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性,愛,繁衍後代,我向來認為這不是一回事。人從一出生開始,就生活在這個被別人包裝了千百次的世界,以為她(他)所認識的就是倫理,就是事實,然後站在真理的角度評頭論足,倒是不知道自己的思想早就被綁架了。一生,其實無法解脫。

2.一個人不管做了多麼明智合理的選擇,在結果出來之前,誰都無法知道它的對錯。到頭來我們被允許做的,只是堅信那個選擇,盡量不留下後悔而已。

3.這世上幾乎所有的愛,都是以相聚為目的。唯有父母之愛,為的是別離。

4.就像宇宙是分不清上下的一樣,人類自太初而來,向著洪荒而去,——迷失,是我們的常態。然而,迷途上的人們,是絕不會承認的,他們寧願用其狂躁荒誕的行為,摘下他人的頭顱,來慰籍自己的無知。

5.你現在所擁有的,你認為理所應當的權利,都可能是你的前人,用智慧和鮮血,甚至性命換來的,以至於還有你不為所知的恥辱。

6.人往上走,還是人;往下走,依舊是人。

7.當一個人物質匱乏到極致,連溫飽都無法解決的時候,自尊和臉面就成為奢侈品,不擇手段成為動物的本能。

8.沒有人會漫無目的地旅行,那些迷路者是希望迷路。


喜歡一個人就直接說,不要彎彎繞,會出事的。那誰,說了不要三廂車要兩廂車還要買二手的那誰,你給我出來。

劉能在哪裡?


?改變一個人是很難的,習慣和性格刻在骨頭上,想要一個人往好的方向改變,會經歷脫胎換骨的過程,這個過程很痛苦,你想幫助一個人改變不好的習慣,他感受到痛苦的同時一定會恨你,而不會認為你其實是為他好,大部分人都是只看眼前,只會記住過去和現在的痛苦卻不會感恩你給他未來帶來的好處,強行改變,或者叫強行改善,就是逆天而行,順其自然!這應該就是我的終極覺悟!


微,不足道


管他的呢 干就完了


人就是一種動物。

年輕的時候,以為人就是哈姆雷特所說的「宇宙之精華,萬物之靈長」後來發現人的一生都要和自己的獸性作鬥爭,而且很多人很多時候都是失敗的。

別對人這種動物寄予過高的期待,沒了制度的約束會非常可怕。


從來沒有公平不公平,只有你願不願意接受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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