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的督導,我就在現場;但是,要不是拉康心理寫了那篇《TOP10心理諮詢師的破壞力》,我不會知道這位諮詢師是某點靈平臺的,也不會知道他是這個平臺的TOP10諮詢師;只會覺得,有一場督導,有那麼一個諮詢師確實太不專業了,種種表現讓人哭笑不得,甚至不由得開始為整個行業操心起來,而同時,督導師在這一過程中一直保持著非常專業的精神,非常耐心而不失嚴格 地做完了整場督導,讓參加督導的人受益匪淺。

關於某點靈平臺會不會因為這位諮詢師而接受整頓,這個發問涉及行業人對於行業規範的關切和擔憂;而此時,比起回答這個問題,我覺得在整個事件的發生、發酵過程中,另一方面的問題一直處於一個被忽視的角落,這更令人擔心:拉康心理在這一事件的傳播過程中扮演了怎麼的角色?本場督導的其他參與者扮演了怎麼的角色?普通的看客又是以怎麼樣一種視角參與其的?

這是我今天看完拉康一文後的內心擾動,感觸有點多,就寫了下來,在此跟大家分享一下:

拉康心理用短小精幹的「挖角料式「小文發揮著其一如既往的憤怒;昨天就在現場的我,的確也感到抓狂、好笑、無奈、氣憤……

然而拉康一文的「橫空出世」卻更讓人擔憂:

通過「留言式的消息「和「窺探性「視角企圖還原督導的「車禍現場」,成功引發「圍觀熱潮」,卻也讓人無心全貌,更不談關心到督導的意義是讓受督者得到專業上的成長;文中貼出的留言圖並沒有考慮需恰當篩選,有些圖片甚至以對話形式再現了督導過程,而在文末留言的甄選中也未考慮評論者的內容是否涉及暴露了督導過程中的隱私,這部分是否涉及保密和倫理問題,讓人堪憂;行業亂象需要得到關注和整頓,但是這樣一種方式著實讓人很不舒服。諮詢和督導過程的保密性是行業的基本共識,當我們在呈現一個有著二級諮詢師證書的「小白大師」的種種「笑料「時,我們正在呈現著什麼?如果說這位諮詢師帶來的「笑料「是不專業,是可能給來訪帶來傷害而不自知,那文章的出爐和帶來的圍觀效應也並沒有好到哪裡去。是誰,明明沒在現場參加,卻抑制不住「好奇心」想要去打聽,為了一篇熱文?是誰,當別人稍微一問就「熱心地」一吐為快,忘了凡是參加的人都受到倫理的約束?是誰,在炮製文章時顧了爆點和吸引眼球,卻沒有顧傳播性帶來的隱私問題,用一句「我並沒有參加「來為「公開吐槽」解釋正名?是誰,看了這篇文章後,也情不自盡的加入到這場「討伐式狂歡」中「自我高潮」,「不自知「的成為傳播的助力者?

——可能就是身邊的每一個你、我、他。

不自知的「小白大師」,和「我並沒有參與「的撰稿者、不自知的「傳播者」,誰比誰更高貴?以往新聞中爆料的諮詢亂象,都至少有當事人的身影;而這次爆出的亂象,卻是通過一場本應是嚴格保密的大型線上督導「道聽途說「式的「泄密」來帶的!爆點,看點,真的十足,但實在是讓人太不舒服,膈應,甚至惶恐了。今年來,「心理學+互聯網」的趨勢越愈來愈猛烈,團體、個體督導,甚至是個人分析都開始加入其中。能看到各平臺也是使足了勁兒在保密性上做好可能的技術保障和專業倫理保障,也成功說服到一眾大咖加入到這種順應時代潮流的新鮮模式中。然而,我們真的準備好了嗎?作為一名新手,我得承認,網路團體督導給我們帶來的最大的好處在於它降低了我們初入行時高額的受督成本,能讓我們有機會直接從行業大師那裡得到高質量的督導學習。但是,我們是不是應該為此做更多更充足的準備?比如,我一直擔心的在現有平臺保密性措施上可能存在的一個bug:就像曾經的盜版光碟一樣,就像槍版電影一樣,現在的線上督導保密模式根本招架不住另一個攝像頭的存在。技術上禁截屏、禁錄音、禁錄屏,實名制參與,必須提交來訪者知情同意書,一但發現違規即除名,都是很好的措施,但對上述情況似乎也無能為力。更何況還有仗著「我並沒有參與」而持可以」公開吐槽「立場的文章炮製者和「不自知」的「無辜「傳播者。盜版、槍版之於光碟、電影是版權和利益問題;而對於心理諮詢行業來講,保密性受到衝擊,則可能會是動搖整個行業根基的災難性問題。寫到這裡,也許我有些過於杞人憂天了。

但總體來說,比起在昨天督導過程中感受到的對於從業人員質量參差不齊的擔憂,今天拉康推文的呈現,更讓我感到震驚、氣憤和憂慮!

