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答案針對在國內本分念書要過司考還想考研的童鞋。

所謂的彎路:

民商法本科時候完全不得要領,大三行政法掛,跨校考研二戰,司考研一過的(那會兒碩士班裡只有4、5個娃娃沒有過了)。

血淚經驗和心得如下:

1. 就法學本科而言,教授和研習的重點應該放在法科的基礎知識,說白了先弄明白那些乾貨是啥——【本國】法條,部門法經典原則。然後學會法律思維,即對具體事實依據現行法律得出判決的思維,也是所謂的法官思維。這麼說無論看上去多功利,都有一個重要的原因即法學職業教育的直接目標是通過全國統一司法考試,進入法律職業共同體。現在司考大三就能考了,基本功紮實的話,反正早過早順心吧。

2.如果要一句話形容研習法律的要義,無論公私法,所有的法律都是處理人類社會特定關係的。沿著關係就有主體,有了主體就存在權利義務/ 職權責。法律是拿來用的(請不要黑憲法謝謝),張口閉口就是外國理論或者法哲學理論能起的作用僅僅是錦上添花。

3. 抱著好好學習認真司考的目標去上課,你會發現其實真的能少逃課就少逃課,高中時候好的學習習慣也最好不要丟,上上自習預習啊神馬的,現在本科教材也有配套習題集也能做做。以前有個老師說的話一直都記得:「中國有世界上最輕鬆的法學院學生。」 所以不管是被迫的還是自己想要變得屌一點,已經進入這個門了就務必請專業一點吧,畢竟以後都要憑本事喫飯。特別是法本的童鞋,若是做律師的話,以後還要跟法碩、不知道什麼專業但過了司考的一起競爭,有時候就贏那麼一點點根基和底蘊。

4. 學好英語。特別是想做律師的童鞋。英語學好的話,法律英語其實可以自學。國內那個法律英語考試,委員會是草臺班子,也沒有什麼認證影響力。想高精尖的可以選擇域外的法律英語考試,但相信我,一張雅思上7的成績單也夠寫進簡歷了。

5.雖然很多職業發展規劃建議司考比考研重要,但至少在北京上海,好律所和市一級的法檢,基本上研究生學歷都是基本門檻。考研這個事情,還是好的學習習慣和基礎知識。

6. 碩士階段不建議學期中實習,特別是第一年,實習可以集中在寒暑假。除非你一節課都不想上、和學校的聯繫僅僅在於住宿舍。可以抓緊時間考個語言成績,多讀些書,做運動,開心生活,因為一畢業,好日子就真的沒有了。寫一到兩篇小論文,但盡量堅持不花錢發表。爭取每次上課前都讀好指定材料,提個有建設性的問題。如果人人自律一點,研討課就會少浪費些彼此的生命。

7. 關注和法律有關的一切東西,畢竟法律職業這和學醫一樣需要終身學習。對公共議題謹慎發言,不要全信微博上那些法學教授的言論。有時間請努力提升人文素養,懂法和有文化很顯然是兩碼事。

8. 念博士的人會很少吧,就不公開說了。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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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03補充

就1~3條的"認真學習過司考"而言,我的意思是課上學好了大三聽錄音做真題來個兩三輪站著就能把司考過了,絕對不用再上什麼輔導班。而且這裡講究用功的前提是生活和學習的平衡,做好該做的事情,然後打辯論搞模擬法庭學生會社團抽煙喝酒把妹搞基隨便你。

第5、6條涉及法學碩士階段,需要補充的是,所謂學術訓練很大程度上是公開信息以及情報的整理,從問題出發搜尋處理信息,最後嘗試解決問題。也正是在這個意義上,無論以後做什麼,它都是有益人生的。

增補一條:的確就中國當下各種情勢和法科本身承載的價值而言,法學院的學生距離高大上的理想主義更近,也憑藉專業能力好像比其他學科的更有話語權。能夠轟烈張揚信念固然好,但每個人做好自己的事情,無論以後是做公檢法還是律師,社會正義就能由我們每個人在個案上多一點再多一點地實現。再高的理想,其自身是無法改變世界的。如果努力中還是認為正義實現得不夠,那恰恰是因為我們的努力還太少了。所以還請各位務必加油吧:)

你在學習法律的過程中走過哪些彎路?有哪些經驗值得分享?

大學畢業,自認專業學的不錯。但畢業近一年,工作半年,誇張一點說:過去可能更主要的成了法條、概念的「存儲器」。

首先,學習法律,不僅僅是法律條文的學習,更重要的是思維方式的訓練,需要嚴謹周密的邏輯,不求無懈可擊,但最起碼的要自圓其說。因此,在法學學習中,思維方式邏輯訓練需要加強。很多律師介紹他和法官討論律師的文書問題時,法官比較惱火的是,律師寫的東西無邏輯,也沒有支撐點,支撐起案件的訴訟請求。畢竟中國的法官很忙,不論基層、中院、高院。

其次,細節的觀察力,不僅體現在思維方式上,也體現在具體的生活細節中

我現在在律師事務所實習,以我今天出錯的事情為例:今天主任問,辦公室打掃完畢了?我回答,是的,全部打掃了。主任(關門)說,你看我桌上的名片,還是那樣亂糟糟的,所有的都整理了麼?

