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正常


是競爭性談判麼?可以但是建議換一種方式告知


如果是為了採購中進行壓價,建議最好與領導意見意見一致後,再與供應商說。其實壓價的話也不用說具體的金額或者公司名稱之類的,直接說另一家比你們低了幾個點之類的就可以了。個人意見,僅供參考。


當然可以。

問題是你出於什麼動機和目的,怎麼做。

最常見的是向對方施壓,要求降價,將競爭對手的報價有意無意的透露給對方,迫使其就範。當然前提這個供應商是買方希望保留的(各種原因);或者是希望最大程度地壓榨供應商,所透露的價格不是編的,就是別家基於更低要求/配置的報價,所謂兵不厭詐。

還有一種常見的情況是希望自己prefer 的供應商能夠拿到單子,引導供應商以最少的降價獲得訂單,這既損害公司的利益(更多的降價空間),又對原先報低價的供應商是不公平的,長此以往,沒有陪你玩(響應RFx)。成熟的採購因為公司原因,偶爾為之可以理解;經常這麼搞或純粹為一己之私而為之,肯定違規,怎麼處理就看公司管理水平了。


你覺得呢?


也許可以,看是什麼狀態了,不絕對。但要很謹慎,在最後一次當面殺價的時候,如果這家供應商有著特殊的優勢的時候,並徵得領導同意的話可以。

因為在我理解裡面沒有什麼絕對的優勢,如果有相對較大的優勢有傾向性選擇那可以。但必須謹慎,內部要先達成共識。


要有前提,才能確定是否可以透露。


壓價時,我覺得可以,但是不要說出具體供應商名。


最好不要,告訴也只是說範圍


可以,但不能明說那家供應商。只能說別家的價格給多少,問你想壓那家的供應商能否做到


可以啊,多找幾家公司對比價格很正常


採購人員在招標中最大優勢是:你是裁判,你知道每個人的牌。

你的每一個動作都應該是有目的的,那你的目的是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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