以上,是我今天產生的,非常即時的感受。拉康心理在此次事件中的表現,讓我看到了本應保密的督導中諮詢師」被扒「、」被人肉「的過程;推文之下評論中近乎一邊倒的」看客式聲討「也另人深感擔憂。

如果說出於對於諮詢師水平的憂慮,我們會尋思某點靈平臺會不會因為這位諮詢師而接受整頓?

那麼,出於行業規範和專業倫理,我們是否也要想一想,問一問,類似拉康心理這樣以專業自居的平臺或公號所呈現的這種傳播方式和立場、態度,是否也要接受一下「整頓」?

剛剛在碼字的過程中發現,《諮詢師之家》已在其公眾號內發出了聲明,和我想表達的和關切的有部分不謀而合,特別第2條。

事件後續的發展我將十分關注,也會及時跟大家分享一下我的想法。


你們也是。。。腦補太多。。。。。別說平臺接受什麼整頓。。。。

這個諮詢師本人,雖然現在看著是「下架」,其實換個名字團隊就可以繼續工作了。

努力工作,又聽話,又能賺錢的員工,哪個老闆不喜歡?倫理和專業度,算個毛線。

好吧,如果還是要糾結平臺接受整頓這件事。請問,誰來整頓?依據什麼整頓?貴圈什麼風氣大家心知肚明。


換一個視角為這個諮詢師,為這個行業說句話

https://mp.weixin.qq.com/s/ws-DOLoF7zSzk2GYaK4NfQ


開頭說結論,不會。

受督者在當晚團體督導直播中的表現,1、缺乏受訓,專業性不足,言辭不當。2、自尊不穩固,在直播時有自我暴露,暴露了自己盲目自信的一面,這些最後引來了口誅筆伐,這些事情不應該超出團督以外。除非你能證明他在從業中,違背了倫理規範,傷害了來訪者,造成了醫源性的傷害,而向行業舉報以外,你不能因為他在團督中表現菜,就讓平臺封殺他,全網封殺他。壹點靈下架他,是公關行為,大事化小,百口莫辯(或者辯無可辯,看你怎麼理解)所以先低調處理。具體分析見下文:

————————————————

現在看來,那晚的事情,和當今的事情,其實是兩件事摻和到一起了。

第一件事,當晚現場督導時,受督諮詢師的言論和對答,讓督導師覺得他受訓不足,態度不端,缺乏對專業的敬畏,直播間的評論一邊倒出現了罵聲,從剛開始的對專業性的質疑,上升到了人身攻擊和惡意揣測。這件事本身應該就此打住。

喜歡蹭熱度,挖黑料的「拉康心理」公眾號,挖出了受督者是壹點靈的top10諮詢師,於是,對諮詢師個人的質疑和攻擊,上升到了對整個平臺的攻擊,這是第二件事。「拉康心理」人肉受督者,固然給喫瓜羣眾帶來了熱點新聞,讓大家藉此批判了一番,漲漲粉。但就行為本身,是凌駕於行業倫理規範之上的。它不顧團督保密協議,公開流出團督內容,又一次化身行業裁判,挖苦平臺,陰陽怪氣。

這麼做的好處可能是,「可能曝光了行業的害羣之馬」,繃緊了行業的神經,給壹點靈平臺敲了警鐘;壞處是,帶頭破壞規則,公然曝光本該受團督保護的受督者,帶領大眾一起戾氣一把,牆倒眾人推,佔據道德制高點製造網路暴力,自以為是「清理門戶」。

行業人士李孟潮對熱點事件的回應

第一件事細思恐極。那晚的團體督導,是全國性的直播,很多人購買並參加,無論是持證愛好者,還是心理從業者。督導老師又是行業內比較知名的大咖,所以大家對督導本身抱有了很高的期望。受督者「小明」錯不在勝任力不夠,不專業,缺乏受訓(缺乏受訓那麼補訓練不就行了),而錯在他上了一個萬眾期待的全國性直播。每個人都有優勢和劣勢,他那晚只在全國直播前暴露了自己的劣勢,引得集體高潮,觀眾紛紛化身裁判,指責他的專業性,並質疑他的來訪者是不是一直都受了傷害。這種聯想,是合理的,但同時也是過分引申解讀的,又因為網路容易走極端化,反正是匿名的,誰也不認識誰,一個人站出來罵,就能鼓動其大家心底的魔鬼一起站出來罵。

