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回本身就是一種回復,這種回復不算不禮貌,因為很多其他情況要比這嚴重的多,這樣至少沒有激化的風險,通常來說。


首先我們要明確一點不回消息本身就是不禮貌的行為。我們真正要注意的是不會對方消息的行為會對我們產生什麼影響。我們應該怎麼對待我們不喜歡的人。

人人都有好惡,對待他人也是如此。總有志趣相投的,也有厭惡嫌棄的。那麼遇到不喜歡的人,應該怎麼做呢?

這要有所區分。第一類是和你關係不大的普通人;第二類是經常和你打交道的普通人;第三類是你的上級或者能給你帶來利益的人;還有一類是和你關係緊密的人甚至是親人。

  • 對待第一類人,那麼你只要遠遠避開就好,就當他們不存在,不要被他們激怒,因為他們和你毫無關係,不值得把情緒浪費在這些人身上。
  • 對待第二類人,要稍微費些心思。最好是「敬而遠之」。這裡有兩個技巧,一個是「敬」,一個是「遠」。

為什麼要「敬」?因為經常和你打交道,如果你在情緒上表達出厭惡之情,那麼對方是可以感覺到的,那麼你的敵意就會讓對方也把你視為敵人。我們知道,在生活中,要讓朋友變得多多的,讓敵人變得少少的,這樣才少煩惱,所以情緒首先要不外露。

之後是遠,也就是不用討好他們,因為你在不喜歡的狀態下去討好,也會非常假,對方同樣感覺得到,雖然不至於把你當成敵人,但也會對你感覺不好。

另外,你現在不喜歡的人,或許只是某些偏見作怪,也許某一天,對方的一個行為會讓你對之印象改觀,甚至成為朋友。所以敬而遠之就給了你和對方成為朋友的機會。

  • 對待第三類人最為頭痛。這也是成年人要面對的煩惱。我只能說,你首先不必討好對方,因為假意是可以被對方感知到的。還不如坦誠一些,但掌握「對事不對人」的原則——可以說事情做得好不好,但不攻擊人。

第二,要判斷做目前的事情是不是對自己有價值。如果有價值,那麼盡量不帶情緒地、高質量地完成對方提出的、不過分的要求。不諂媚,也不放縱情緒,這也是職業的表現。如果做得事情本身價值不大,你經常面對的人又不喜歡,那麼盡量早換工作。

如果對方已經對你表示了同樣的厭惡,那麼不要猶豫,儘快遠離現在的工作吧,換個部門或者崗位,否則你會很痛苦。

  • 對待第四類人,也就是親密的人,我的建議是包容。當你擺脫不掉這個人或者和這個人的關係時,你只能去嘗試接受,或者改變自己。

與人交往,瞭解一個人的內心是需要時間的。在你生命中佔有重要地位的人,與他或她的關係值得你花時間來維繫。

這就是人生的修為。


若論起來,向對方表示不喜歡,本身就涉嫌不禮貌了。題主細品。


看情況

有些人就算拒絕再清楚還是會覺得自己有機會

那就只有倆辦法 刪除拉黑或不回消息


不管是喜歡還是不喜歡不回信息都不是太禮貌,但是不喜歡的一定要告訴對方你的不喜歡。


推薦閱讀: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