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約會幾個更好的男生。

迷戀,說到底是眼界的問題。

搞不懂為什麼會邀我,祝一切好!


我從來沒遇到過,我瘋狂喜歡的男生不喜歡我。但是我遇到過,我超喜歡他,他也超喜歡我,但是因為其他原因最終不能在一起。

其實有的事情永遠做不到灑脫,就像在雨裏走著做不到不濕身,走著走著就哭了,哭著哭著就釋然了,然後努力笑一下,自己都以為臉上的眼淚只是天上的雨。然後淡了,等著下一個晴天。


如你已經瘋狂想和他在一起了,那斷是不可能那麼容易了,因為這時候,對方對你的一點點好你都會萬般感謝興奮,這時候最好的辦法就是斷了聯繫,別去找他,別和他說話,別理他,讓他淡出你的生活,融入一個新環境,每天和除他以外的人說話,大概兩個月就ok了。


試試看 不和他聯繫 把跟他有關的事物都清理掉,當聽到他的消息的時候 轉移注意力。然後在這個過程裡面,試著把自己變成優秀和自己喜歡的自己。
你問得出這種問題就說明你受的傷和打擊還不夠多受多了攢夠了自然就失望放棄了這是我這個過來人不能提起的過去


希望能讓你免受我曾有的苦楚。首先,是什麼讓你如此喜歡他呢?是距離遠,他稍加辭色,你便仰之彌高。其次,喜歡一個不喜歡自己的人,本質還是你更愛自己。我相信你不止一次幻想過你們在一起的樣子,導致你的喜歡像病一樣加重,你為玫瑰花費的時間讓玫瑰變得更重要。我懂這個道理用了近十年,放下也是,希望你不是。

轉移注意力,少琢磨,做好自己,做好自己的事情,做些喜歡的事情,發現其他人的優點。

不要用他的優點或者吸引你的地方去和別人比較,更不應該憑著想像認為他有什麼好或不好,除非你真正瞭解。不要一味想著,瞎琢磨的時候就是一直想著,一直想又怎麼灑脫,說白了還是自己控制,控制不了就找事充實一點,有瞎琢磨的工夫還不如試著想點做點有意義的,畢竟瞎琢磨半天也是無果 還更糾結。


時間真的沖淡一切~離開他在的城市就行……反正我用了3年~


我的片面之談有點極端:愛(上)另一個人才能灑脫放棄之前的人。張愛玲所說,通向女人的內心最近的道路,是陰道,迅速地攻佔那裡,是男人們迅速讓女人對自己死心塌地的最好辦法。

去真正為你自己而活,比如你要考哪個大學,你想學什麼,你想去做什麼,你為自己真正做一些事後,那就覺得他也不過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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