「一個菜鳥,可以菜,但是不一定能造成醫源性的傷害,一個人可以不專業,但除非你能證明他造成了傷害,才能去舉報他。每個人都是從菜鳥、從自戀走過來的。」,在座各位都沒有審判他的權力。如果你質疑他,可以向行業協會舉報,向平臺舉報,但不要自己當裁判,致使程序不正義。

再說一遍,每個「菜鳥」都有被督導 的權利,正是專業性不足,才需要督導。所以也許大家真正憤怒的點,是受督者在直播中傳達出的一種態度,有時候他還對自己蠻自信的,然後大家一看他的基本設置都有問題,然後就受不了,再者是他把團督當成了個人體驗,他希望在督導師這裡獲得理解和支持,但督導師和大家都受不了他的自我暴露,反而視為惡性自戀,並予以打壓。我不評價誰對誰錯,我看到的是兩面性,一面是他足夠的讓大家憤怒,一面是大家離奇、超常的憤怒,所以這是一場羣體性的心理遊戲,扮演了互補性的角色。

第二件事,拉康心理是攪屎棍。它的貢獻在於勇於批評行業,它的危害是隻會批評,對人嚴格,對自己寬容,雙標。對人指責,「你都是防禦」,對自己都是合理化的解釋。今天又有一篇洗白文,能不能洗得乾淨,各位自己去品吧。另一個危害是,既當裁判,又當運動員,所以它的公信力不足,誰知道這所有的批判主義背後,是不是一門生意。

文中:「出乎意外的引發了業內熱議」,熱應該是它希望看到的,議則不一定。出乎意料的意思是,他覺得自己的行為沒毛病,是站得住的,是合理的。

諮詢師之家平臺在17號新增了行業倫理的直播預告,可能就是對此事的回應吧。


先說答案,我覺得不會。

自己搞了個小平臺。開始搞之前,我係統的考察了一些類似的平臺(某單、某心理、某果、某貓、某說、某寶等)。發現您說這個平臺是最懂法律、最懂運營的平臺,沒有之一。

如果不是突然變天,有了新的法律,我覺得大部分平臺倒閉了,被查了這個平臺都不會被查。

我覺得從法律(是法律,是法律)的層面這個平臺邏輯設計和對諮詢師的監管是最嚴格的,沒有之一。

真要對比起來,其它平臺因違法違規,被整頓的可能性比它大多了。

不信大家可以去其它平臺找諮詢師溝通溝通。

太多平臺縱容或者幾乎不監管心理諮詢師給已經診斷的人諮詢或者治療(或直接,接未成年人的諮詢),沒有給諮詢師足夠的法律教育。

尤其是所謂經過專業訓練、經驗很豐富的諮詢師…

就比如,某督導還說,可以給已確診的人諮詢,只要他狀態穩定,還定期去醫院接受藥物治療,諮詢師可以諮詢……。

諮詢師真聽了督導意見,有一天來訪者真要拿精神衛生法去搞這個諮詢師,很有可能要栽進去(不懂的可以好好研究研究精神衛生法

最後,不要提倫理,倫理不是法律。

除非你把倫理變成法律,這個就是我說的變天了。

不變天,其它平臺被查封可能性比這個平臺概率大多了。

最後、最後、最後,我又聯想到一些東西,繼續說說吧

我再談談所謂行業最權威的註冊系統搞的《倫理守則》和《精神衛生法》吧

先說結論

幾乎沒有可能把這個《倫理守則》變成法律

最主要的原因→你去聽聽倫理課就知道了。

倫理培訓中,一旦涉及到具體案例的時候,很多時候處理原則就是→看情況、就事論事……

看起來這個《倫理守則》多好,真要實踐起來,真要以來訪者利益為最大化,是很難判斷。真的要就事論事、看情況,而不是看這個倫理守則,倫理守則沒有那麼詳細的。

而法律講究的是清楚明白,最好就不要有歧異,不能因人不同,就解釋不同。但心理諮詢這個工作,很多時候就是因人不同解釋不同、流派不同解釋也不同、甚至最基本的諮詢設置都會不同…

真把《倫理守則》當法律去判案:什麼就事論事,看情況處理,這不就亂套了…

所以目前《倫理守則》的內容,就不滿足這個基本條件……,想變成法律太難了,除非大改…這個太難了

不過那,也不用灰心。雖然不會變成法律,但有可能變成一種參考條例或者行業規範。讓行業內建立議會,自己判斷。現在好像就在往這個方向走…

最後,我還得再囉嗦下。各位諮詢師記得 精神衛生法 大於 倫理守則, 太多諮詢師有很大法律風險。各種抑鬱症、焦慮症、人格障礙敢接…,平臺也不管…

先這樣吧,好像還有聯想到的,但是困了,回來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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