很顯然,我沒有注意到名片歸整這個事,而主任之前因為該類似的事情已經有所提醒!顏回的「不貳過」,確實是很難的一件事。

回到案件中,法學學習是為了應用,但是,現實工作中,我們首先面對的是證據材料,細節龐雜,該進行怎樣的處理,就是很體現觀察力和對整個案子的把握能力的事。

~~~~~ps小插一段:實習律師應該苦養,還是應該富養(找不到準確的詞,暫用)~~~~~

在和同行進行交流過程中,大致有ABC兩種類型:A說:我在所裏,所裏沒有行政內勤,所以,我不僅是主任的超市採購員,話費繳納員,所的清潔工,國稅交稅……也是文書寫作、案卷裝訂、文書郵寄、顧問合同修改員……早八點半上班,晚7點半下班。B說:我在所裏整理案卷為多,看書、寫文書,總體上比較輕鬆。C說:我在所裏,行政內勤不用幹,主要是會見當事人,文書寫作,出庭……主任對我們也很關照,工資能維持日常開支,不亂花的前提下,少有盈餘,並且有培養基金和時間。實習律師更主要的是一種學習,現在90後,80後,個性較強,對於A類生活,特別是經常挨批,可能會受不了。但是律師不是享受性的職業,況且,在社會上,不僅是主任,更重要的是當事人,他們更注重的是我的律師可以為我提供怎樣的服務。這種服務,在細節上更顯能力。A種實習律師在將來為人處世時,優勢在於不僅提供了法律服務,也通過其他生活細節上的注意,更為順利地走向精英律師。但是,前提是,他要善於觀察、總結,適應,改變。對於B類助理,有種「溫水煮青蛙」的感覺,必須要有危機感。對自覺性要求可能是最高的。整理案卷,這是極大的一個寶藏。以為律師前輩說過,律師的一生不求著作等身,但求案卷等身。一本好的案卷,體現了一個律師的辦案水準。C類助理,應該是幸運的,有師父提點,同時生存壓力相對較小,專業能力有所的助力,也能有很好的提升。要好好珍惜機會,不斷提升。畢竟有餓狼一樣的A類同行,也有B類自學成才的同行。

因此,不管環境怎樣,如何適應,並加以利用,促進自身,怎樣都不會是彎路,都能讓自己受益匪淺

法律的學習,不僅僅有自然科學的魅力,也有人文科學的情懷。

「自然科學」的魅力:事實-法律-事實,分析案件事實,理清法律關係,尋找適用的法律法規。在文書寫作時,則逆向:大前提(法律規定)-小前提(本案事實)-結論(法律判斷)」人文科學「的情懷:怎樣分析案件事實,法律關係如何理清,判斷適用的法律更好地維護委託人的利益?這些都是需要價值判斷價值選擇的,使得前述的邏輯論證在處理每個案子時,都有新的感受。

回到主題,綜合前文,以陸遊的詩結語:

「汝果欲學詩,功夫在詩外」

不知不覺從事法律工作三年了,實習期結束了,順利拿到了律師證,然而拿到律師證之後,便迅速轉到了非訴訟所。但終歸是在法律的學習路上,未曾偏離。

總結起來,非訴訟和訴訟的差別主要在於,非訴訟以一個項目為單位,訴訟是以一個案子為單位。項目中涉及到的法律關係非常豐富複雜;而訴訟涉及到的法律關係非常集中。因此,在從事非訴訟工作中,必須要注意對底稿的掌握和理解。熟悉底稿是第一步,其次,是要了解底稿所反饋的信息,然後處理相關信息,提出解決方案。因此非常需要在個人時間中充電,瞭解行業法規,以及相關項目的處理經驗。總而言之,學習是無時無刻的。怠於學習是我過去一年的重大教訓。~~~~~以上~~~~~


在構建理論框架的時候,必須時刻謹記本國法的規定。

手機挖坑,回去細談。

開始我以為有真理,


後來我認為有正義,
之後我覺得有答案,
然後我推測有規則,
現在我奢望有作用。

現在是研一。P大民商法專業。

感悟一:二外學晚了,英語也沒學好。導致現在雖然能熟練閱讀日語文獻,但是因為沒能在畢業前拿到N1,還是隻能在國內讀研。

感悟二:沒有好好研讀法條和判例。當然,感覺大家似乎都這樣。但是對於法學院而言,這是基本功,很重要很重要!!!

感悟三:星野老師在《學習民法的另一種方法》裏講的,在掌握好本國法和判例後,要去學習法律史和比較法。覺得自己比較法還不夠通。

不過感覺自己現在的狀態就是,二外也不好,英語也不好,法條也不通,案例也不熟,法史基本不會,比較法也半斤八兩。

如果第一點和第三點做不到的話,那就把法條和判例弄熟練,這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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