我保護意識差,給受害人造成二次傷害了。錯的永遠是殺人犯,不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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